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ntro -
你猜我们这次会在何时何地再见到那些孩子?冬天过去了,欢乐的五月到来了。这回他们没在坦格林庄园的游戏室,没在壁炉边,而是在一座山的半山腰那里,或许它更乐意我们称它为大山。孩子们从家里出发的时候,满怀雄心壮志,立志要爬上那座高耸的大山,攀上它那光秃秃的山顶。的确,它没有钦博拉索山[1]或者勃朗峰[2]高,甚至比老格雷洛克山[3]还要矮。但是不管怎么说,它都比一千座蚁冢或一百万座鼹鼠丘高。而且,用孩子们短短的步幅去丈量,确实可以算得上一座相当雄伟的大山了。
尤斯塔斯表哥跟孩子们在一起吗?这你就不用操心了,否则这本书还怎么写下去?尤斯塔斯表哥正在放春假,他看上去还是老样子,跟我们四五个月之前见到他的时候差不多。不过,仔细去看,你会发现他的上唇冒出了滑稽的小髭须。他身上也只有这点儿成年人的标志,除此之外,你还是可以把他当成初次认识时的那个半大孩子。他还是像以前那样,快快活活、爱玩爱闹、爱说爱笑,步履还是那么轻快,心情还是那么愉悦,在孩子们当中也还是那么受欢迎。这次爬山就是他的主意。爬陡坡的时候,他用欢快的声音鼓励那些大点儿的孩子;发现蒲公英、报春花和南瓜花走累了,他就轮流把他们驮在背上走。就这样,他们穿过山麓的果园和牧场,来到半山腰的森林,那片森林一直延伸到光秃秃的山顶。

今年五月比往年暖和,而且他们爬山的那天风和日丽,大人孩子都觉得气温很宜人。上山途中,孩子们看到很多紫罗兰,有蓝的、白的,还有金黄色的,像被弥达斯施了点金术似的。花草当中最爱热闹的当属小茜草,漫山遍野都是它们的身影。这种花儿从来不会独自生长,它们常常和许多亲朋好友聚集在一起。有时候,你会看到巴掌大的地方开满了茜草花,像是一家人挤在一块儿似的;有时候,一大片一大片的茜草把绿原变成白色的地毯,它们竞相开放,生机盎然。
林地边缘长着耧斗菜,它们不是鲜红色,而是呈现淡淡的浅红色。因为它们非常谦卑,总是害羞地躲开太阳,藏在隐蔽的角落里。还有野天竺葵和数千朵洁白的草莓花。藤地莓的花期还没有过去,但它小心翼翼地将自己那宝贵的花朵珍藏在去年的落叶下,就像鸟妈妈小心地藏好自己的鸟宝宝似的。我猜,它肯定知道自己的花儿有多么美丽芬芳。它们藏得非常巧妙,孩子们有时候闻到扑鼻的芳香,却不知道香味儿是从哪里传来的。
田野和草地上不时能看到结了籽的蒲公英那灰白色的绒球,它们夹杂在生机勃发的花草当中,既令人觉得怪异,又叫人不禁生出怜悯之心。夏季还没有来临,它们已经把夏天过完了。对那些藏在小绒球里、带着翅膀的种子来说,秋日已经降临!
行了,我们不能再浪费宝贵的笔墨描述春天和野花了。还是来谈一谈更有趣的事情吧。瞧那群孩子,全都聚拢在尤斯塔斯·布赖特的身边,尤斯塔斯坐在树桩上,好像要开始讲故事了。事实上,那些较小的孩子发现,靠他们的小短腿去丈量那座高山太吃力了。于是,尤斯塔斯表哥打算让香蕨木、报春花、南瓜花和蒲公英留在半山腰,等其他人爬上山顶后返回来和他们会合。他们不太乐意留在山坡上,嘀嘀咕咕地抱怨起来。尤斯塔斯表哥从口袋里掏出几个苹果给他们,还答应给他们讲个非常好听的故事。这么一来,他们马上笑逐颜开,满脸的不高兴顿时烟消云散。
我躲在一片灌木丛后面听到了他讲的那个故事,就写在后面的篇章里给你们看。
- The Story -
很久很久以前的一天傍晚,费莱蒙老头儿和老伴儿鲍西丝坐在他们小屋的门口,欣赏着宁静美丽的落日。他们已经吃过了简单的晚餐,打算在睡觉之前安安静静待一两个钟头。他们聊着自家的菜园、奶牛、蜜蜂和葡萄架。葡萄藤已经攀上了小屋的墙壁,结出的葡萄也开始发紫了。就在他们聊天的时候,附近村子里孩子们粗野的吆喝声和恶狗的狂吠声越来越大,到最后鲍西丝和费莱蒙都快听不见对方说话了。
“哎,老伴儿,”费莱蒙大声说,“恐怕是哪个可怜的过路人在村子那边找地方吃饭借宿呢。咱们那些邻居不但不接待他,反而放狗咬他,这都成了他们的习惯了!”
