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ntro -
暴风雪又持续了一天,可是之后的景象我都想象不出来。总之,到夜间风停雪驻,云开雾散了。翌日清晨,太阳冉冉升起,灿烂的阳光照耀着伯克郡荒凉的丘陵地带,此处的冬景和别处一样萧瑟。窗玻璃上结满了厚厚的霜花,外面的景致几乎一眼都看不到。不过,就在等待吃早餐的当儿,坦格林庄园的小家伙们用指甲在窗玻璃上的霜花中刮出几个窥视孔。外面的景色令他们喜出望外——除了陡坡上那一两块光秃秃的空地和覆盖在黑松林上的灰色积雪外,整个自然界犹如一张洁白无瑕的床单。真是叫人心旷神怡!更妙的是,天气冷得能冻掉鼻子!要是人们能承受得住这种严寒,再没有什么比明亮寒冷的霜雪更让人精神振奋的了,它让你的血液像冲下山坡的激流那样奔腾澎湃。
一吃完早餐,大家就严严实实地裹上皮衣和毛线衣,争先恐后地冲进雪地。啊,多么适合玩雪的日子啊!他们一次又一次从山坡上滑进山谷,谁也不知道滑出多远,足足滑了一百次。雪橇翻了,人头朝下栽进雪地,大家反而更开心。翻雪橇的次数和顺利滑到谷底的次数差不多。有一次,尤斯塔斯·布赖特确定了一条安全路线,然后带上长春花、香蕨木和南瓜花坐上雪橇,全速往坡下冲。可是,你瞧,他们才滑到半山腰,雪橇就撞上一个藏在积雪里的树桩,把四个乘客都颠了出去,摔作了一堆。等他们爬起来,怎么都找不到小南瓜花了!怎么搞的,那孩子能到哪儿去?他们正在疑惑不解地四处寻找时,南瓜花从积雪里爬了出来,脸蛋红通通的,像一朵隆冬时节绽放的大红花。大家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孩子们玩腻了滑雪橇,尤斯塔斯便带领他们在最大的雪堆里挖雪洞。可惜雪洞刚刚挖好,大家刚挨挨挤挤钻进洞里,洞顶就塌了,把他们全都埋在下面!不一会儿,他们的小脑袋便一个接一个从雪堆里冒出来,尤斯塔斯也探出头来。只见那个高个儿大学生棕色的鬈发上沾满了雪末儿,活像一位头发苍白的老者。为了惩罚尤斯塔斯表哥让他们挖了这么一个容易塌的雪洞,孩子们一块儿向他发起进攻,纷纷掷雪球,他巴不得就此溜之大吉。
他钻进丛林,来到影溪边。影溪上覆盖着厚厚的冰雪,几乎看不见溪水,但是冰雪层下传来汩汩的流水声。小瀑布的四周,到处都是坚硬的冰锥在熠熠发光。他信步走到湖岸边,一片白雪皑皑、杳无人迹的原野在他面前铺展开来,从他的脚下一直延伸到纪念碑山。此时已近日落时分,尤斯塔斯心想,他从来没见过如此清新美丽的景色。他很高兴孩子们没有在跟前,因为他们的活泼和嬉闹会将他此刻深沉的心境破坏殆尽,他就会只顾着快乐(整整一天他都很快乐)而无法领略冬季山中日落的壮丽了。
太阳完全落山了,我们的朋友尤斯塔斯也回家吃晚饭去了。晚餐后,他独自朝书房走去。我猜,他是打算写一首抒情诗,或者两三首十四行诗,抑或其他什么诗歌,以歌颂他在日落时分看到的紫色和金色的晚霞。不过,还没等他推敲出第一个韵脚,门就推开了,樱草花和长春花闯了进来。
“走开,孩子们!我现在没空理你们!”大学生扭头看着他们,手指缝里夹着钢笔,大声说道,“你们跑来干吗?我还以为你们都上床睡觉了呢!”
“瞧他,长春花,说话像个大人似的!”樱草花说,“还有,他好像忘了,我已经十三岁了,想多晚睡觉都成。不过,尤斯塔斯表哥,你得放下架子,跟我们到客厅去。孩子们总是在聊你讲的故事,搞得我父亲也想听你讲一个。他想看看你的那些故事会不会把孩子们带坏。”
“呸,呸,樱草花!”大学生懊恼地说,“我不觉得自己能当着大人的面讲故事。再说了,你父亲可是一位古典文学学者。我倒不是害怕他的学问,现在他的学问已经老掉牙了,像生了锈的餐刀。但是,他肯定会跟我争论起来的,因为我在故事中添加了自己构思的妙趣横生的无稽之谈,像你这样的孩子才会觉得引人入胜。恐怕那些年轻时读过古典神话的五十来岁的人,没有一个能理解我对那些神话故事所做的创新和润色,从而将我视为故事的再创作者和改编者。”
“你说得的确很有道理,”樱草花说,“不过你必须去!我爸爸妈妈还等着呢,不听你说你的那些无稽之谈(话说你用的这个词儿还挺合适),我爸爸就不会翻开书本,我妈妈就不会打开钢琴盖。乖乖跟我们走吧。”
不管那位大学生装得多么不情愿,他心里还是很高兴的。因为他仔细一考虑,这未必不是向普林格尔先生证明自己的机会,让他看到自己才华横溢,能赋予古老的神话以现代风格。二十岁之前的年轻人通常都会羞于将自己的诗词歌赋展示给人看,但是内心却倾向于认为,一旦这些作品为人所知,就能让自己登上文学的巅峰。因此,尤斯塔斯没有再推辞,他任由樱草花和长春花把自己拖进客厅。
