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阿宋原本是伊俄尔斯科国王埃宋[2]的儿子,但是他父亲的王位被篡夺,因此他从小就离开父母,被送到最古怪的名师那里。你们肯定没有听说过这么古怪的老师。当时有一个民族,或者叫作半人马族,被称作肯陶洛斯人,那位博学多识的老师就是肯陶洛斯人。他住在一个山洞里,身体和四肢长得像一匹白马,脑袋和肩膀长得像人。他的名字叫喀戎。别看他相貌古怪,却是一位出类拔萃的好老师,他的几个高徒建立了不少丰功伟业,也让他这位老师名满天下,这当中有大名鼎鼎的赫拉克勒斯[3],还有阿喀琉斯[4]、菲罗克忒忒斯[5]及名医埃斯科拉庇俄斯[6]。善良的喀戎教他的弟子们弹竖琴、治疾病、舞刀使盾,还教各种五花八门的技艺,那时候孩子们学的都是这些东西,而不是数学语文。
其实,我有时候觉得喀戎老师多半跟这些人没多大区别,可是因为他是个心地善良的老头儿,整天乐呵呵的,总是趴在地上给孩子们当马骑,在教室里爬来爬去。弟子们长大后,当了爷爷,一边把小孙子放在自己膝头颠马,一边跟他们讲自己上学时的趣事,那些孩子就以为爷爷的启蒙老师是个半人半马的肯陶洛斯人。小孩子嘛,不太听得懂大人跟他们说的话,脑子里常常会产生一些荒唐的念头。
不管怎么着吧,人们总是说(只要世界还存在,还会一直这么说下去),喀戎长着老师的脑袋,却有着马的身体和四肢。想想看,那个威严的老先生用四只蹄子嘚嘚嘚走进教室,搞不好还会踩到某个小孩子的脚趾头,而且挥舞的也不是教鞭,而是马尾巴,说不定上着课,还会溜达到门外啃两口草吃,这成何体统!我心里很纳闷,铁匠会给他钉一副什么样的铁掌?

伊阿宋跟这个四条腿的喀戎住在山洞里。他来的时候还是个几个月大的婴儿,走的时候已经完全长成了大人。他不仅竖琴弹得好,精通各种武艺,粗通草药和医理,最重要的是,他还是个身手不凡的骑手,因为说到教年轻人骑马,没有哪个老师比得上喀戎。最后,伊阿宋长成了一个高大健壮的小伙子,他决心自己到世界上去闯闯,不再征求喀戎的意见,也不告诉老师自己作何打算。当然,这么做一点儿也不明智。我的小听众们,我希望你们千万不要效仿伊阿宋。不过,你们要知道,他听说自己是个王子,而他的父亲埃宋王曾经是伊俄尔斯科的国王,后来被一个叫珀利阿斯的人篡夺了王位,要不是伊阿宋藏在这个肯陶洛斯人的山洞里,也会被他杀死。现在伊阿宋已经长大成人,而且身强力壮,他打算拨乱反正,惩罚那个欺负他父亲的珀利阿斯,并把他赶下王位,自己取而代之。
他做好这样的打算,便一手拿上一根长矛,把一张豹子皮披在肩上遮风挡雨,黄色的长鬈发随风飘扬着踏上了旅程。他最引以为傲的就是那双系带鞋,那是他父亲留给他的,上面的刺绣十分精美,用两根金色的带子系在脚上。人们很少看到这样的装扮,所以他一路走过的时候,妇女和孩子都跑到门口窗边张望,很好奇这个英俊的小伙子披着豹子皮、穿着金带鞋是要往哪儿去,一只手拿一支长矛是打算建立什么样的英雄业绩。
我不知道伊阿宋走了多远,此时他来到一条湍急的大河边。河水黑色的漩涡泛着白沫,汹涌澎湃,奔腾向前,阻住了他的去路。河面在旱季虽然不算太宽,但是最近刚下过雨,再加上奥林波斯(Olympus)山上的积雪融化,所以河水暴涨,涛声如雷,水势凶猛,看上去十分危险。伊阿宋尽管勇敢,但还是认为最好在河边等等。河底似乎布满了嶙峋的怪石,有些尖锐的石头还露出了水面。不一会儿,一株连根拔起的大树随着激流漂来,枝干被撞得粉碎,乱作一团,被岩石绊在了河面上。淹死的牛羊尸体也不时从水面上漂过去。
总而言之,这条泛滥的河流已经造成了不少灾难。显而易见,河水太深,伊阿宋蹚不过去;水流太急,他也游不过去。而且河面上看不到桥,就算有渡船,也早被岩石撞得粉碎了。
“瞧那个可怜的小伙子,”身边有个粗哑的声音说,“他肯定没学到什么真本事,连这么条小河都不知道怎么过去。还是说他担心弄湿了自己那双漂亮的金带鞋?真可惜呀,他那个四只蹄子的老师不在这里,否则就能把他安全驮过河去!”