“真是作孽!”老鲍西丝回答说,“真希望咱们邻居能对人友善点儿。他们只知道放纵自己的孩子,看到孩子们向陌生人扔石头,他们还要拍着孩子的头赞许呢!”
“那些孩子长大了也成不了好人,”费莱蒙摇着白发苍苍的脑袋说,“不瞒你说,老婆子,要是村子里的人遭了什么大难,我一点儿都不觉得意外,除非他们能改过自新。至于咱俩么,只要上帝赐给咱们一块干面包,哪个无家可归的穷苦过路人需要,咱们就分一半给他。”
“说得对,老头子!”鲍西丝说,“咱们就这么着!”
要知道,这两个老人家日子过得很贫苦,他们为了糊口,辛勤劳作。老费莱蒙在菜园里挥汗如雨,鲍西丝也忙个不停,要么忙着纺线,要么忙着用自家的牛奶做一丁点儿黄油和奶酪,要么忙着拾掇屋子。除了面包、牛奶和蔬菜,他们很少有别的东西吃,除了有时候从蜂箱里弄点儿蜂蜜,有时候从墙上的葡萄藤摘一串熟了的葡萄。不过,他们老两口心肠特别好,要是有疲惫不堪的过路人碰巧经过他们门口,他们宁可自己没饭吃,也要给客人一块自己吃的黑面包、一杯新鲜的牛奶和一勺蜂蜜。他们总觉得那些客人身上好像具有某些神圣的东西,所以应当吃得比他们自己更好,受到更慷慨的接待。
他们的小屋伫立在一片距离村子不远的山坡上,而村子坐落在一条大约半英里宽的山谷里。远古时代,世界刚刚形成的时候,那条山谷多半是湖底。鱼儿在湖里游来游去,湖畔长着水草,湖面如镜,树木和山冈倒映在湖水中。后来湖水干了,人们便来开垦土地,建造房屋,所以现在这里成了一个肥沃的地方。古代的湖泊已经消失不见了,只有一条蜿蜒的小溪穿过村庄,成为居民的水源。一茬又一茬橡树发芽长大,再逐渐枯萎老去,留下一片高大雄伟的橡树林。世界上找不到比这里更美丽富饶的山谷了。看到周围的丰足景象,这里的村民本应当性情温厚,与人为善,以报答上帝对他们的恩赐。
然而,说来令人遗憾,这里的人们不配生活在这个美丽的村庄,不配生活在这个蒙受上帝恩宠的地方。他们极度自私,麻木不仁,对贫苦人毫不怜悯,对无家可归的人毫不同情。要是有人告诉他们,人们应该相互关爱,因为没有别的办法可以报答上帝对我们的恩惠,他们只会哈哈大笑。我要讲的事,估计你们简直无法相信。
那些卑鄙的家伙教出来的小屁孩跟他们一样卑鄙下流,看见自己的孩子追赶可怜的异乡人,在后面又喊又叫,还投掷石头,他们不但不制止,反而拍手叫好。他们养着又大又凶的恶狗,只要有外乡人从村里经过,那些恶狗就会扑过去,龇牙咧嘴,又叫又咬。它们常常拽住外乡人的腿,或者撕扯他的衣服。如果他进村的时候穿得有点儿破旧,还不等他逃出来,就变得惨不忍睹了。你们可想而知,这对可怜的外乡人来说,实在太可怕了,尤其是那些老弱病残。那些外乡人(若是知道那些刻薄的人、他们顽劣的孩子和恶狗有多坏)宁肯绕道多走好几英里,也不愿意再从那个村子里过。
更不像话的是,若是有钱人骑着高头大马或者坐着豪华马车,由衣着华丽的仆从前呼后拥走进村子,村里的人就会表现得殷勤备至,好像再没有比他们更温文尔雅的了。他们会脱帽鞠躬,那副卑躬屈膝的样子,你们见都没见过。要是孩子们粗野无礼,肯定会挨耳刮子;要是恶狗胆敢乱吠,主人就会提起大棒来揍它一顿,还要拴起来不给饭吃。这倒无可厚非,不过这充分说明那些村民看重的只是来者口袋里的钱,却丝毫不在乎人的灵魂,而乞丐和王子的灵魂本是不分高低贵贱的。
现在你们知道费莱蒙老头儿听到村子街头孩子们的吆喝声、恶狗的狂吠声时,为什么说得那么伤感了。喧闹声持续了很长时间,仿佛整条山谷都吵翻了天。
“我从来没听见狗叫得这么凶过!”好心的老头儿说。
“也没听见孩子们喊得这么粗野过!”他好心的老伴儿说。
他们坐在那里摇着头,这时,吵闹声越来越近,最后,他们看到两个外乡人正向他们小屋所在的小丘走过来。后面一群恶狗紧追不舍,在他们身后狂吠不止。再后面是一群孩子,他们一边尖叫,一边使劲朝两个外乡人扔石头。
两人中间较年轻的那个(他身材颀长,样子机敏)不时回头挥舞着手杖,驱赶那些恶狗。另一个个头儿很高,一路从容不迫地走着,仿佛不屑理会那群顽童跟恶狗似的。顽童似乎在仿效恶狗,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两个外乡人都穿得很寒酸,看样子口袋里多半没钱,估计连一晚上的住宿费都掏不起。恐怕这就是村民们放纵自己的孩子和恶狗如此粗鲁地驱赶他们的原因。
“我说,老婆子,”费莱蒙对鲍西丝说,“咱们去迎一迎那两个可怜的人吧。他们心里肯定很难过,恐怕连这小丘都爬不上来了。”
“你快去迎一迎他们,”鲍西丝回答说,“我赶紧到屋里看看能不能弄点儿东西给他们吃。舒舒服服吃一碗牛奶泡面包,他们立马就会精神起来。”
说着,她匆匆走进小屋。费莱蒙则走上前去,非常热情地伸出手,就算什么都不说,对方都能感觉到他的真诚好客。他用最热诚的声音说——
“欢迎,外乡客人,欢迎!”