客厅很大很漂亮,一头是一扇半圆形的窗户,在窗户的凹龛里摆着一尊格里诺[1]的《天使与儿童》的大理石雕像仿品。壁炉一侧有许多书架,书架上摆着装帧华美的书籍。无影灯的白光和壁炉发出的红光交相辉映,房间里显得温暖明亮,令人愉悦。普林格尔先生坐在壁炉前一把深陷的扶手椅里,和这样的椅子、这样的房间相得益彰。他是个高大英俊的绅士,光秃秃的脑门,衣着总是十分得体,就连尤斯塔斯·布赖特每次见他之前都忍不住在门口整理一下衣领。不过这次樱草花和长春花一人拽着他一只手,他只能衣冠不整地出现在普林格尔先生面前,就好像在雪地里打了一天滚似的。他也确实在雪地里打了一天滚。
普林格尔先生非常亲切地看着尤斯塔斯,可是他的神情却越发让尤斯塔斯觉得自己有多蓬乱不堪,甚至连头脑和思维都变得蓬乱不堪了。
“尤斯塔斯,”普林格尔先生笑眯眯地说,“我发现你讲故事的天赋在坦格林庄园的小公众中间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樱草花(小家伙们都这么叫她)这些孩子对你的故事赞不绝口,这让我和我太太十分好奇,所以想来听听。尤其让我感兴趣的是,你好像试图用现代审美观和情感去演绎那些古典神话,至少从我间接听来的情节判断是这样的。”
“先生,我可不会选择您这样的人来做我的听众,”大学生说,“那都是我天马行空的幻想作品。”
“也许吧,”普林格尔先生说,“不过,我想,对一位年轻作家最有益的批评家,恰恰都是不被选为目标对象的人。所以,你不妨赐教。”
“我认为,批评家应该具备些许共鸣的情感。”尤斯塔斯·布赖特低声说,“不过,先生,只要您有耐心听,我就有故事可讲。不过,请您海涵,我的故事是为了满足孩子们的想象力和感受力,也许并不适合您。”
说罢,大学生碰巧看到壁炉架上有一盘苹果,于是灵机一动,抓住了苹果这个故事主题。
- The Story -
你们听说过生长在赫斯珀里得斯姐妹[2](Hesperides)果园里的金苹果吗?要是现在的果园里能找到那种金苹果,一蒲式耳都可以卖出很高的价钱!不过依我看,茫茫世间没有一棵树上有那种神奇果实的接枝,就连一粒苹果籽儿都不复存在了。
即便是在几乎被人遗忘的远古时代,赫斯珀里得斯姐妹的果园尚未长满野草的时候,很多人就怀疑,是否真的有哪棵树的枝头能结出纯金的苹果。大家都听说过金苹果,可是没有一个人亲眼见过。孩子们经常瞠目结舌地听金苹果的故事,决心长大以后去寻找它们。喜欢冒险的小伙子们想做一番壮举出人头地,便去寻找这种果实。他们当中很多人再也没有回来,没有一个人能将金苹果带回来。难怪大家觉得摘金苹果是痴心妄想!据说,金苹果树下有一条龙,长着一百颗非常可怕的脑袋,它们轮班守卫,其中五十颗睡大觉的时候,另外五十颗就负责守望。
在我看来,为了一个纯金的苹果去冒那么大的险实在不值得。要是那些苹果又香又甜汁又多,那另当别论,就算有百头龙守着,想方设法去弄几个来也还说得过去。
不过,我跟你们说了,那些年轻人过腻了平静清闲的日子,就想出去寻找赫斯珀里得斯姐妹的果园,这在当时不足为奇。有一回,一位英雄去寻找赫斯珀里得斯姐妹的金苹果园。自从他出世以来,从来没享过什么清福。故事开始的时候,他正在意大利那片宜人的土地上漫游。他拿着一根大棒,挎着一张弓,背着一只箭囊,身上裹着他亲手杀死的狮子的皮,人们从来没见过那么威猛的大狮子。虽然总的来说,他善良、慷慨、品性高尚,但是他的内心却充满了狮子般的勇猛气概。他一路走一路问,打听前往那座著名的苹果园怎么走。可是那个国家的人对此一无所知。而且,要不是他手里拿着那么大一根大棒,很多人听到他这么问都会笑话他。
就这样,他走啊走,一边走一边打听。最后,他来到一条河边,几个美丽的姑娘正坐在那里编着花环。
“漂亮的姑娘们,”陌生人问,“请问去赫斯珀里得斯果园是走这条路吗?”
姑娘们正玩得开心呢,她们把鲜花编成花环,戴在彼此头上。她们的指间仿佛有一种魔力,经她们一摆弄,花儿比原来长在花梗上的时候更鲜艳,更水灵,更芬芳了。可是,听到陌生人的问话,她们大吃一惊,手里的花儿纷纷掉在草地上,大家惊诧地望着他。
“赫斯珀里得斯姐妹果园!”其中一个惊叫起来,“我们还以为,人们大失所望那么多次了,早就不想再去找它了呢。请问,喜欢冒险的旅者,你去那里干什么?”
“有个国王,是我的表兄,”他回答说,“命令我去给他摘三只金苹果。”
“大多数去寻找金苹果的年轻人,”另外一个姑娘说,“要么是为了自己,要么是为了把金苹果送给他们心爱的姑娘。看来,你是非常爱你那位当国王的表兄了?”