伊阿宋大吃一惊,因为他没想到附近有人。他回头一望,只见身边站着一个老太婆[7]。老太婆头上顶着一件破斗篷,手里拄着一根拐杖,拐杖的头雕成一只布谷鸟的样子。她看上去年迈体弱,满脸皱纹,可是却长着一双棕色的大眼睛,那双眼睛像牛眼似的,又明亮又漂亮,当它盯着伊阿宋的眼睛看的时候,伊阿宋就什么都看不见了,眼里只剩那双大眼睛。老太婆手里拿着一个石榴,可这会儿早就过了吃石榴的季节。
“你上哪儿去啊,伊阿宋?”老太婆问。
你们瞧,她似乎知道他叫什么。的确,那双棕色的大眼睛看上去无所不知,通晓古今未来。就在伊阿宋盯着她看的时候,一只孔雀神气活现地走过来,站在老太婆身边。
“我到伊俄尔斯科去。”小伙子回答说,“去叫邪恶的珀利阿斯王从我父王的宝座上滚下来,我要取而代之。”
“哦,那好啊!”那个老太婆仍然用沙哑的嗓音说道,“你如果只有这么点儿正事儿,倒是不急。小伙子,你还是先把我背过河去,我和我的孔雀跟你一样,到河对岸去有事儿呢。”
“好大妈,”伊阿宋说,“您的事总比不上把一个国王赶下台重要吧。再说了,您自己也看到了,这水太急,要是我一不小心绊倒,我们两个都会被冲走的。河水冲走咱们,可比冲走那边那棵被连根拔起的大树容易得多。要是能把您背过去,我倒很乐意帮忙。可我担心自己没有足够的力气。”
“那你肯定也没有足够的力气把珀利阿斯赶下台。”老太婆不屑一顾地说,“还有,伊阿宋,除非你在一个老太婆有需要的时候能伸出援手,否则你就不应该去做什么国王。国王是干什么的?不就是济贫扶弱的嘛。随你的便吧。你不背我,我就用这两条可怜的老腿自己挣扎着蹚过去。”
说着,老太婆把拐杖戳进河里,仿佛在岩石嶙峋的河底寻找最安全的地方下脚。这时,伊阿宋对自己不愿意背她过河的行为开始感到可耻。他觉得,如果这个可怜的老人家在湍急的河流中遇到不测,他肯定会终生后悔,永远都无法原谅自己。不管善良的喀戎是半人半马还是常人,都曾教导他说,济贫扶弱才是最高贵的行为;老师还说,对待年轻妇女要像对待自家姐妹,对待上了年纪的妇女要像对待自己的妈妈。想起老师的谆谆教诲,血气方刚的英俊青年便跪倒在地,恳求老人家趴到他背上。
“这样过河好像不太安全。”他说,“不过,既然您的事情那么紧急,我就看看能不能把您背过去。只要我不被河水冲走,就不会让您给冲走。”
“咱俩给冲走倒舒服了。”老太婆说,“不过你别担心,咱们会安全过去的。”
说着,她伸出两条胳膊搂住伊阿宋的脖子。伊阿宋把她背起来,勇敢地迈进狂怒的激流里,蹒跚着离开河岸。此时,那只孔雀便飞上了老太太的肩头。伊阿宋一只手拄着一支长矛,以免跌倒,而且长矛还可以帮他在水下的乱石中探路。即使如此,他都无时无刻不在担心自己和同伴的安危,担心他们跟那棵大树和牛羊的尸体一起,被激流冲走。冰冷的雪水从奥林波斯山陡峭的山坡上怒吼着奔腾而下,水势凶猛,仿佛对伊阿宋心怀仇恨,或者一心想把他背上的包袱给夺走。伊阿宋走到一半,那棵被连根拔起的大树(就是我刚才跟你们说的那棵)从岩石缝里挣脱出来,随着激流朝他冲来,所有断裂的枝叶都伸展开来,仿佛百手巨人布里亚柔斯伸出的一百条胳膊似的。还好它从旁边漂了过去,没有碰到伊阿宋。可是紧接着,他的一只脚紧紧卡进了岩石缝里,他使劲一拔,脚拔出来了,但是金带鞋却留在了河底。
伊阿宋不由得懊恼地叫了一声。
“怎么了,伊阿宋?”老太婆问。
“糟透了!”小伙子说,“我一只鞋子卡在岩石缝里了。等我到了珀利阿斯的王宫,一只脚穿着金带鞋,另一只光着脚丫子,那成何体统!”
“别放在心上。”他背上的同伴乐不可支地说,“你丢掉那只金带鞋就算是交了好运了。这下我确信你就是会说话的橡树一直在说的那个人了。”
这会儿伊阿宋顾不上打听那个会说话的橡树说了什么。但是同伴那兴高采烈的语气鼓舞了年轻人的士气。而且,他有生以来从来没觉得像现在这么劲头十足过,自从把那个老太婆背到背上,他就觉得自己浑身是劲,不但不觉得累,反而越走越有力气。他在湍流中奋力跋涉,终于抵达对岸。爬上河岸,他稳稳当当地把老太太和她的孔雀放在草地上。可是,看见自己那只光着的脚丫子上只剩下一截金鞋带,他不由得有点儿垂头丧气。
“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得到一双更漂亮的系带鞋。”老妇人用那双美丽的棕色眼睛体贴地望着他说,“我向你保证,你只要让珀利阿斯王瞧一眼你的光脚丫,他就会面如死灰。那边就是你要走的路。去吧,我善良的伊阿宋,我的祝福会永远伴随着你。等你登上宝座,别忘了你背过河的老太婆。”
说完,老妇人就蹒跚着走开了,临走时扭头冲他笑了笑。不知道是因为那双美丽的棕色眼睛在她周围投下一圈光环,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伊阿宋总觉得她有一种高贵而威严的仪态。而且,尽管她像风湿病人似的步履蹒跚,但是动作举止却像王后似的优雅端庄。孔雀已经从她肩头飞了下来,在她身后神气活现地走着,同时展开它那华丽的雀屏,给伊阿宋欣赏。
老太太和孔雀渐行渐远,已经看不见了。伊阿宋也踏上了自己的旅程。走了很远的路之后,他来到一座距离大海不远的城镇,城镇坐落在山脚下。城外聚集着一大群人,男女老幼个个穿着最好的衣服,显然是在过节。越往海边去,人群就越密集。伊阿宋向那边望去,就在人头攒动的上空,一缕青烟朝着蓝天袅袅升起。他向其中一个人打听,这附近是什么城镇,怎么聚集了那么多人。
“这是伊俄尔斯科王国。”那个人回答说,“我们都是珀利阿斯王的臣民。我们的君主把我们召集起来,是为了让我们看他向波塞冬[8]献祭黑牛。据说波塞冬是国王陛下的父亲。瞧,国王在那边呢,就在青烟从祭坛上升起的地方。”
那个人一边说,一边非常好奇地打量伊阿宋,因为伊阿宋的衣着一点儿都不像伊俄尔斯科人。他肩上披着一张豹子皮,一手拿着一支长矛,看上去十分古怪。伊阿宋也觉察到那个人在盯着他的脚丫子看。你们还记得吧,他一只脚穿着父亲给他的金带鞋,一只脚光着脚丫子。
“快瞧!你们快瞧!”那个人对旁边的人说,“看见了吗?他只穿了一只鞋!”
一听这话,人们一个接一个扭过头来,盯着伊阿宋看。看到伊阿宋的样子,他们似乎个个大吃一惊。不过,他们的目光主要落在伊阿宋的两只脚上。伊阿宋听到人们交头接耳地窃窃私语起来。
“一只鞋!一只鞋!”他们一个劲儿地说,“穿一只鞋的人!他终于来了!他是从哪里来的?他打算干什么?国王会对这个穿一只鞋的人说些什么?”