“谢谢!”年轻的那个答道,别看他风尘仆仆,又麻烦缠身,说起话来却十分轻松,“这跟我们在那边村子受到的待遇截然不同啊。你怎么会跟那么坏的街坊住在一块儿?”
“啊!”费莱蒙老头儿温和而亲切地笑着说,“上帝把我安顿在这里估计有很多原因,我希望其中之一就是为了让我尽自己所能,弥补街坊们对你们的失礼。”
“说得好,老大爷!”那个过客哈哈大笑起来,“说老实话,我和我的同伴确实需要弥补弥补。那些孩子(那些小流氓!)用泥团打得我们浑身都是泥巴。我的斗篷本来就够破的了,一条恶狗还把它给撕烂了。不过我用手杖给了它嘴巴一下,别看离得远,我估计你多半听到它叫唤了。”
看到他心情这么好,费莱蒙挺高兴的。的确,从这位过客的神态来看,你们想象不到他辛苦跋涉了一天,已经累得筋疲力尽,最后还受到粗鲁的驱赶,从而灰心丧气。他穿得很怪异,头顶的帽子帽檐遮住了两只耳朵。明明已经是夏天的傍晚,他却披着斗篷,还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想必是因为里面的衣服破烂不堪。费莱蒙还发现他的一双鞋子也很奇怪。可是天色越来越暗,老人家的眼神不太好,也说不出来到底哪里奇怪。反正有一点很蹊跷:那个外乡人轻巧灵活得出奇,他的两只脚仿佛会时不时自己从地面上抬起来,只能用点儿力把它们按在地上。
“我年轻的时候腿脚很轻快,”费莱蒙对那个过客说,“可是一到晚上就觉得腿脚发沉。”
“弄一根好手杖帮忙比什么都好使!”过客答道,“瞧,我碰巧有一根呢。”
费莱蒙从来没见过那么古怪的手杖。它是用橄榄木制成的,顶端好像还有一对小翅膀。两条用木头雕刻的蛇缠绕在手杖上活灵活现,费莱蒙老头儿(你们知道,他已经老眼昏花了)差点儿以为是真蛇,甚至还看见它们扭来扭去的。
“果真是件稀罕物!”他说,“手杖长了翅膀!给小孩子当竹马骑真是再好不过了!”
这时,费莱蒙和两个客人已经走到了小屋门口。
“朋友们,”老头儿说,“快在条凳上坐下歇歇脚。我好心的老婆子去给你们张罗晚饭了。我们是穷人,可是只要我们食橱有的东西,都会拿来款待你们的。”
那个年轻的过客一屁股坐在条凳上,随手把手杖往地上一丢。接下来的事儿,虽然微不足道,倒也相当离奇:只见那根手杖自己从地上起来,张开小翅膀,连飞带跳地跑过去,自己靠在小屋的墙壁上,然后就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只有那两条蛇还在扭来扭去。不过,依我看,多半是费莱蒙老头儿的眼睛不好使,又在捉弄他了。
他还没来得及发问,那个年长的过客就开口了,把他的注意力从手杖上引开了。
“古时候,那边村子所在的地方不是一片湖吗?”过客用非常低沉的声音问道。
“那我可没见过,朋友,”费莱蒙回答说,“瞧,我都这把年纪了。过去那里就一直都是田野和草地,现在也一样,长着老树,小河哗啦啦地流过山谷。据我所知,我的父亲、我父亲的父亲,见到的都是这副样子。等老费莱蒙不在人世,被人忘掉的时候,肯定也还是老样子!”