“那倒不见得,”陌生人叹了口气说,“他待我又苛刻又刻薄,但是服从他是我的天命。”
“那你知不知道有条长着一百颗脑袋的恶龙在金苹果树下守着呢?”第一个开口的姑娘问道。
“我一清二楚,”陌生人平静地回答说,“可是从一出生,我就一直在跟巨蛇和恶龙搏斗,这几乎成了我的消遣活动了。”
姑娘们瞧瞧他的大棒,又看看他身上那张毛茸茸的狮子皮,再瞅瞅他雄壮的四肢和腰身,低声嘀咕着商量起来,都觉得这个陌生人看上去有望干出一番别人望尘莫及的壮举来。不过话说回来,那可是一条长着一百颗脑袋的恶龙!凡人就算有一百条性命,也不可能逃得过那个怪兽的毒牙。这事儿实在太危险了,姑娘们心地非常善良,不忍心看着这位英俊勇敢的旅者去冒那么大险,搞不好会成为那条恶龙一百张贪婪大嘴的一顿美餐。
“回去吧!”她们一齐喊道,“回自己家去吧!你母亲看到你平安归来,会高兴得热泪盈眶;即便你能凯旋,她也不过如此吧?别理会什么金苹果了!别理会你那个残忍的国王表兄了!我们可不忍心你被那条百头龙吃掉!”
陌生人对她们的劝谏似乎不耐烦起来。他满不在乎地举起大棒,让它跌落在附近一块半截埋在土里的磐石上。就这么轻轻一敲,那块磐石居然碎成了齑粉。巨人才能做到的事,他做起来不费吹灰之力,就像一位姑娘用一朵花轻轻拂过哪位姐妹玫瑰色的脸庞似的。
“你们不觉得,”他笑眯眯地望着姑娘们说,“这一下就能敲碎那条百头龙的一颗脑袋?”
随后,他在草地上坐下来,把自己的生平事迹讲给她们听。从他第一次被放进武士的铜盾睡觉那天说起,凡是他能回忆起来的,全都讲给她们听。他躺在盾牌里,两条巨蛇悄悄从地板上爬过来,张开血盆大口要吃掉他。当时他还是个刚出生几个月的婴儿,却用两只小手各攥住一条毒蛇,活生生地把它们给勒死了。他少年时代就杀死过一头巨狮。那头狮子跟他现在披在肩上的那头巨狮差不多大。后来,他还跟一个叫作许德拉的怪兽打了一架,那家伙有九颗头,每颗头上都长着无比尖利的毒牙。
“可是你要知道,”一个姑娘说,“赫斯珀里得斯姐妹果园里的那条龙足足有一百颗头!”
“即便如此,”陌生人说,“我宁愿跟两条那样的龙斗,也不愿跟一条九头蛇打。因为,我刚砍下它的一颗头,它就立马在原来的地方长出两颗来。这倒还罢了,它还有一颗头根本砍不死,就算把它砍下来,它照样能凶狠地咬人。后来我只好把那颗头埋在一块石头下面,估计现在还活着呢。不过,许德拉的身体和另外那八颗头再也不能行凶作恶了。”
姑娘们估计他的故事会讲很长时间,就准备了面包和葡萄,好让他缓口气,提提神。大家很高兴能请他吃这些简单的食物,而且,她们怕他不好意思独自享用,不时会有一位姑娘捏起一颗葡萄放进自己红润的嘴唇。
那位旅者接着讲自己为了追逐一头牡鹿,怎样不眠不休,一直追了十二个月,最后终于揪住鹿角,把它活捉回家。他还跟一个半人半马的丑八怪种族交过手,而且出于责任感,把它们杀了个精光,这样就不会再有人看到它们的丑恶形象了。除此之外,他还因为清理了一座马厩而立下大功。
“你把清理马厩也称作了不起的壮举吗?”一个姑娘笑着问,“那种活儿乡巴佬都能干得很好!”
“要是普通的马厩,”陌生人回答说,“我连提都不会提。当时,幸亏我灵机一动,想到改变一条河的河道,让它流过马厩,否则我一辈子也别想清理完那座马厩。河道一改,我很快就把活儿给干完了!”
看到美丽的听众们听得如此出神,他接着又告诉她们,他如何射死了几只怪鸟,如何活捉了一头野牛又把它放掉,如何驯服了许多野马,又如何打败了亚马孙好战的女王希波吕忒[3](Hippolyta)。他还提到他解下希波吕忒的饰带,送给了他国王表哥的女儿。
“是阿弗洛狄忒的饰带吗?”最漂亮的那个姑娘问,“戴上它能让女人变得很漂亮。”
“不是,”陌生人回答说,“它原本是战神阿瑞斯的剑带,只会让佩戴者更英勇无畏。”
“原来是一条旧剑带!”那姑娘把头一扬大声说,“那我倒不稀罕!”
“你说得对。”陌生人说。
说罢,他继续讲述他神奇的经历。他告诉姑娘们,他的探险之旅中,最奇异的莫过于跟六条腿的巨人革律翁[4](Geryon)搏斗。你们肯定想到了,革律翁长得又古怪又可怕。倘若看到他在沙地或雪地上的足迹,你会以为是三个亲密的伙伴结伴而行呢。倘若在远处听到他的脚步声,你会理所当然地认为有好几个人正朝你走来。其实只有革律翁那一个怪人迈着他的六条腿啪嗒啪嗒往前走呢!
六条腿长在一个巨大的身躯上!看上去肯定是个怪物,可是,天哪,那要浪费多少皮革做鞋子啊!
陌生人讲完自己的探险经历,环视了一下姑娘们专注的脸庞。
“或许你们以前听说过我的名字,”他谦虚地说,“我叫赫拉克勒斯[5](Heracles)!”
“我们已经猜到了,”姑娘们回答说,“因为你的神奇事迹闻名全世界。我们不再觉得你去寻找赫斯珀里得斯果园的金苹果有什么奇怪的了。来吧,姐妹们,咱们给英雄戴上鲜花!”