可怜的伊阿宋非常尴尬,他认定伊俄尔斯科人极其粗鲁,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对他衣着打扮的一点意外缺陷议论纷纷。与此同时,不知道是大家把伊阿宋推搡到人群前面去了,还是伊阿宋自己从人群里挤上前去的,总之他很快就发现自己站在距离祭坛不远的地方。珀利阿斯王正在祭坛献祭黑牛。人们看到伊阿宋光着一只脚,都非常吃惊,嗡嗡地议论着,顿时人声嘈杂,打断了献祭仪式。此时国王手里拿着刀子,正要割开黑牛的喉管,听到下面喧闹的人声,他怒气冲冲地转过身来,两只眼睛盯着伊阿宋。人们已经从伊阿宋身边退开,这样一来,那个小伙子就站在祭坛旁边的空地上,和愤怒的珀利阿斯王正面相对。
“你是谁?”国王皱起眉头厉声喝问,“竟敢在我给我父亲波塞冬献祭黑牛的时候引起这么大的骚乱!”
“这不能怪我。”伊阿宋回答说,“要怪也只能怪国王陛下的臣民鲁莽,他们看到我光着一只脚就大惊小怪地喧哗起来。”
听了伊阿宋的话,国王迅速扫了一眼他的两只脚,顿时大吃一惊。
“哈!”他嘀咕着说,“这就是那个穿一只鞋的家伙了,果不其然!我该拿他怎么办?”
他紧紧握着屠刀,仿佛要杀伊阿宋,而不是那头黑牛。尽管他只是嘀咕了几句,周围的人们还是隐隐约约听见了他的话。起初人们叽叽喳喳地议论着,后来干脆大声叫起来。
“穿一只鞋的人来了!预言要应验啦!”
你们要知道,很多年前,多多那的会说话的橡树就曾经告诉珀利阿斯王,有个只穿一只鞋的人会把他赶下王位。为此,他严令所有人都必须把两只鞋的鞋带系好,否则不允许出现在他面前。他在宫中指派了一名官员专门检查人们的鞋子,一旦谁的旧鞋有磨损的迹象就由国库出钱,立即给他买新鞋换上。当国王的这些年,他还从来没像现在这样紧张过。可怜的伊阿宋的光脚丫让他十分惊恐。不过,他天生就是个胆大而冷酷的人,所以很快便拾起勇气,开始考虑用什么办法除掉这个可怕的穿一只鞋的陌生人。
“好小伙子,”珀利阿斯王尽可能放缓语气,企图让伊阿宋放松警惕,“衷心欢迎你驾临我的王国。从你的衣着打扮来看,你一定来自很远的地方,因为我们这个地方很少有人穿豹子皮。请问你怎么称呼?曾在何处求学?”
“我叫伊阿宋,”年轻的外乡人回答说,“我还是个婴孩的时候就住在肯陶洛斯人喀戎的山洞里。他是我的恩师,他教我音乐,教我骑马,教我治病救人,也教我用武器杀敌。”
“我听说过喀戎老师。”珀利阿斯王说,“也知道他的脑袋里装满了学问和智慧,只不过这颗脑袋碰巧长在马身上而已。看见他的高徒光临鄙地,我深感荣幸。不过,为了求证你在那位誉满天下的名师那里究竟获益多少,我想问你一个问题,能请你回答一下吗?”
“敬请赐教!”伊阿宋说,“我不会假装无所不知,但是也会尽力作答。”
珀利阿斯王打算用诡计把年轻人诱进圈套,借他的口说出除掉他的办法,让他自寻死路。于是,他狡诈而邪恶地笑着说:
“勇敢的伊阿宋,”他问道,“如果你明知道世界上有这么一个人,注定要你命丧他手,而且现在那个人就站在你的面前,任你摆布,你会怎么做?”
伊阿宋看到珀利阿斯王眼睛里那种掩饰不住的怨毒,多半猜出国王已经发现他来此地的目的了,而且猜出国王有意让他自寻死路。但是,他仍然不屑于说假话。他是一位堂堂正正的王子,决定实事求是,有什么说什么。既然国王选择向他提出这个问题,既然他答应认真回答,那就只能讲出在可以任意摆布死敌的情况下,最谨慎的办法应该怎么做,除此之外,别无选择。
因此,他考虑片刻后,斩钉截铁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我会打发这人去找金羊毛!”他说。
你们要知道,这可是世界上最艰巨、最危险的任务。首先,你要扬帆远航,穿过未知海域。任何一个远航的年轻人都没有可能获得金羊毛,也没有希望活着回来,讲述自己的历险经历。珀利阿斯王听到伊阿宋的回答,高兴得两眼发光。
“说得好,穿一只鞋的聪明人!”他大声说,“那就去吧,冒着生命危险,去给我把金羊毛带回来。”
“我可以去。”伊阿宋镇定自若地回答说,“如果我失败了,你就用不着再害怕我回来找你的麻烦了。可是,如果我带着战利品回到伊俄尔斯科,珀利阿斯王,你就立刻从高高在上的王座上下来,把王冠和权杖交给我。”
“那当然!”国王狞笑着说,“在这期间,我会替你好好保管它们的。”
离开国王后,伊阿宋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多多那,询问会说话的橡树该走哪条路。那棵神奇的橡树在一片原始森林的正中央,雄伟的枝干高耸入云,伸入一百英尺的高空,在四周投下大片的浓荫,面积足有一英亩。站在树下,伊阿宋抬头望着多节的枝干和碧绿的树叶,对着老树神秘的树心,大声说起话来,仿佛在对某个藏在绿叶深处的人说话似的。
“我要怎么做才能得到金羊毛?”他说。
起初,万籁俱寂,不仅会说话的橡树的树荫下悄无声息,就连整片孤寂的丛林里都十分安静。过了一会儿,橡树的枝叶开始摇来摆去,飒飒作响,仿佛有微风拂过,但是林间其他树木依然纹丝不动。声音越来越大,逐渐变成了疾风在呼啸。过了不多久,伊阿宋觉得自己仿佛听到了只言片语,但是又非常嘈杂,因为大树的每片树叶都仿佛一条舌头,无数条舌头同时在念叨。声音越来越宽广,越来越深沉,最后像一阵旋风卷过橡树,千千万万树叶簌簌飒飒的低语声汇聚成一个巨大的声音。现在,劲风依然在枝叶间咆哮,但是却像有个男低音在说话,作为一棵大树,能说得这么清晰已经尽力了:
“去找造船匠阿耳戈斯,让他给你造一艘五十支桨的战舰!”