“这可说不准!”他声音低沉,语气十分严厉。他摇摇头,又黑又浓的鬈发也跟着来回摆动,“既然那边村子的住民把人性中的仁爱和同情心都忘在九霄云外了,那就让那片湖再把他们的住处淹没好了!”
过客的神情如此严峻,费莱蒙简直有点儿害怕了。过客皱眉的时候,暮色顿时更浓了;过客摇头的时候,空中好像雷声滚滚。这让费莱蒙越发害怕了。
不过,片刻之后,过客便放缓了脸色,渐渐变得十分和蔼可亲。老头儿也忘记了刚才的恐惧,他情不自禁地觉得,这个年长的过客绝对不是一般人,别看他这会儿穿得这么寒酸,靠双脚走路。费莱蒙倒不认为他是乔装的王子之类的人物,而是觉得他是个绝顶聪明的哲人,穿着破旧的衣服游历世界,鄙薄财富和一切世俗的东西,力争提高自己的智慧。这个想法似乎更有道理,因为当费莱蒙抬眼去看过客的脸时,一眼看到的思想似乎比他一辈子揣摩出来的还多。
鲍西丝准备晚饭的时候,两个过客就非常热情地跟费莱蒙攀谈起来。年轻的那个极其健谈,他伶牙俐齿,妙语连珠,逗得老头儿前仰后合,这位年轻人是费莱蒙这么多年来见过的最快活的人。
“请问,我年轻的朋友,”老头儿跟他们混熟之后问道,“我怎么称呼你?”
“你瞧,我很机灵吧,”过客回答说,“所以,你要是管我叫水银还挺适合我的。”
“水银?水银?”费莱蒙盯着过客的脸重复了两遍,想看看他是不是在跟自己开玩笑,“真是个奇怪的名字!那你的同伴呢?是不是也跟你的名字一样奇怪?”
“这你得请雷公[4]告诉你才行!”水银神秘兮兮地回答说,“别的声音都不够响亮。”
要不是费莱蒙壮着胆子去看那位年长的过客,从他脸上看到那么慈悲的神情,就会被这番话吓倒,不管水银是不是开玩笑,都会让老费莱蒙对那位年长的过客心生敬畏。不过,毫无疑问,如此谦卑地坐在一座小屋门口的人当中,再没有比他更尊贵的了。这位过客说话时特别威严,费莱蒙便不由自主地想要跟对方掏心窝子。当人们碰到非常聪明的智者,能理解他们所有的善与恶,却丝毫不加鄙视的时候,就会产生这样的感觉。
不过费莱蒙是个单纯善良的老头儿,没有多少隐私可讲。他喋喋不休地讲着往事,他这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这个地方。他和妻子鲍西丝年轻的时候就住在这间小屋里,他们老老实实干活儿,日子过得很穷,但是却很满足。他告诉客人,鲍西丝的黄油和奶酪做得有多好,菜园子里种的菜长得有多棒。他还说,他们老两口相亲相爱,希望到死都不要分开。他们活着在一起,死了也应当在一块。
过客听着听着,脸上露出一丝微笑,严肃的表情也亲切起来。
“你是个善良的老人家,”他对费莱蒙说,“还有个好老伴儿做你的贤内助。你的愿望理应实现。”
此时此刻,费莱蒙觉得西天的云彩仿佛闪过一道亮光,在天空燃起一片突如其来的光辉。
这时,鲍西丝做好了晚饭,端到门口,很抱歉地说只能给客人们弄点儿粗茶淡饭,实在不成敬意。
“要是知道你们要来,”她说,“我和老头子宁肯不吃饭,也要给你们准备一顿像样点儿的晚饭。可是现在我把今天的牛奶都做成奶酪了,面包也只剩下一半了。唉,我从来不会为贫穷感到难过,除了可怜的过路人来敲我们家门的时候。”
“一切都会好的,不要为难自己,我的好大妈,”年长的过客和颜悦色地说,“对客人真心实意的欢迎会使饭菜发生奇迹的,它能让粗茶淡饭变成琼浆仙馔。”
“非常欢迎你们,”鲍西丝急切地说,“你们还可以吃到我们碰巧留着的一点儿蜂蜜和一串紫葡萄。”