她们把美丽的花环戴在他高贵的头颅和壮硕的肩膀上,整张狮子皮几乎都被玫瑰花盖住了。她们还拿过他的大棒,用最鲜艳、最娇嫩、最芬芳的鲜花把它缠绕起来,绕得严严实实,都看不到橡木的踪影了。大棒看上去倒像一个大花束。最后,她们手挽着手,围着他载歌载舞,齐声吟唱的歌词变成了诗作,最后汇成一首向著名的赫拉克勒斯致敬的合唱曲。
赫拉克勒斯像其他的英雄一样,得知这些美丽的姑娘早就听说过他历尽艰险而取得的功绩后,心里美滋滋的。不过,他并不为此感到满足,反而觉得自己所做的那些事配不上这么多的荣誉,因为还有艰巨的冒险事业在等着他。
“亲爱的姑娘们,”他趁着她们停下来歇口气的时候说,“既然已经知道我是谁了,你们还不肯告诉我怎么才能去赫斯珀里得斯姐妹的果园吗?”
“啊!你这么快就要走吗?”她们叫起来,“你创造了那么多的奇迹,辛苦了半辈子,就不想在这宁静的小河边歇歇脚吗?”
赫拉克勒斯摇摇头。
“我现在就得走。”他说。
“那我们会尽我们所能给你指明道路。”姑娘们回答说,“你得先到海边去,找到老者,然后逼他告诉你金苹果园在哪儿。”
“老者!”赫拉克勒斯听到这么奇怪的名字忍不住笑了起来,他问,“那这个老者究竟是谁呢?”
“嘿,当然是海中老人[6]啦!”其中一个姑娘回答说,“他有五十个女儿,有人说她们长得很漂亮,不过我们倒不认为应该去结识她们,因为她们长着海绿色的头发,体形像鱼似的。你必须跟那位海中老人聊一聊。他以海为家,对赫斯珀里得斯姐妹的果园了如指掌,因为那座果园就坐落在他常去的一座岛上。”
赫拉克勒斯又问,在什么地方最有可能碰到老者,姑娘们告诉了他。他感谢了姑娘们的盛情——感谢她们用面包和葡萄款待他,感谢她们给他戴上美丽的花环,感谢她们载歌载舞向他致敬,尤其感谢她们给他指了路——然后,他就启程了。
不过,他还没走远,一个姑娘就在他身后喊起来。
“抓住老者以后千万别松手!”她笑盈盈地喊道,还举起一根手指来强调,“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要惊慌。你只管牢牢抓住他,他什么都会告诉你。”
赫拉克勒斯再次谢过她后上路了,姑娘们又快快乐乐地编起了花环。他走了很久以后,她们还在谈论这位大英雄。
“等他杀死那条百头龙,带着三只金苹果回来的时候,”她们说,“我们要给他戴上最美的花环。”
赫拉克勒斯马不停蹄地往前赶。他翻山越岭,穿过荒凉的丛林,不时把大棒高高抡起,将巨大的橡树劈得稀烂。他一门心思想着那些巨人和怪兽,跟它们格斗是他的宿命。或许,他把那棵大树当成巨人或怪兽了。他迫不及待想要完成自己的任务,简直有点儿后悔白白浪费那么多时间跟姑娘们讲述自己的探险历程。不过,注定成就大事的人都是这样:他们业已完成的壮举仿佛微不足道;而眼下着手进行的事似乎值得历尽艰险,乃至付出生命。
倘若有人碰巧穿过丛林,看见他用大棒一击打碎大树的情景,一定会惊恐不已。就那么一击,树干就像被雷电劈开了似的,粗大的树枝稀里哗啦地掉到地上。
他埋头赶路,既不停步也不回头,渐渐地,他听到了远处大海的咆哮声,于是加快了脚步,不一会儿就来到海滩上。只见狂涛巨浪拍打着坚硬的沙石,雪白的泡沫形成一条长长的海浪线。海滩尽头有一个宜人的去处,翠绿的灌木爬上峭壁,把粗糙的崖面装点得松软而秀丽。从峭壁脚下到大海之间的那一小块空地上,覆盖着一片绿莹莹的青草,青草和散发着芳香的三叶草交织在一起,像一片柔软的地毯。就在那块绿毯上,赫拉克勒斯看到一个老人正在呼呼大睡!
可是,那真的是个老人吗?当然,乍看一眼,确实很像个老人,但是仔细一瞧,倒像是某种海洋生物,因为他的四肢像条鱼似的长满了鳞片,脚趾和手指之间像鸭子似的长着蹼,他的胡子很长,绿茸茸的,不像胡子,而像一撮海草。你们有没有见过经年在海浪里翻滚的原木,上面长满藤壶,最后漂到岸边,好像从最深的海底抛上来的一样?嘿,那个老头儿就会让你想到这么一根经年在海浪里翻滚的原木!可是赫拉克勒斯一看见那个奇怪的身影,立马就断定他就是那个能给自己指路的海中老人。
不错,那正是热情的姑娘们跟他说起的海中老人。赫拉克勒斯看到老头儿正在酣睡,暗自庆幸自己运气不错。他蹑手蹑脚走过去,抓住老头儿的一条胳膊和一条腿。
“快告诉我去赫斯珀里得斯姐妹果园的路怎么走?”老头儿还没完全清醒过来,赫拉克勒斯就大声喊道。
不用说你们也想得到,海中老人惊醒后大吃一惊。不过,接下去赫拉克勒斯的惊恐绝不亚于他。因为,海中老人突然之间不见了,赫拉克勒斯发现自己正抓着一头牡鹿的一条前腿和一条后腿!但他还是紧紧抓着不放。接着,牡鹿又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只海鸟,海鸟扑腾着、尖叫着,赫拉克勒斯抓着它的一只翅膀和一只爪子!海鸟脱不了身。紧接着,海鸟变成了一只丑陋的三头狗,对着赫拉克勒斯汪汪叫唤,还狠狠地咬住赫拉克勒斯抓着它的两只手!但是赫拉克勒斯还是不肯放手。转眼间,三头狗又变成了六腿怪革律翁,为了挣脱被赫拉克勒斯抓着的那条腿,它用另外五条腿狠狠地踢赫拉克勒斯!可是赫拉克勒斯就是不放手。革律翁不见了,变成了一条巨蛇,跟赫拉克勒斯小时候捏死的蛇很像,只是体形要大一百倍。巨蛇用身子缠住英雄的脖子和身体,尾巴高高竖在空中,张开血盆大口,好像要把他吞进去。这幅景象真是太吓人了!可是赫拉克勒斯毫不胆怯,他紧紧攥住巨蛇,痛得它嘶嘶叫起来。