然后,那声音又变成树叶含混不清的簌簌声,渐渐消失了。声音完全消失后,伊阿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听到了大树在说话,还是想象力把吹过繁茂枝叶的普通风声幻想成了话语。
不过,他在伊俄尔斯科人中间一打听,发现城里当真有一个名叫阿耳戈斯的造船匠,而且技艺十分高超。这说明橡树确实通灵,否则它怎么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听了伊阿宋的请求,阿耳戈斯欣然答应给他造一艘需要五十个壮汉划的战舰,尽管那个时候世界上还没有出现过体形那么大、吨位那么重的战舰。就这样,那位木工师傅带着他雇的短工和学徒动工了。他们忙得不可开交,有的砍木头,有的叮叮当当地敲着榔头,忙了好长一段时间,终于造出了一艘战舰,战舰就命名为“阿耳戈号”,似乎随时可以下水了。既然会说话的橡树能给出这么好的建议,伊阿宋觉得再去请教请教总不会错。于是,他又来到高耸入云的大树下,询问接下来该怎么办。
上次他来的时候,整棵树的枝叶都簌簌飒飒地喧嚣着,这次不同上次:过了不一会儿,伊阿宋就发现头顶上一根大树枝的叶子开始飒飒作响,仿佛疾风只吹动了那一根树枝似的,其他的树枝都安安静静,寂然无声。
“把我砍下来!”树枝刚能把话说清楚,就开口说道,“把我砍下来!把我砍下来!把我雕成你的船艏像。”
听了它的话,伊阿宋把树枝整根砍了下来。附近就有一名专门雕刻船艏像的雕刻师,手艺还算不错,也雕过好几个船艏像。他雕的都是女人的半身像,样子很像现在船艏斜桁下面竖起的那种船艏像,一双呆滞的大眼睛,任凭风吹浪打,眨都不眨一下。可是(奇怪透顶的是),雕刻师发现他的手仿佛受到某种未知力量的引导,那种力量具有比他更高超的技艺,借他的双手和工具雕刻出一个他做梦都想不到的人像。雕像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戴着头盔,长鬈发披肩,左臂举着一面盾牌,盾牌中央是美杜莎活灵活现的蛇发头像;右臂伸出来,仿佛指着前方。这个神奇雕像的脸庞尽管并没有怒气冲冲,也不会令人望而生畏,但是却显得威风凛凛,或许你们可以说它看上去很威严。那张嘴巴似乎随时准备一张一合,讲出一番金玉良言。
伊阿宋看到橡木雕刻非常满意,吩咐雕刻师一气呵成,并且马上装到船艏,船艏像从古到今都是装在那个位置的。
伊阿宋看着那张不动声色、威风凛凛的脸庞,大声说:“现在我得去找会说话的橡树,请教下一步该怎么办。”
“用不着了,伊阿宋。”一个声音说道。虽然这个声音低沉得多,但是却让他想到大橡树那雄壮的语调,“你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来请教我。”
听到这些话,伊阿宋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张雕像的脸。他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和眼睛:那张橡木嘴唇真的动了,显而易见,声音就是从雕像的嘴巴里发出来的。伊阿宋惊魂甫定,转念一想,这尊雕像本来就是用会说话的橡树的枝干雕刻而成的,它会说话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这不但不值得大惊小怪,反而是世界上最天经地义的事。要是它不会说话倒让人奇怪了。毫无疑问,在危险重重的航行中能带上这样一块神木,运气相当不错呢。
“神像啊!”伊阿宋叫道,“你是多多那橡树的女儿,继承了会说话的橡树的智慧,请你告诉我,我上哪儿去找五十名勇士来划这艘战舰的五十支桨?他们不但要膂力过人,还要有临危不惧的胆魄,否则我们根本别想拿到金羊毛。”
“去吧!”橡木雕像回答说,“去召集全希腊的英雄!”
事实上,考虑到要建立的丰功伟业,还有什么高见比船艏像的建议更高明?伊阿宋立即派人到各个城市,向全希腊人宣告:埃宋王的儿子伊阿宋王子要去寻找金羊毛,他需要四十九名最勇敢、最强壮的青年帮他划桨,跟他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他本人算第五十名勇士。
消息一传开,全希腊有探险精神的年轻人个个精神抖擞,跃跃欲试。他们当中有的人已经斗过巨人,杀过恶龙;而相对年轻的勇士还没有碰到那样的好运,总觉得白活了这么久,不曾骑过一条飞蛇,不曾用长矛刺进一个喀迈拉的身体,甚至不曾用双手掐死过一头雄狮。这次机会难得,找到金羊毛之前,他们肯定会碰到很多类似的险情。于是,他们擦亮自己的盔甲盾牌,戴上利剑,从四面八方云集伊俄尔斯科,登上新造的战舰。他们握着伊阿宋的手,向他保证他们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一心陪他把这艘战舰划到世界的尽头,划到他认为他们最应该去的地方。
这些勇士当中很多都曾受教于四蹄名师喀戎,跟伊阿宋算是师兄弟,而且也都知道伊阿宋是个胸怀大志的人。后来擎过天的大力士赫拉克勒斯就在其中。此外还有孪生兄弟卡斯托耳和波吕丢克斯,他们虽然是从蛋里面孵出来的,可是从来没有人说他们胆小如鸡;有以杀死弥诺陶洛斯而闻名的忒修斯;有眼睛锐利无比的林叩斯,他能够看穿磨盘,看到藏在大地深处的金银财宝;还有最优秀的琴师俄耳甫斯,他弹琴唱歌的时候,优美的乐声能让野兽后腿直立跟着翩翩起舞。是的,听到他某些更加动听的乐曲,岩石都会挪动它那长满青苔的身躯,森林的树木都会连根拔起,彼此点着头,跳起乡村舞。
