兔子和刺猬

格林童话

这个故事现在讲出来,就像是虚构的一般,孩子们,但它却是真的。因为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是我的爷爷,他每次给我讲时,都会向我保证:“这个故事肯定是真的,我的孩子,否则的话,就不会讲给你听了。”

总而言之,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那是秋季的一个星期天早上,荞麦花正在怒放。朝阳缓缓升上天空,阳光明亮,和煦的晨风从遍地的麦穗上轻拂而过,高飞的云雀们唱着歌,蜜蜂聚在荞麦花周围,嗡嗡直响。早起的人们正动身前往教堂,去参加礼拜。一切造物都很开心,刺猬也不例外。

此时此刻,刺猬正站在自家门前,双手交叉胸前,顺着晨风的方向远眺风景,嘴里得意地哼着小曲。他哼的这首曲子,听起来既不动听,也不难听,就跟每个刺猬星期天早上会哼的那种曲子没什么两样。刺猬哼着哼着,突然想起来一件事:妻子现在正忙着给孩子们洗澡穿衣,自己可以趁此机会,稍微去田间地头散个步,瞧瞧手底下的芜菁。

刺猬家屋子附近,这些野生芜菁长得特别茂密,他和家人们见状,便给芜菁浇水施肥,方便平日里作为粮食使用,久而久之,也就把野生芜菁视作自家种的庄稼了。刺猬说到做到,他顺手把身后的屋门关上,踏上了前去芜菁生长地的路。

他走了不多一会儿,在离家并不远的地方,拐过了一丛黑刺李灌木,这是通往芜菁田地的标志,拐过去之后,芜菁田地也就近在眼前了。就在这时,刺猬遇到了兔子。兔子要做的事情,跟刺猬类似——换句话说,兔子想去瞧瞧自家照料的白菜。

刺猬一见到野兔,马上友善地说了声早安。哪里知道,兔子自视甚高,认为自己是一位出生高贵的绅士,表现得盛气凌人,对刺猬的问候视而不见,仅仅用一种极为轻蔑的态度对刺猬说道:“你是怎么回事,怎么这么一大早就在田间地头跑来跑去?”

“我是出来散步的。”刺猬说。

“散步?”兔子笑了,“我觉得,你那双腿完全可以拿来做些更合适的事情。”

这个回应令刺猬感到异常愤怒,因为他一切都可忍让,唯有那双腿,绝对不能让外人随意评价:因为刺猬是天生的罗圈腿。

“莫非你竟以为,”刺猬针锋相对地回应兔子道,“你的腿就比我的腿更有用些?”

“我就是这样想的。”兔子说。

“那我们不妨试试看吧,”刺猬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我敢打赌,如果我们两个来赛跑,我会把你远远抛在后面的。”

“可真是笑死人了,就凭你,还有你那罗圈腿?”兔子说,“不过我倒是无所谓,如果你那么有兴致,想要跟我赛跑的话,比就比吧。用什么做赌注呢?”

“一个金路易,还有一瓶白兰地。”刺猬说。

“就这样说定了。”兔子回应道,“既然敲定了赌约内容,我们现在就可以直接开始比赛。”

“不,这件事也没必要那么急,”刺猬提议道,“我的肚子空空如也,需要先回家去,多少吃些早饭,才能跟你比试。半小时之内我就会回到这里就位,正式跟你赛跑。”

兔子同意了刺猬的提议,于是刺猬就先行离开了。在回家的路上,刺猬心想:“兔子太过倚仗自己那双长腿了,但我会打败他的。他确实是位出身高贵的绅士,但同样是个愚不可及的蠢货,应该付出些代价。”

刺猬回到家后,对自己的妻子说道:“老婆,赶紧穿好衣服,你必须跟我一起出门,到田地那边去。”

“那里有什么情况?”刺猬的妻子问道。

“我和兔子打了个赌,赌注是一个金路易,还有一瓶白兰地。我将要同他赛跑,你得跟我一起去。”

“噢,我的上帝啊,老公。”刺猬的妻子大呼小叫起来,“你脑子莫非不正常了?是不是彻底失去了理智?你哪有本事跟兔子赛跑呢?”