你们要知道,海中老人尽管看上去像装在船头的傀儡,久经风吹浪打,却能够随心所欲地变幻形体。当他发现自己被赫拉克勒斯牢牢抓住时,就希望用变身术吓坏赫拉克勒斯,好让这位英雄乖乖地放他走。一旦赫拉克勒斯松开手,海中老人就会立刻钻进海底躲起来。他才不会自找麻烦跑上来,回答那些荒谬的问题呢。依我看,看到他变幻出来的凶恶模样,一百个人当中有九十九个都会当场被吓得魂不附体,拔腿就跑。因为,世上最难的事情之一,就是区分真正的危险和想象出来的危险。
可是,赫拉克勒斯坚定不移,海中老人越变幻,他就攥得越紧,让老头儿吃了不少苦头。最后,海中老人觉得最好还是恢复原形。于是,他又变回了那个像鱼一样浑身鳞片、长着脚蹼、下巴上有一撮海草的老头儿。
“你抓着我干什么?”海中老人刚喘过气来就嚷嚷起来,刚才变幻了那么多假身,把他累得够呛,“你干吗攥着我不放?马上放开我,否则我就会认为你是个蛮不讲理的家伙!”
“我叫赫拉克勒斯!”强悍有力的陌生人吼道,“除非你告诉我到赫斯珀里得斯姐妹果园的路怎么走最近,否则我永远都不会放开你!”
海中老人一听抓住他的人是赫拉克勒斯,就明白只能一五一十地回答对方的问题了。你们肯定还记得,海中老人生活在海中,和其他的海中居民一样,四处游荡。他当然听说过赫拉克勒斯的鼎鼎大名,听说过他在世界各地不断完成的壮举,而且还听说过他不论做什么事,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因此,海中老人也不再想着逃走了,他告诉我们的英雄如何去寻找赫斯珀里得斯姐妹的果园,还告诫他在抵达花园之前必须克服的重重困难。
“你得如此这般往前走,”海中老人定了罗经方位点之后说,“直到看见一个扛着天空的巨人。如果碰巧这个巨人心情好,他就会告诉你赫斯珀里得斯姐妹的果园在哪里。”
“如果碰巧那个巨人心情不好,”赫拉克勒斯用指尖顶着自己的大棒说,“或许我要想办法说服他呢!”
英雄谢过海中老人,又请求他原谅自己刚才那么粗鲁地抓着他,便又上路了。他碰到许许多多不可思议的危险,要是我有工夫细细道来,你们肯定会听得津津有味。
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正是在这次旅途中,他碰到了一个奇异的巨人。那巨人天生神奇莫测,他每着地一次,力量都会增加十倍。他叫安泰俄斯(Antæus)。可想而知,跟这么一个家伙打斗可不是件容易事儿。每次他被打倒在地,都会变得更强壮、更凶猛,身手更好,比没有被敌人攻击的时候更厉害。因此,赫拉克勒斯用大棒把他揍得越狠,就越难打赢他。有时候我会跟这样的家伙争论,但从来没跟他们打斗过。赫拉克勒斯发现,只有把安泰俄斯举到空中,使劲挤压,把他的力气全部从他巨大的身躯里挤出来,才有可能打赢对方,结束这场战斗。
打败安泰俄斯后,赫拉克勒斯继续赶路,去了埃及,结果在埃及被俘,还差点儿被处死。他杀死了埃及的国王,逃了出来。他穿过非洲沙漠,尽快赶路,终于来到大海边。走到这里似乎已经山穷水尽,除非他能踏着浪尖行走。
在他面前,只有一片浪花飞溅、汹涌澎湃、无边无际的大海。他极目远眺,突然看见远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个东西。只见那东西光芒四射,就像天际升起或落下的一轮金灿灿的太阳,而且显然越来越近,因为它正在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亮。最后,它来到赫拉克勒斯眼前,赫拉克勒斯发现那是一只巨大的杯子或碗,不是用黄金铸造的,就是用锃亮的黄铜制成的。我也说不清楚它怎么会浮在海面上。总之,它在汹涌的波涛上盘旋着,任由海浪上下颠簸,浪花拍打着杯壁,却没有水花溅进杯子里。
“我这一生见过不少巨人,”赫拉克勒斯心想,“可是从来没见过用这么大的杯子喝酒的巨人!”
一点儿也不错,这只杯子实在不得了!它大得就像——就像——总之,我也说不清它究竟有多大,反正大得没法量。说个大概吧,它比大水车轮还要大十倍。而且,别看它是金属铸造的,却能轻盈地漂浮在汹涌的海浪上,比小溪里顺流而下的橡实壳还轻盈。海浪推着它往前走,一直漂到距离赫拉克勒斯不远的海岸上。
杯子一漂到跟前,赫拉克勒斯就知道该怎么做了。他经历过那么多非同寻常的奇遇,每次遇到稍微逾越常规的事儿,都知道怎样见机行事。显而易见,这个神奇的杯子是被某种看不见的神力送到这里来的,是为了渡赫拉克勒斯过海,好让他去寻找赫斯珀里得斯花园。于是,他毫不迟疑地翻过杯沿,滑进杯底,把狮子皮铺开,准备小憩片刻。从告别河边的那些姑娘直到现在,他几乎都没合过眼。海浪拍打着空杯的杯壁,发出悦耳的鸣声;杯子轻轻地来回晃荡着,动作是那么轻柔,不一会儿就把赫拉克勒斯摇进了甜蜜的梦乡。
他这一觉估计睡了很久,那只铜杯恰巧擦到一块岩石,发出巨大的嗡鸣声,比你们听到的教堂钟声还响亮一百倍呢。赫拉克勒斯被惊醒了,他立即跳起来,举目四望,想搞清楚自己到了什么地方。不一会儿,他就发现这只杯子已经漂过汪洋,正在靠近像是一座岛屿的岸边。你们猜他在那个岛上看见了什么?