划桨手当中还有一个美丽的女郎,名叫阿塔兰忒。她在大山中长大,由一只熊喂养成人。那个美丽的姑娘脚步特别轻盈,踩着浪尖从这个浪头走到那个浪头,也只不过湿一湿鞋底罢了。她在山野中长大,性情狂野,整天谈论的是女性的权利,而且喜欢打猎作战远胜过针线女红。但是,在我看来,这群大名鼎鼎的人当中,最引人注目的倒是北风的两个儿子(空中少年,性情狂暴),他们长着翅膀,遇到风平浪静的时候,可以鼓起腮帮子,像他们父亲一样吹出一股清风。对了,同行的人当中还有几位预言家和魔术师,他们能预言明天、后天甚至一百年后发生的事,但是对眼下发生的事却茫然不觉。
伊阿宋指定提费斯当舵手,因为他能观测星辰,熟知方位。林叩斯由于眼力过人,被安置在船头担任瞭望。他坐在船头,可以看见一天航程以外的事物,却容易把鼻子底下的东西放过。要是海很深,林叩斯就可以精确地告诉你海底岩石和沙子的情况;他常常向同伴大呼小叫,说他们正从一大堆沉没的财宝上面驶过,他虽然看见了,却并没有因此变得多富有。说实话,他说这话的时候,很少有人相信他。
唔!可是,当阿耳戈英雄们(人们就是这样称呼这五十名勇敢的探险家的)万事俱备,准备出发时,遇到一个始料不及的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航行还没开始就要结束了。你们要知道,战舰太长、太大、太笨重,五十个人一起用力都无法把它拖下水。我猜,那时候赫拉克勒斯的力气还没有长足,否则他可以十分轻松地把战舰放下水,就像小孩子把玩具船放进小水坑似的。可是,当时那五十名英雄推的推,拉的拉,一个个脸涨得通红,“阿耳戈号”却纹丝不动。最后,大家累得筋疲力尽,全都垂头丧气地坐在海边,心想,只能把这艘战舰放在这里,任它腐烂破败了,而他们要么游过海去,要么休想得到金羊毛。
突然,伊阿宋想到了那个神奇的船艏像。
“啊,会说话的橡树的女儿呀,”他大声喊道,“我们怎么才能把战舰弄下水?”
“你们都坐下,”雕像回答道(其实她最开始就知道该怎么办,只不过是在等人向她发问罢了),“抓住船桨,让俄耳甫斯弹起竖琴。”
那五十名英雄立即上船,抓好船桨,并把它们高高举到空中。俄耳甫斯(喜欢这项工作远远胜过划船)的手指抚过琴弦。随着第一声动听的音乐响起,他们感觉战舰动了。俄耳甫斯轻快自如地拨着琴弦,战舰立刻滑进大海,雕像用它那神奇的嘴唇饮着波涛,然后又像天鹅一样,轻盈地仰起脑袋。划桨手使劲划着手中的船桨,船头顿时白浪滚滚,海水在战舰的尾浪里汩汩流动。俄耳甫斯弹奏着活泼的曲子,战舰仿佛随着节拍在浪尖上跳舞。就这样,“阿耳戈号”在众人的祝福声中顺利驶出港口,人群顿时欢声雷动。只有那个邪恶的老珀利阿斯站在海岬上,恶狠狠地瞪着那艘战舰,希望把胸中的怒火变成狂风暴雨吹出去,让战舰和舰上的人都葬身大海。他们驶出五十英里远之后,林叩斯那锐利的目光碰巧往后一扫,他说,那个心肠歹毒的国王还站在海岬上,满脸怨毒,阴沉沉的仿佛天边黑色的雷云。
为了打发时光,英雄们在旅途中谈论起了金羊毛的由来。金羊毛原本长在玻俄提亚国一只公羊身上。公羊驮着两个遭遇生命危险的孩子翻山越岭,漂洋过海,一直逃到了科尔基斯。两个孩子当中,那个叫赫勒的女孩不小心掉进海里淹死了。另一个是个小男孩,叫弗里克索斯,被忠心耿耿的公羊安全驮上海岸。可是公羊上岸后就累死了。可怜的公羊死后,身上的羊毛变成了金羊毛,象征着它的赤胆忠心,纪念它衷心救主的行为。那金羊毛成了世间最美的东西,悬挂在一片圣林里的一棵树上。我也不知道它在那里悬挂了多少年了,只知道那些有权有势的国王对它垂涎三尺,因为他们的宫殿里没有这么富丽堂皇的东西。
如果我把阿耳戈英雄的全部历险故事都讲给你们听,那讲到天黑也讲不完。你们从已经听到的故事就可以猜出来,他们的奇遇层出不穷。在某座小岛上,他们受到了国王库齐库斯(Cyzicus)的盛情招待。他大宴宾客,像款待兄弟一样接待他们。可是,阿耳戈英雄们发现那个好心的国王愁眉不展,忧心忡忡,便问他怎么回事。库齐库斯王告诉他们,他和他的臣民受尽附近山上住民的凌辱,那些人跑来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蹂躏他们的国家。说着,库齐库斯指着对面的那座山,问伊阿宋和他的同伴看见了什么东西。
“我看到一些十分高大的东西。”伊阿宋回答说,“不过,离得太远了,我看不清究竟是什么东西。说实话,陛下,那些东西看上去非常奇怪,我倒觉得它们多半是云彩,只不过形状碰巧像人的身影。”
“我看得一清二楚。”林叩斯说。你们知道,他是个千里眼,能像望远镜似的看到远方,“那是一帮巨人,每个人都长着六只胳膊,每只手里都拿着一根大棒、一把宝剑或者别的什么武器。”
“你视力真好!”库齐库斯王说,“不错,你说得对,他们确实是六臂巨人,也就是我和臣民们的死对头。”