“嗨,鲍西丝大妈,这就是美味佳肴啦!”水银笑着嚷道,“一顿地地道道的美味佳肴!你就看我怎么狼吞虎咽地把它们一扫而光吧!我觉得我这辈子都没这么饿过。”
“我的天哪!”鲍西丝悄悄对丈夫说,“要是那个年轻人的胃口真的这么好,恐怕这顿晚饭还不够他吃个半饱呢。”
四个人走进小屋。
我的小听众们,要不要我告诉你们一些会让你们目瞪口呆的事?那当真是整个故事当中最怪异的场景之一呢。你们还记得水银的手杖吧,它刚才自己跳过去靠在小屋的墙壁上。嘿,现在主人进了门,把这根神奇的手杖留在外面,它只好立即张开小翅膀,连蹦带跳,扑腾着飞上台阶!手杖哒哒哒走到厨房的地板上,最后走到主人的椅子旁边,才有模有样、彬彬有礼地站在那里不动了。费莱蒙老头儿跟他的老伴儿忙着招待客人,没有注意刚才那根手杖的动静。
正如鲍西丝说的那样,她给两个饥肠辘辘的过客准备的晚饭确实不多。餐桌中间摆着一块吃剩的黑面包,旁边摆着一块奶酪,另一边放着一碟蜂蜜。每个客人面前都摆着一串新鲜的紫葡萄。桌子的一角放着一只不大不小的瓦罐,里面的牛奶都不满。鲍西丝倒了两碗牛奶,放在两位客人面前,罐子里就只剩下一点儿牛奶了。唉!一个生性大方的人受穷困所迫,这真是令人伤感啊。可怜的鲍西丝一心想着,要是能给这两个饥肠辘辘的客人准备一顿稍微丰盛点儿的晚饭就好了,哪怕让她为此饿上一个星期她也甘愿。
晚饭实在少得可怜,她不由得希望两位客人的饭量没那么大。可是,两位客人刚坐下,就一口气把碗里的牛奶喝得一干二净。
“能再来点儿牛奶吗,善良的鲍西丝大妈?”水银说,“今天太热了,我口渴得要命。”
“啊,我亲爱的客人,”鲍西丝十分尴尬地回答说,“真是太抱歉,太惭愧!罐子里连一滴牛奶都没了。唉,老头子!咱们怎么就先把晚饭给吃了呢?”
“嘿,我瞧瞧,”水银一边嚷嚷,一边从桌旁站起来,抓住牛奶罐的把儿,“我瞧倒不像您说的那么糟糕。罐子里还有牛奶呢。”
说着,他从罐子里给自己倒了一碗牛奶,又给同伴倒了一碗。鲍西丝看到十分惊讶,她以为罐子已经空了,这个好心的女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刚才她明明都快把牛奶倒完了,就在把罐子放到桌子上的时候还瞅了一眼,都瞧见罐子底了。
“可能是我上年纪了,”鲍西丝心想,“忘性太大。估计刚才搞错了。这下又从罐子里倒了两碗出来,不管怎么样都空了。”
“多好的牛奶啊!”水银把第二碗一饮而尽之后说,“对不起,好心的女主人,我还得请您再给我来点儿。”
鲍西丝刚才清清楚楚地看见水银倒第二碗牛奶的时候,把罐子转了个底朝天,里面一滴不剩了,现在罐子里肯定没了。不过,为了让水银看个明白,她还是端起牛奶罐,摆出给水银倒牛奶的架势,但是根本没想过会有牛奶流出来。当牛奶像小瀑布一样哗啦啦地流进碗里,很快装满一碗,还溢出来流到桌子上的时候,她是何等惊讶啊!缠在水银手杖上的两条蛇(不过鲍西丝和费莱蒙碰巧都没注意)伸出头,把桌子上的牛奶舔得干干净净。
那牛奶是多么香甜可口啊!就好像那天费莱蒙的奶牛吃的是世界上最鲜嫩的仙草似的。我亲爱的小家伙们,真希望你们每个人晚饭的时候都能喝上一碗那样香喷喷的牛奶。
“给我来一片您的黑面包,鲍西丝大妈。”水银说,“再加点儿蜂蜜!”
鲍西丝给他切了一片面包。刚才她跟丈夫吃的时候,那面包干巴巴、硬邦邦的,一点儿都不可口,可是现在却又松又软,就好像几个小时前才从烤箱里拿出来似的。她捡起掉在桌子上的碎屑尝了一口,发现比她吃过的任何面包都可口。她简直不敢相信这是她亲手揉面烘烤的面包。可如果不是,又能是哪里来的面包?