嘿,你们永远都猜不到,就算让你们猜五万遍也没用!在我看来,这绝对是赫拉克勒斯所有奇妙的探险历程中最神奇的奇观,比砍掉一颗头立即长出两颗来的九头蛇更叫人惊叹,比六腿怪和安泰俄斯,比任何人见过的任何东西都更叫人惊叹,这一奇观空前绝后。那是个巨人!
可是,那个巨人大得叫人瞠目结舌!像大山一样顶天立地。云彩缭绕在他的腰际,像他的腰带;挂在他的下巴上,像一把白胡须;所以从他的巨眼跟前掠过,他既看不到赫拉克勒斯,也看不到他乘坐的金杯。最为神奇的是,巨人高举巨大的双手,仿佛在托着天空。赫拉克勒斯透过云层看上去,苍天仿佛压在巨人的头顶上!这真是令人难以置信。
这时候,那只光芒四射的杯子继续往前漂,最后漂到了海滩上。就在这时,一阵微风吹散了飘浮在巨人面前的云彩,赫拉克勒斯看见了那张巨大无比的脸:每只眼睛都像远处的湖泊那么大;鼻子足有一英里长;嘴巴足有一英里宽。那张脸因其硕大无朋而显得狰狞可怕,但又郁郁寡欢,疲惫不堪。就像现在的很多人,被迫承受超出他们能力范围的负担,他们的脸上就是这种神情。苍天之于巨人,就如同大地的忧患之于那些被忧患压垮的人。每当人们从事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工作时,他们就会遭遇和这个可怜的巨人一样的厄运。
可怜的家伙!显然已经在那里站了很久很久了。在他脚下,一片古老的森林逐渐长成又渐渐凋敝,一棵棵橡树从橡实里发出芽来,从他脚趾间挤出来,已有六七百年的树龄。
此时,巨人用两只巨眼往下望,发觉赫拉克勒斯后大声咆哮起来,那声音就像从他面前飘散开去的云间发出的雷鸣。
“你是谁,我脚下那个人?你乘坐那只小杯子从何处而来?”
“我是赫拉克勒斯!我在寻找赫斯珀里得斯姐妹的果园!”英雄雷鸣般地回答道,他的声音跟巨人自己的声音差不多大。
“哈!哈!哈!”巨人爆发出一阵大笑,然后吼道,“当真是一场聪明的探险!”
“有何不可?”赫拉克勒斯大声说,他对巨人的嘲笑有点儿生气,“你以为我害怕那个百头龙!”
就在他们争论的时候,乌云在巨人的腰间聚集起来,顿时电闪雷鸣,暴雨滂沱,赫拉克勒斯一句话都听不见了,只能看到巨人两条无比庞大的腿耸立在风雨晦暝之中,不时还能瞥见他整个身体包裹在云雾里。似乎他一直在说着什么,可是他那低沉、刺耳的嗡鸣声跟轰隆隆的雷声混为一体,又像雷声一样,滚过群山,消失在远处。就这样,因为话说得不是时候,滚雷声和他的说话声一样大,那个愚蠢的巨人白费了不少口舌。
这场暴风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不一会儿,雨过天晴,那个疲惫的巨人擎着苍天,和煦的阳光照耀着他那巨大的身躯,在乌云的映衬下格外耀眼。他的头颅远远高出云层,所以雨水连他的一根头发都没有打湿!
巨人看到赫拉克勒斯还站在海边,于是又向他大吼起来。
“我是阿特拉斯,力气最大的巨人!我头顶着苍天!”
“我都看见了,”赫拉克勒斯说,“不过,你能告诉我去赫斯珀里得斯果园的路怎么走吗?”
“你去那里干什么?”巨人问道。
“我要给我的国王表兄摘三个金苹果。”赫拉克勒斯高声回答。
“除了我之外,”巨人说,“没有人能去赫斯珀里得斯姐妹的果园里摘金苹果。要不是为了托住天空这桩小事,我倒愿意走上五六步路,跨过大海,去给你摘回来。”
“你心肠真好,”赫拉克勒斯回答说,“你不能先把天搁到山上歇会儿吗?”
“这些山都不够高,”阿特拉斯摇了摇头说,“不过,如果你站到那座最近的山的山顶上,你的头就差不多跟我一样高了。你看着倒有把力气。你替我托一会儿,我替你跑一趟,你看怎么样?”
你们肯定还记得很牢,赫拉克勒斯是个大力士。不用说,托起天空需要巨大的膂力,但是如果说哪个凡人能托起天空,也非他莫属了。不过,这个任务实在太艰巨了,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踌躇。
“天空很重吧?”他问。
“嗨,一开始还不怎么重,”巨人耸耸肩膀回答说,“但是托上一千年就会觉得有点儿重!”