“闭嘴,女人,”刺猬说,“怎么比赛,是该由我来负责操心的事情。男人做事,你这女人少搅和!快点,穿上衣服,跟着我走就是!”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刺猬的妻子还能怎么办呢?不管愿意不愿意,她都只好跟着丈夫出了门。

当他们一前一后在路上走着时,刺猬对妻子说道:“我现在将对你说的这段话,你给我留心听好了。你瞧,那边那块狭长的田地,就是我们的赛跑场地。兔子跑其中的一侧田垄,我跑另外一侧——我们稍后将会从离这边远的那一端起跑。你需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就是躲在离我们近的这一端、我要跑的这一侧田垄下面。当兔子从远远的那一端,跑到你这一端时,你就冲着他喊一声:我已经在这里了。”

就这样,等这夫妻俩抵达那块田地后,刺猬又跟妻子指示了一遍她应该藏身的位置,然后就顺着田垄往远的那一端走去。抵达远的那一端后,兔子已经等在那里了。

“赛跑可以开始了吗?”兔子说。

“没问题。”刺猬说。

“那就赶紧开始比赛吧!”说完,他们便各就各位,在自己选定的那一侧田垄上摆好了起跑的姿势。兔子负责数数:“一、二、三!”数到“三”时,兔子就以暴风般的速度,朝着田地的另一端飞奔而去。哪里知道,刺猬仅仅跑了大约三步远,便俯身藏在田垄里,安安静静地端坐了下来。

等到兔子全力冲刺,好容易抵达田地的另一端时,对面藏着的刺猬妻子,马上冲着他大喊了一声:“我已经在这里了!”

兔子大吃一惊,完全搞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眼前冲着自己喊话的,正是刺猬本人——这点兔子毫不怀疑,因为刺猬的妻子,长得跟她的刺猬丈夫一模一样。

眼见自己输得莫名其妙,兔子心想:“这不对劲,肯定出了什么问题。”于是,他冲着对面大喊道:“再跑一次,这次从这一端跑到那一端!”

说完,兔子又像一阵暴风般飞奔而去,脑袋上面那对长耳朵,简直要飞到天上去。但是,刺猬的妻子依旧安安静静地守在丈夫指定的那个位置上,一动也不动。这下子,当兔子跑回到田地的那一端时,刺猬本人又冲着他喊道:“我已经在这里了!”

兔子简直气急败坏,他大吼道:“再跑一次,再从这端跑到那一端!”

“我是无所谓啦,”刺猬回应道,“随便你,只要你有兴致,跑多少次都行。”

如此这般,兔子又跑了七十三次,刺猬也始终奉陪到底。每当兔子抵达这一端,或者那一端时,刺猬或者他的妻子总是会说出那一句:“我已经在这里了。”

到第七十四次时,兔子已经没办法再跑到终点了。只见他一头栽倒在田地正中央,血从喉管里面喷出来,暴毙在赛场上了。刺猬取走了他赢来的金路易和一整瓶白兰地,把自己的妻子从藏身的田垄下边叫出来,夫妻俩开开心心地回家去了。如果他们没有死去,那么直到今天,应该也还生活在那里。

这就是刺猬如何在布克斯胡德的荒原上,让兔子活活跑死的传奇故事。自那时起,再也没有任何一只兔子敢跟布克斯胡德的刺猬打赌赛跑了。

这个故事教会了我们什么呢?第一,无论什么人,不管他如何声名显赫,都不应该取笑比自己地位卑微的人,即便对方只是一只刺猬。第二,它提示了我们,男人找寻配偶时,应该找一个跟自己门当户对的妻子,最好是跟他自己看起来完全一样的。也就是说,谁是一只刺猬,他就必须小心留意,确保自己的妻子也是只刺猬。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