第二天,阿耳戈英雄们正要告辞的时候,那些可怕的巨人下山了。他们一步跨出一百码,每个人挥舞着六只胳膊,看上去十分狰狞可怕。这些怪物只要一个人就能发动一场战争,因为他可以用一只胳膊投掷巨石,一只胳膊扬起大棒,第三只胳膊挥舞利剑,第四只胳膊用长矛挑刺敌人,第五、第六只胳膊还可以拉弓射箭。不过,好在那些巨人虽然身躯庞大,长着很多胳膊,但是每个人只有一颗心,而且胆魄也跟常人一样,并不比常人勇敢。再说了,就算他们个个都是百臂巨人布里亚柔斯,这些勇敢的阿耳戈英雄也会斗志昂扬地跟他们干一仗呢。伊阿宋和他的朋友们勇敢地迎上前去,杀了不少巨人,剩下的慌不择路地逃走了。要是那些巨人长着六条腿,而不是六条胳膊,逃跑起来兴许还更方便些。
英雄们来到色雷斯的时候,又遇到一件奇事。他们发现一个可怜的瞎眼国王菲纽斯被臣民遗弃,孤零零地过着悲惨的日子。伊阿宋问他有没有什么需要他们效劳的,国王回答说,他受尽三个鸟妖哈耳庇厄的欺负。那些女妖长着女人的脸蛋,秃鹫的翅膀、身体和爪子,经常抢他的饭吃,弄得他不得安宁。听到他的遭遇后,阿耳戈英雄们便在海边设下盛筵,因为那个双目失明的国王说,那三个鸟妖十分贪婪,只要闻到香味儿就会迅速飞来把食物抢走。果然不出所料,宴席一摆好,三只丑恶的鸟妖就拍着翅膀飞来了,它们伸出利爪把食物抓起来,飞到很远的地方去了。可是,北风的两个儿子拿起宝剑,张开翅膀,腾空而起,在那几个飞贼身后穷追不舍,一直追出了几百英里,总算在几个岛屿中间把它们追上了。那两个长着翅膀的小伙子跟他们的父亲一样,都是暴脾气,他们对着那几个哈耳庇埃咆哮了一番,还抽出剑来恐吓它们,它们只好郑重起誓,以后再也不敢骚扰菲纽斯王了。
阿耳戈英雄们继续向前航行,沿途碰到许多奇遇,每段奇遇都是一个精彩的故事。有一次,他们登上一座海岛,躺在草地上休息,突然,一阵铁头箭像雨点似的向他们射来。有的射在地上,有的插进了他们的盾牌,还有几支射进了他们的皮肉里。五十名英雄从地上跳起来,环顾四周,四处寻找偷袭他们的敌人,可是连一个人影儿都看不到,整座岛也看不到哪里能隐藏弓箭手。可是,铁头箭还是“嗖嗖”地向他们射来。后来,他们碰巧抬起头,发现一大群鸟在他们上空盘旋,把身上的羽毛向阿耳戈英雄们射来。那些羽毛就是搞得他们十分狼狈的铁头箭。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去抵御。如果不是伊阿宋想到去找船艏像求计问策,五十名阿耳戈英雄还没看到金羊毛,就被一群可恶的飞鸟给射死或射伤了。
伊阿宋撒开腿跑到战舰跟前。
“啊,会说话的橡树的女儿,”他上气不接下气地喊道,“我们比以往更需要你的智慧!一群鸟不断用它们的铁头羽毛射我们,我们被它们折腾得够呛。怎么才能把它们赶跑?”
“把你们的盾牌敲得叮当响。”雕像说。
听了雕像的高见,伊阿宋急忙跑到同伴那里,此时同伴们比大战六臂巨人时沮丧得多。伊阿宋叫大家赶紧用刀剑敲击铜盾。五十名英雄立即使劲敲起了盾牌,叮叮当当,响声震天,把那些鸟吓得慌忙飞走了。虽然翅膀上的一半羽毛都拿去射箭了,但是它们展开翅膀掠过长空时,远远望去,仍然像一群大雁。俄耳甫斯用竖琴弹起一首凯歌庆祝胜利,而且还唱起优美动听的歌曲。伊阿宋恳求他快别再唱了,因为那群铁头羽毛的鸟儿是被刺耳的声音赶跑的,搞不好会被悦耳的声音诱回来。
阿耳戈英雄们留在岛上休整的时候,看见一艘小船向岸边划来,船上坐着两位很有王子气魄的年轻人,而且长得英俊极了。那时候的年轻王子们普遍都长得很英俊。你们能猜得出来船上这两位是谁吗?嘿,告诉你们吧,他们就是弗里克索斯的儿子,对,弗里克索斯就是那个小时候骑着公羊逃亡到科尔基斯的小男孩。弗里克索斯到科尔基斯后,娶了国王的女儿,这两位年轻的王子就是他们的孩子。两位王子生在科尔基斯,长在科尔基斯,小时候常在那片圣林边玩耍,而悬挂金羊毛的那棵树就在那片圣林的正中央。现在,他们俩准备前往希腊,希望从仇人手里夺回父亲被窃取的王国。
两位王子听说阿耳戈英雄们准备去科尔基斯,就表示愿意折返,给他们带路。但是,听他们两位的意思,仿佛对伊阿宋能否取得金羊毛表示怀疑。据他们说,悬挂金羊毛的那棵树由一条恶龙把守,但凡有人敢靠近,都会被它一口吞掉。
“何况还有别的阻力从中作梗。”两位年轻王子接着说,“可是光是对付恶龙还不够吗?啊,勇敢的伊阿宋,还是趁早回头吧,要是听说你和你这四十九位勇敢的同伴被恶龙一口一个吃掉,我们会很难过的。”
“我年轻的朋友们,”伊阿宋不以为意地回答说,“你们认为那条恶龙非常可怕,对此我一点儿都不感到惊讶。你们从小就是在对那个怪物的恐惧中长大的,所以到现在仍然对它感到畏惧,就像小孩子害怕妖魔鬼怪一样,因为保姆从小用妖魔鬼怪吓唬他们。在我眼里,那条恶龙无非就是一条大蛇,它想一口吞掉我不太可能,倒是我砍下它丑陋的脑袋、剥掉它的皮很有可能。总而言之,谁想回去就回去吧,我取不到金羊毛绝不回希腊。”
“我们谁都不回去!”四十九名勇士大声说,“咱们现在就上船,如果恶龙想把咱们当早餐,就让它尽管放马过来。”
俄耳甫斯习惯把所有的事都谱成音乐,他弹起竖琴,唱起最雄壮的歌曲,让每个人都感觉这世上没有比斗恶龙更吸引人的事,就算万一被恶龙一口吃掉,那也是非常光荣的,而且没有比这更光荣的。
此后,因为有两位熟悉路的王子引路,战舰很快就驶到了科尔基斯。科尔基斯的国王埃厄忒斯听说阿耳戈英雄们驾到,立刻把伊阿宋召进宫殿。国王是个严峻而冷酷的铁面君王,尽管他竭力做出彬彬有礼、殷勤好客的样子,伊阿宋却一点儿也不喜欢他那张脸,就跟他不喜欢篡夺了父亲王位的珀利阿斯王的那张脸一样。
“欢迎你,勇敢的伊阿宋。”埃厄忒斯王说,“请问,你们是来旅游观光的,还是来寻找未知岛屿的?或者是别的什么风把你的大驾吹到我的宫廷来的?”