“那你去摘金苹果需要多长时间呢?”英雄问道。
“噢,只要一会儿工夫。”阿特拉斯大声说,“我一步能跨出十到十五英里远,还不等你肩膀感觉疼,我就从果园回来了。”
“那好吧,”赫拉克勒斯说,“我爬到你后面那座山上,替你把天空托起来。”
其实,赫拉克勒斯有一副好心肠,他认为应该帮帮巨人,让巨人有机会去逛逛。再说了,假如他以后能跟人夸口说自己顶过天,那可比制伏一条百头龙这样的寻常探险有面子得多。于是,他二话没说,就从阿特拉斯的肩膀上接过天空,放在了自己肩膀上。
把天空稳妥地交给赫拉克勒斯之后,巨人先伸了个懒腰。你们可以想象那是何等壮观。接着,他慢慢把一只脚从周围的森林里抽出来,再拔起另一只。随后,他突然又蹦又跳,为获得自由而开心得手舞足蹈。而后他纵身一跃,跳到谁也不知道多高的空中,又一头栽下来,把大地砸得都颤抖起来。他放声大笑起来——哈!哈!哈!雷鸣般的笑声在四面八方的群山之间回荡,就仿佛群山都是巨人欣喜若狂的兄弟。等欢乐劲儿稍稍平复下来,他便踏进了大海,第一步跨出十英里,海水淹到了他腿肚子上;第二步又跨出十英里,海水没过了他的膝盖;第三步再跨出十英里,海水刚刚齐腰。这已经是海洋的最深处了。
赫拉克勒斯看着巨人继续往前走。只见那巨大的身躯站在三十英里开外,下半身淹没在海洋里,上半身像一座云霭缭绕的蔚蓝色远山那样高高耸峙,那当真是一种奇观。这时候赫拉克勒斯开始考虑自己的处境:万一阿特拉斯淹死在海里,他该怎么办?万一阿特拉斯被守护赫斯珀里得斯金苹果的百头龙咬死,他又该怎么办?万一真的发生这样的倒霉事,他可怎么摆脱肩膀上的天空?渐渐地,天空压得他的头和肩膀难受了起来。
“我真同情那个可怜的巨人,”赫拉克勒斯心想,“我托了十分钟就累成这样,他托了一千年,该有多累啊!”
噢,我亲爱的小朋友们,别看我们头顶上的蓝天那么软绵绵、轻飘飘的,你们不知道它有多重!而且,怒号的狂风、湿冷的云彩、灼人的烈日也在轮番折磨着赫拉克勒斯!他渐渐开始担心巨人会不会永远都不回来了。他眼巴巴地望着下面的世界,暗暗承认在山脚下当个牧羊人也比站在令人头晕目眩的山顶,用尽全身力气托着天空舒服得多。你们应该很容易理解,这是因为,赫拉克勒斯不仅肩上托着天空,心中也有一种极大的责任感。嘿,他要是不稳稳地站好,纹丝不动地托住天空,搞不好太阳就会倾斜!到了晚上,很多星星就会脱落,像急雨似的纷纷掉下来,砸到人们头顶上!要是因为他这位英雄没能稳稳托住天空而导致天空崩裂,出现一条大裂缝,那该多丢人啊!
不知道过了多久,赫拉克勒斯才看到巨人那庞大的身影像一片云似的出现在远处的海上,顿时高兴得难以言表。阿特拉斯走到近前,举起手来,赫拉克勒斯看到他手里拿着一根树枝,树枝上挂着三个像南瓜那么大的金苹果。
“很高兴又看到你了!”赫拉克勒斯大声对走过来的巨人说,“看来你摘到金苹果了?”
“那当然,那当然!”阿特拉斯回答说,“而且都是顶呱呱的金苹果呢。告诉你,我摘的可是那棵树上最好的三个果子。哈!那个赫斯珀里得斯姐妹的果园真是个美丽的地方。不错,那条百头龙也值得人们去见识见识。说句心里话,你还不如自己去摘呢。”
“不要紧,”赫拉克勒斯说,“你高高兴兴出去逛了一圈,事情办得和我一样漂亮,有劳你了。行了,我还得赶路,因为我那个国王表兄正眼巴巴地等着我给他送金苹果呢,麻烦你把天空从我肩膀上接过去好吗?”
“嘿,这事儿嘛,”巨人把金苹果向空中抛了一下,足有二十英里高,然后用手接住,说,“这事儿嘛,我的好朋友,我看有点儿不合理。我难道不能把金苹果给你那个国王表兄送去?我走路可比你快得多。既然国王陛下那么急着要金苹果,我保证迈开最大的步子送去。再说了,这会儿我还不想托天呢。”
这下赫拉克勒斯不耐烦了,他使劲儿耸了耸肩膀。当时刚好是黄昏时分,你们也许可以看到两三颗星星给震了出来。地上的人都惊恐地抬起头来张望,担心天空会塌下来。
“噢,这可不行!”阿特拉斯巨人放声大笑起来,他大声说,“我托了整整五个世纪都没往下掉过那么多星星。等你像我那样站上几个世纪后,就慢慢学会耐心啦!”
“什么!”赫拉克勒斯勃然大怒,他吼道,“你想让我永远都托下去吗?”
“再说呗,”巨人回答说,“不管怎么说,就是让你托上一百年,或者一千年,你都不应该有意见。我不顾腰酸背痛地托了这么久,比你可久多了。好吧,一千年以后,要是我刚好心情不错,说不定会给你换换班。你可是条强壮的汉子,找不到比这更好的机会证明自己了。我保证,子孙后代绝不会忘记你的!”