啊呀,那蜂蜜啊!我索性不去描述它闻起来、看起来有多么鲜美了。单说它的颜色,那是最纯粹、最透明的金子的颜色。它散发着一千朵鲜花的香味儿,而且还不是生长在人间花园的鲜花。为了寻找那些仙花瑶草,蜜蜂肯定飞上了云端。不可思议的是,蜜蜂们飞上那么芬芳馥郁的奇花异卉后,竟然还舍得飞下来,回到费莱蒙菜园子的蜂巢里。从来没尝过、没见过,也没闻过这样的蜂蜜。厨房里香气四溢,沁人心脾,令人心旷神怡。闭上眼睛,你瞬间就会忘记厨房那低矮的屋顶和被烟熏得发黑的墙壁,还以为自己置身于一座爬满金银花的天国凉亭里呢。
尽管好心的鲍西丝大妈是个心思单纯的老太太,也觉得这一切有点儿不寻常。于是,给客人递上面包和蜂蜜,又在两个人的盘子里各放了一串葡萄后,她就坐到费莱蒙身边,把自己看到的事儿悄悄讲给他听。
“你听说过这样的事吗?”她问。
“没有,从来没有,”费莱蒙笑着回答说,“我亲爱的老婆子,我倒是觉得你像在梦游哩。要是刚才我去倒牛奶,肯定一眼就看明白怎么回事啦。罐子里的牛奶碰巧比你料想的多一点儿罢了。”
“啊,老头子,”鲍西丝说,“随你怎么说吧,这两个可不是平常人。”
“好啦,好啦,”费莱蒙仍然笑眯眯地回答道,“或许他们不是平常人,看样子应该是过过好日子的。看到他们这顿晚饭吃得这么舒心,我打心眼儿里高兴。”
这时,两位客人从盘子里拿起葡萄。鲍西丝(揉了揉眼睛,好看得清楚点儿)觉得两串葡萄变得又大又多,每颗葡萄都饱满得要爆开似的。她怎么也想不明白,爬在小屋墙壁上那株又老又矮的葡萄藤怎么可能结出这样的葡萄来。
“这些葡萄真是不错!”水银说着,吃了一颗又一颗,可是那串葡萄好像一点儿都没变少,“善良的主人,这葡萄是从哪儿摘来的?”
“从我自己的葡萄藤上,”费莱蒙回答说,“你瞧有根藤从窗户那边绕过去了呢。不过我和老婆子从来不觉得这些葡萄特别好。”
“我从来没吃过比这更好吃的葡萄呢,”客人说,“能给我再倒一杯香喷喷的牛奶吗?再喝杯牛奶,我这顿饭吃得比王子还好呢。”
这次,费莱蒙老头儿站起身来,端起牛奶罐。其实他也想看看刚才鲍西丝悄悄跟他说的那些奇事儿究竟是怎么回事。他知道自己老伴儿从来不会撒谎,也很少会弄错,可是这次的事儿太蹊跷了,他想亲眼看个究竟。他端起牛奶罐,偷偷往里面瞅了一眼,非常确定里面连一滴牛奶都没了。可是,突然之间,他看见一股白色的喷泉从罐底涌出来,泛着泡沫、香气四溢的牛奶顿时注满了罐子。费莱蒙大吃一惊,幸好没有失手把那只神奇的牛奶罐掉在地上打碎。
“两位创造奇迹的外乡人,你们到底是谁啊?”他嚷嚷起来,比老伴儿还困惑。
“是你的客人,也是你的朋友啊,我亲爱的费莱蒙。”年长的过客温和而低沉地回答道,他的声音既亲切又令人敬畏,“给我也来杯牛奶吧,但愿你的牛奶罐永远都倒不空,你和善良的鲍西丝可以永远饮用,也可以跟饥渴交加的路人分享!”
这时,晚饭也吃好了,两位过客要费莱蒙带他们去休息。老两口本来很想跟他们攀谈一会儿,刚才看到那么多奇事,他们真想问个究竟。而且,看到那么简陋的粗茶淡饭变得那么丰盛,他们打心眼儿里高兴,也想说给他们听。可是那位年长的过客让他们感到敬畏,不敢贸然去问他什么问题。于是费莱蒙把水银拉到一边,问他一只旧瓦罐怎么会有牛奶冒出来,水银指了指他的手杖。
“全部奥秘都在那里,”水银说,“要是你能弄个水落石出,还要麻烦你告诉我一声呢。我可说不上来我的手杖是怎么回事。它总是玩这样的老把戏,有时候给我弄顿晚饭,有时候又把我的晚饭偷走。要是我相信那些无稽之谈,倒要说这根手杖会魔法呢!”
水银没再说什么,只是顽皮地看着他们老两口的脸,搞得他们觉得他在取笑自己。水银从房间走出去,那根魔杖跟在他后面,也蹦蹦跳跳走出去了。客人走了以后,善良的老两口又聊了一会儿晚上的种种怪事,就躺在地板上睡着了。他们把卧室让给了客人,家里又没有多余的床,就只好躺在木地板上睡觉。我希望那些木地板像他们的心肠一样柔软。
老头儿和他的老伴儿一早就起来了,太阳升起的时候,两位客人也起来了。他们准备告辞。费莱蒙热情地挽留他们吃过早饭再走,还让鲍西丝去挤牛奶、烤蛋糕,说不定还能弄几个新鲜鸡蛋呢。可是,两位客人的意思是最好在天热起来之前多赶些路。他们执意马上动身,不过要请费莱蒙和鲍西丝送一送他们,给他们指一指路。
于是,四个人像老朋友一样,聊着天从小屋里走出来。不可思议的是,老两口居然跟那位年长的过客混得非常熟悉了,他们单纯的心灵仿佛两滴清水,融入他心里那浩瀚的大海。至于水银嘛,他机智敏锐,嘻嘻哈哈,仿佛能看透他们的内心,连他们自己都没有觉察的小心思也逃不过他的眼睛。说实在的,他们有时候真希望他不要那么机敏,还希望他把那根手杖扔掉,因为手杖上面总是缠着两条蛇,看上去十分诡谲淘气。不过,话说回来,水银待人那么和气,他们倒乐意让他成天留在他们小屋里,带着他的手杖和蛇一起留下来。
“啊!天哪!”大家刚走出没多远,费莱蒙就感叹起来,“要是邻居们知道接待过客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他们就会把恶狗统统拴起来,再也不会让孩子们对人乱扔石头了。”
“他们那么做真是作孽,丢人!”善良的老鲍西丝愤愤地说,“我打算今天就去找那些人说道说道,他们真是太缺德了!”