“尊敬的陛下!”伊阿宋说着鞠了一躬。因为喀戎老师教他要讲礼貌,不管是对国王还是乞丐,都要举止得体,“我来贵国确实有事相求,还望陛下恩准我完成我的使命。珀利阿斯王篡夺了我父亲的王位,他无权坐在那张宝座上,正如他无权坐在陛下这个宝座上一样。他答应只要我能把金羊毛带给他,他就立刻退位,将王冠和权杖交给我。陛下知道,金羊毛就悬挂在科尔基斯的一棵树上,我恳求陛下准许我把它带走。”
国王不由自主皱起眉头,怒目横视。他把金羊毛看得比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宝贵,为了霸占金羊毛,他甚至可以不择手段。因此,听说勇敢的伊阿宋王子和希腊最勇敢的四十九位年轻武士到科尔基斯来就为了拿走他的宝贝,他顿时怒不可遏。
埃厄忒斯十分严厉地盯着伊阿宋说:“你知不知道要想取到金羊毛,得完成什么样的任务?”
“我听说过,”小伙子答道,“有条恶龙在树下把守,有人胆敢走近,它就会一口把他吃掉。”
“不错!”国王带着并不友善的笑容说,“千真万确,年轻人。不过,想被恶龙吞掉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你得先完成别的任务,或许相比之下这些任务更艰巨一些。比如说,你得先驯服我那两头铜蹄铜肺的公牛。那是技艺超凡的铁匠赫菲斯托斯为我铸造的。每头牛的肚子里都有一个火炉,它们会从鼻子和嘴巴喷出烈火,迄今为止,凡是企图靠近它们的人,都立刻被烧成一小堆黑色的灰烬了。你对此作何感想,我勇敢的伊阿宋?”
“既然这事儿阻碍我完成使命,”伊阿宋镇定自若地说,“那我赴汤蹈火,也会迎难而上。”
埃厄忒斯想让伊阿宋知难而退,他接着说:“等你驯服了那两头火牛,还得给它们套上犁铧,让它们到马尔斯林地去开垦那片圣地,然后种上龙牙,就是卡德摩斯用来种植武士的龙牙。龙牙之子是一群难以驾驭的恶棍,如果你驾驭不了他们,他们就会手持利剑将你撕碎。我勇敢的伊阿宋,不论是从人数上,还是从力量上,你和那四十九位阿耳戈英雄都远远不是他们的对手。”
“我的恩师喀戎老师早就跟我讲过卡德摩斯的故事。”伊阿宋回答说,“兴许我可以像卡德摩斯一样,驾驭那些争强好胜的龙牙之子。”
“我真希望那条龙马上把他吃掉!”埃厄忒斯王低声嘀咕着,“把他那个四个蹄子的迂夫子老师也给吃掉!哼,真是个自命不凡的纨绔子弟!这么不知天高地厚!那就等着瞧吧,我的喷火牛会让他尝到厉害的。”
“那好吧,伊阿宋王子,”他极力做出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说,“既然你这么坚持,那今天先舒舒服服歇一歇,明天一早就试试你犁地的本事。”
就在国王跟伊阿宋说话的时候,有个美丽的姑娘站在宝座的后面。她目不转睛地瞅着那个年轻的异乡人,全神贯注地聆听他说的每句话。当伊阿宋告退的时候,那个女郎跟在他身后走出了宫殿。
“我是国王的女儿。”她对伊阿宋说,“我叫美狄亚,知道很多公主不知道的事情,也能干出很多她们做梦都不敢想的事。如果你相信我,我可以指点你如何驯服那两头火牛,如何播种龙牙,如何取得金羊毛。”
“美丽的公主,”伊阿宋回答说,“如果你当真肯指点我,我这辈子都对你感激不尽。”
伊阿宋凝视着美狄亚的脸庞,在她脸上看到一种料事如神的智慧。有些人的眼睛充满神秘的色彩,当你凝视它们的时候,似乎能看得很远很远,仿佛在向一口深井里张望,你永远都无法肯定是否看到了井底,也不能肯定井底是否藏着什么东西。这位姑娘就长着这样一双眼睛。如果说伊阿宋会害怕什么的话,也就害怕跟这位年轻的公主为敌了。别看她现在看上去这么美丽绝伦,说不定下一刻就会变得像看守金羊毛的恶龙一样可怕了。
“公主,”他惊叫道,“你看上去真是非常聪明能干,可是,你怎么才能如你所言,帮我完成使命?难道你是一位女法师?”
“是的,伊阿宋王子。”美狄亚笑眯眯地回答说,“你说对了。我是一名女法师。我父亲的妹妹喀耳刻[9]教过我法术,把我变成了女法师。如果我愿意,我可以告诉你那个带着孔雀、拿着石榴、拄着布谷鸟拐杖、让你背过河的老妇人是谁;还可以告诉你借船艏像的嘴唇跟你说话的人是谁。你瞧,我知道你所有的秘密。我愿意帮你算你运气好,如果我要害你,你多半很难逃脱被恶龙吞掉的下场。”
“我倒不怎么在意那条恶龙。”伊阿宋回答说,“要是知道如何对付那两头铜蹄铜肺的公牛就好了。”
“如果你像我想得那样勇敢,像你所需要的那样勇敢,你自己的心就会教你如何对付一头疯牛的。”美狄亚说,“到了生死关头你自然会知道怎么做。至于那两头畜生喷出的烈焰,我这里倒是有一瓶魔膏,可以防止你被烧伤,就算被烧伤,涂上魔膏也会痊愈的。”
她把一只金盒子递给伊阿宋,教他如何把里面的香膏敷在身上,并告诉他午夜时分到哪里跟她会面。
“只要你勇往直前,”她又说了一句,“不到天亮铜牛就会被驯服。”
小伙子向她保证自己绝对不会退缩。然后,他就回到同伴那里,把他和公主之间的谈话告诉了众人,并叫大家做好准备,以防不时之需。
到了约定的时间,美丽的美狄亚走上王宫的大理石台阶,递给伊阿宋一个篮子,篮子里装着卡德摩斯很久以前从恶龙嘴里拔出的龙牙。美狄亚牵着伊阿宋走下宫殿的台阶,穿过城里安静的大街,走进皇家牧场,两头铜蹄公牛就关在牧场里。那是一个星光灿烂的夜晚,东边的天际隐约露出一丝亮光,月亮很快就要升起来了。一进牧场,公主便站住脚步,四处张望。
“它们就在那儿!”她说,“卧在牧场那头的角落里用火反刍呢。告诉你,它们一看到你,好戏就开始上演了。我父亲和满朝大臣最喜欢看来取金羊毛的异乡人套牛了。每次遇到这样的事,科尔基斯就像过节一样。我本人也非常喜欢观看这种场面。一眨眼工夫,它们喷出的烈火就能把一个年轻人化成灰烬,速度快得不可思议。”
“美丽的美狄亚,”伊阿宋问道,“你确定金盒子里的药膏能防止被可怕的烈焰烧伤吗?”