“呸!废话!”赫拉克勒斯又耸了耸肩膀,喊道,“你就不能用头把天顶一会儿吗?我先把狮子皮垫在肩膀上,不然它硌得我生疼。要在这儿站上好几百年呢,尽量弄得舒服点儿。”
“这要求挺合理,我这就照办!”巨人说道。其实他对赫拉克勒斯并无恶意,只是做事太自私,只顾着自己舒服。“我只替你顶五分钟。记住,只顶五分钟!我可不想再顶上一千年了。要我说,人生就是要尝试不同的活法。”
啊,这巨人无赖真是长了个榆木疙瘩脑袋!他把金苹果扔在地上,从赫拉克勒斯头上把天接过来,放在自己肩膀上。这下天空又物归原主了。赫拉克勒斯捡起那三个和南瓜一样大,甚至比南瓜更大的金苹果,头也不回地踏上了归途。巨人在他身后咆哮如雷,要他回去,他丝毫不加理会。巨人的脚下又长成了一座森林,森林逐渐变得古老;他巨大的脚趾中间又出现了足有六七百年树龄的老橡树。
直到今天,那个巨人还矗立在那里。反正那里至少屹立着一座和他一样高的大山,并且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当山顶响起轰隆隆的雷声时,我们不妨想象,那或许就是巨人阿特拉斯呼喊赫拉克勒斯的声音!
- After The Story -
“尤斯塔斯表哥,”倚坐在尤斯塔斯脚边的香蕨木听得张口结舌,他问,“那个巨人到底有多高?”
“噢,香蕨木啊香蕨木!”尤斯塔斯叫起来,“你以为我用尺子给他量过吗?唔,如果你非要知道得那么精确,依我看他大概有三英里到十五英里那么高,能坐在塔科尼克山上,把纪念碑山当垫脚凳。”
“天哪!”乖巧的小男孩心满意足地惊叹了一声,说,“果然是个巨人!他的小手指有多长?”
“从坦格林庄园到湖边那么长。”尤斯塔斯说。
“果然是个巨人!”香蕨木又感叹了一声,他对这些精确的数据非常入迷,“我还想知道,赫拉克勒斯的肩膀有多宽?”
“那我可就不知道了,”大学生说,“不过我觉得肯定比我的肩膀宽,也比你爸爸的肩膀宽,比现在见到的任何人的肩膀都要宽。”
“希望你能告诉我,长在那个巨人脚趾中间的橡树有多大。”香蕨木凑近那个大学生的耳边小声说。
“它们比史密斯船长家那棵大栗树还要大。”尤斯塔斯说。
“尤斯塔斯,”普林格尔先生思索了一会儿说,“我觉得对这个故事我无法表示恭维,多半也无法在最低限度上满足你作为原创者的自豪感。我建议你再也不要胡乱篡改古典神话了。你的想象力完全是哥特式的,所以会不可避免地将你加工过的所有东西都哥特化。这就像胡乱给大理石雕像涂抹油漆。瞧你的巨人都成什么样了!古希腊寓言倾向于用优美高雅的情调把荒诞不经的东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你怎么能把这个比例失调的大巨人硬塞进古希腊寓言那优雅的故事里?”
“我只是把自己头脑里的巨人形象描述出来而已,”大学生有点儿不高兴,他回答说,“再说了,先生,倘若您为了改编这些故事而动脑筋去琢磨,就会立马发现,古代的希腊人并不比现代的美国北方人拥有更多的专属权。寓言故事是各个时代世界人民的共同财产。古代的诗人可以随心所欲地对它们进行改编,加以塑造,为什么我就不行?”
普林格尔先生忍不住微微一笑。
“再说了,”尤斯塔斯接着说,“你把自己心中的热情、热烈的情感和各种凡俗或神圣的品德融合到某个经典故事的那一刻,就把它变成与当初截然不同的作品了。我个人认为,希腊人将这些传奇故事据为己有(这些不朽的遗产原本应当属于全人类),也确实赋予它们坚不可摧的美,但那是一种冷漠无情的美,对后世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害。”
“你大概认为自己负有对其进行补救的责任,”普林格尔先生当即大笑着说,“好吧,好吧,你继续干下去吧。不过,听我一句劝告:千万不要把你的肆意篡改之作付诸笔端。下一步,你试着改编一下阿波罗的传说怎么样?”
“啊,先生,您之所以这么建议,是认为我不可能做到吧。”大学生思索片刻之后说,“乍一想,一个哥特式的阿波罗传说确实让人感觉有点儿荒谬。不过,我会认真考虑你的建议,不会那么容易丧失信心的。”
就在他们争论的时候,孩子们(一个字都听不懂)已经困得睁不开眼了,所以就被打发去上床睡觉。他们一边上楼梯,一边迷迷糊糊地嘟囔着。西北风在坦格林庄园的树梢呼啸着,在房子周围演奏着一首圣歌。尤斯塔斯·布赖特回到书房,绞尽脑汁想写几句诗,可是在推敲两个韵脚的时候进入了梦乡。
[1]格里诺:即美国首位专业雕塑家霍拉肖·格里诺(Horatio Greenough,1805—1852)。他为美国首位总统乔治·华盛顿创作的大理石雕塑正是以宙斯神像为原型。
[2]赫斯珀里得斯姐妹:在古希腊神话中,赫斯珀里得斯姐妹负责守卫大地女神盖亚作为结婚礼物送给天后赫拉的金苹果树。
[3]希波吕忒:古希腊神话中的人物,传说是亚马孙部落的女王,她好战英勇,是战神阿瑞斯的女儿,拥有一条神奇的腰带。
[4]革律翁:居住在大西洋伽狄拉海湾厄里茨阿岛上的巨人,高大如山,长着三个身躯和三头六臂,是世界闻名的富户、绰号“黄金宝剑”的伊比利亚国王的四个儿子之一。
[5]赫拉克勒斯:古希腊神话中的大力神,是宙斯与珀耳修斯孙女阿尔克墨涅的儿子,因其出身受到宙斯妻子赫拉的憎恶。他完成了十二项被认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还解救了被缚的普罗米修斯,隐藏身份参加伊阿宋的英雄冒险队并协助他取得金羊毛。
[6]海中老人:即海神涅柔斯,他是大地母亲盖亚和大海蓬托斯的儿子,有长长的灰色胡须和鱼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