“恐怕你会发现他们都不在家。”水银高深莫测地笑着说。
那位年长的过客皱起眉头,脸上浮现出一种令人敬畏的威严,同时又显得十分安详平静,鲍西丝和费莱蒙连一句话都不敢说了。他们毕恭毕敬地望着他的脸,仿佛在凝望着上天。
“要是人们不把最卑微的陌生过客当兄弟看待,”年长的过客说,他的语调十分低沉,就像风琴发出的声音,“那他们就不配生活在大地上。大地之所以被创造出来,是为了给相亲相爱的人类居住的。”
“对了,亲爱的老人家,”水银嚷嚷起来,眼睛里闪烁着欢乐、淘气的神情,“你说的那个村子在哪儿呢?在我们的哪一边?我怎么都没看见啊。”
费莱蒙和老伴儿扭头朝山谷那边望去。昨天太阳落山的时候,他们还看见那里的草地、房屋、花园、树木和宽阔的林荫大道,孩子们在街上玩耍,一派忙碌、欢乐、繁荣的景象。可是现在他们惊呆了!那个村子不见踪影了!就连那片肥沃的谷地都不复存在了。只见一片蔚蓝的湖水灌满了山谷,周围的山峦倒映在湖心,湖水安宁静谧得就像开天辟地以来就一直在那里似的。有一瞬间,湖面平静如镜。随后微风轻拂,湖水微微荡漾,泛起层层涟漪,在清晨的阳光下闪烁着银光,流水轻轻拍打着湖岸,发出悦耳的潺潺声。
奇怪的是,这座湖竟然让人觉得十分眼熟,老两口大惑不解,差点儿以为他们只是在梦里看见有座村子曾经出现在那里。可是紧接着他们就记起那些消失的住房、村民的面孔和性格,一切都那么清晰,怎么也不可能是一场梦。村子昨天还在那里,现在却不见了!
“天哪!”两位好心的老人家嚷嚷起来,“我们可怜的邻居们怎么啦?”
“他们不再是人类了,”年长的过客用威严而低沉的声音说道,此时远处似乎有隆隆雷声滚过,“他们所过的那种生活既没有益处,也没有真善美,因为他们从来不肯用乐善好施来减轻、抚慰人世的疾苦。他们心中没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所以古时候那片湖又冒出来映照苍天了!”
“至于那些愚蠢的人嘛,”水银调皮地笑着说,“他们全都变成了鱼。也用不着怎么变,因为他们已经是长满鳞甲的恶棍,是最冷血的动物了。善良的鲍西丝大妈,要是你和你丈夫想吃烤鳟鱼,只要抛一根渔线,就能把你们的老邻居钓上来半打!”
“啊!”鲍西丝打了个寒战说,“我可不会把他们放在炉架上烤!”
“不,”费莱蒙皱起了眉头,他接着鲍西丝的话说,“我们永远都不会吃他们的!”
“至于你,好心的费莱蒙,”年长的过客接着说,“还有你,善良的鲍西丝,你们尽管生活拮据,还是满腔热情地接待无家可归的陌生人,你们的情义让牛奶变成了用之不竭的琼浆玉液,黑面包和蜂蜜变成了珍馐仙馔。神仙在你们的饭桌上吃到了奥林波斯山[5]所吃的美味佳肴。你们做得非常好,我亲爱的老朋友。因此,你们心里有什么愿望尽管说出来,全部都会实现的。”
费莱蒙和鲍西丝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我不知道他们俩是谁开的口,只知道那句话说出了两个人共同的心愿。
“让我们俩活着的时候相依为命,死的时候同时离开这个世界!因为我们永远相亲相爱!”
“如你们所愿!”过客郑重其事地答道,“现在再看看你们的小屋!”
他们扭头一看,顿时大吃一惊:只见刚才那栋简陋的小屋变成了一幢高大的白色大理石豪宅,宅子的前门敞开着!
“那就是你们的家,”过客笑眯眯地望着他们,宽厚地说,“在你们的宅邸里热情地接待过路人吧,就像你们昨晚在那座寒碜的小屋里接待我们一样。”
老两口赶紧跪下谢恩,可是,那人和水银都不见了!
就这样,费莱蒙和鲍西丝住进了那座大理石的宅邸,他们最大的快乐就是让每个路过的人都有宾至如归的感觉。我得告诉你们,那只牛奶罐仍然保持着永不枯竭的神奇魔力,需要它满的时候它就会满。正直、和善、快乐的客人从奶罐里喝奶,就会发现那是他喝过的最香甜、最提神的琼浆;可是,如果一个脾气又坏又吝啬的人喝上一口,就会把脸拧成一团,宣称那是一罐酸腐的牛奶!
老两口在那座宅邸里生活了很久很久,他们年纪越来越大,已经很老很老了。最后,在一个夏天的早晨,费莱蒙和鲍西丝迟迟没有露面。往常他们总是满脸笑容,热情地招呼留下来过夜的客人们来吃早餐,那天却没看到他们。客人们把那座宽敞的宅邸上上下下找了个遍,就是不见他们的踪影。困惑不解地找了大半天之后,大家突然看到大门口出现两棵参天大树,可是谁也不记得前一天在那儿看到过那两棵树。大树耸立在门口,树根深深扎进土壤,繁茂的枝叶把整座宅邸的前半部分都遮住了。一棵是橡树,另一棵是椴树。它们的枝丫——看上去奇特而美丽——交缠在一起,相互拥抱着,好像生长在彼此的怀抱里,相依相偎。
客人们十分惊奇:这两棵树这么大,至少要一百年才能长成,怎么会在一夜之间就长得这么高大?这时,一阵风吹来——
“我是老费莱蒙!”橡树低声说。
“我是老鲍西丝!”椴树低声说。
风越来越大了,两棵树同时说起话来了——“费莱蒙!鲍西丝!鲍西丝!费莱蒙!”仿佛一分为二,又合二为一似的,它们在共同的心灵深处说话。显而易见,那对好心的老两口开始新的生活了,从现在开始,它们要安安静静、快快乐乐地再活一百年。只不过费莱蒙是一棵橡树,而鲍西丝是一棵椴树罢了。啊,它们在周围洒下多么热情好客的浓荫啊!每当路人来到树下歇脚,就会听到头顶上的树叶悦耳的低语声,来者就会纳闷,那声音怎么像在说:
“欢迎,欢迎,亲爱的过路人,欢迎!”
一些善良的人知道怎么最投合老鲍西丝和老费莱蒙的心意,他们围着两棵树的树干修了一圈环形座椅。很久很久以后,那些累了的、饿了的、渴了的人还常常在椅子上歇息,并开怀畅饮那只神奇的牛奶罐里源源不断的牛奶。
要是我们大家此时此地就有那个牛奶罐,该有多好啊!
- After The Story -
“那只罐子能盛多少牛奶?”香蕨木问。
“盛不了一夸脱[6],”大学生回答说,“不过,你可以从里面倒出一大桶来。事实上,牛奶永远都倒不完,就算在仲夏的时候都不会枯竭,就像那边那条小溪,潺潺流下山坡,永远都不会干涸。”
“现在那只罐子怎么样了?”小男孩问。
“真是可惜,二万五千年前就给打破了,”尤斯塔斯表哥说,“人们竭尽所能修补它,后来它虽然还能盛牛奶,但是牛奶再也不会自己冒出来了。所以,你看,它已经跟一般的破瓦罐没什么两样了。”
“多可惜啊!”孩子们全都嚷了起来。
那条忠实可靠的老狗本一直陪在他们身边,此外他们还带着一条半大的纽芬兰犬。那只小犬黑得像只熊,所以取名叫布鲁恩。本老成细心,尤斯塔斯表哥就把它留在后面,央求它照顾四个较小的孩子,以免他们淘气。而布鲁恩自己还像个孩子,大学生认为最好带上它,免得它跟孩子们玩闹的时候把他们绊倒,从山坡上滚下去。大学生吩咐报春花、香蕨木、蒲公英和南瓜花待在原地不要跑远,然后带上樱草花他们几个大孩子,继续往上攀登。他们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了丛林里。
[1]钦博拉索山:厄瓜多尔中部安第斯山脉的顶峰。
[2]勃朗峰:阿尔卑斯山脉的最高峰,位于法国、意大利边境。
[3]格雷洛克山:霍桑家乡马萨诸塞州的最高峰,海拔1064米。
[4]年长的过客即为宙斯。因他手持霹雳,故霍桑在此称其为雷公。
[5]奥林波斯山:位于希腊北部的一座高山。古希腊人视之为神山,认为统治宇宙的众神都住在山顶上。
[6]夸脱:液体容量单位,1夸脱约等于1.1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