昏暗的星空下,美狄亚盯着伊阿宋的脸说:“倘若你心存疑虑,倘若你有一丁点儿恐惧,就干脆不要靠近公牛,否则还不如没有来到这个世界的好。”
不过,伊阿宋铁了心要取金羊毛,我觉得,哪怕再往前走一步就会化成灰烬或黑渣,他也不会退缩。所以,他放开美狄亚的手,头也不回地朝她指的方向走去。就在前面不远处,他感觉到四股燃烧的气体时明时灭,时隐时现,很有规律,显现时会把周围的黑暗微微照亮。你们肯定猜到了,这是两头铜牛在呼吸,它们卧在地上反刍的时候,四只鼻孔就静静地冒出带着火气的鼻息。
伊阿宋才往前走了两三步,就觉得四股火气喷得更猛烈了。因为两头铜牛听到他的脚步声,抬起火热的鼻子使劲嗅着空中的气息。他又往前走了几步,从它们喷吐的火红的气体来看,那两头牲畜已经站起身来。现在,他能看到越来越亮的火苗和四溅的火花了。伊阿宋又往前走了一步,两头牛顿时发出可怕的吼声,喷出明亮的火光;吼声在牧场上回响不绝,火光把整个牧场照得通亮。勇敢的伊阿宋又往前迈了一步,两头火兽吼声如雷,像一道闪电似的向伊阿宋扑来,朝他喷出一道道白焰,把周围照得雪亮,所有的东西都显露无遗,比大白天看得还清楚。看得最清楚的还是那两头可怕的牲畜,它们正迎面向他奔来,铜蹄踩在地面上嗒嗒直响,尾巴硬撅撅地竖到空中,公牛发怒时都是这副架势。它们的气息如此灼热,不仅烤焦了面前的牧草,而且喷到干枯的树上,立即将其化成一簇烈焰。伊阿宋就站在那棵树下,但是尽管烈焰卷住了他的身体,却没有损伤他一根毫毛(多亏了美狄亚的魔药),就仿佛他是石棉制成的似的。
年轻人发现自己没有化为灰烬,立即大受鼓舞,以逸待劳地站在那里等待公牛发起进攻。两头铜牛冲过来,以为肯定会把他挑到半空,结果他右手抓住其中一头牛的牛角,左手抓住另一头牛卷曲的尾巴,像铁钳似的把它们箍在手里。唔,他肯定臂力无穷。不过,这件事的奥秘在于:铜牛是魔兽,伊阿宋用自己英勇无畏的搏斗打破了火攻的魔咒。从此以后,勇士们在危急关头最喜欢用的方法就被称为“抓住牛角”,其实攥住牛尾也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克服恐惧,用蔑视危险的办法战胜危险。
现在,给它们套上犁铧,带着它们去犁地就容易多了。那具犁铧闲置了这么多年,已经锈迹斑斑;那片地荒芜了这么久,一直没有人能耕种。我猜,善良的老喀戎肯定教过伊阿宋怎么耕种,说不定还把犁铧套在自己身上去犁过地呢。不管怎么说,我们的英雄顺利地犁开了那片草地,月亮升到半空时,整片地犁完了,黑黝黝的土地在他面前铺展开来,就等着播种龙牙了。于是,伊阿宋把龙牙撒在地里,又用耙子把它们埋进土壤,然后就站在地头,焦急地等着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要等很长时间才能成熟吗?”他问身旁的美狄亚。
“甭管迟早,总会成熟的。”公主回答说,“只要把龙牙种下去,就一定会长出一大片武士来。”
月亮高高挂在中天,清辉普照着那片犁过的田地,可是,那田里什么都看不见。哪个农民见状都会说,伊阿宋要等几个星期才能看到绿芽破土而出;要等几个月,金灿灿的庄稼才能成熟收割。可是,过了不多久,田里就冒出了亮晶晶的东西,在月光下熠熠发光,像闪烁的露珠。那些东西越长越高,原来是长矛的铁头。接着,许多明晃晃的头盔也钻出了地面,头盔下面露出了武士们胡子拉碴的黑脸膛,他们使劲挣扎,想挣脱束缚他们的大地。他们投向这个世界的第一瞥目光就充满了愤怒和挑衅。接着,他们亮闪闪的胸甲钻出地面,只见他们右手持剑或持矛,左手持盾;半截身体刚刚长出地面,就急不可耐地挣扎着,似乎想把自己从地里连根拔起来似的。凡是种下龙牙的地方,都长出了全副武装的战士。他们用刀剑把盾牌敲得叮当响,恶狠狠地你瞪着我,我瞪着你;因为他们满怀愤怒地来到这个美丽的世界上,来到静谧的月光下,就是为了同胞相残,好让自己生存得更快活。
世界上还有很多军队仿佛也拥有龙牙武士这种凶残暴虐的性情。但是,这些龙牙武士性情暴虐倒还情有可原,因为他们是从月光下的田地里冒出来的,没有受过母亲的哺育。如果亚历山大或拿破仑那些一心想要征服全世界的伟大统帅能像伊阿宋那样,轻而易举地种出一大片龙牙武士,那他们该有多开心啊!
刚开始,武士们站在那里挥舞着武器,用刀剑把盾牌敲得叮当响。他们热血沸腾,渴望厮杀。接着,他们开始高声喊叫起来:“敌人在哪里?带我们去冲锋!不胜利毋宁死!冲啊,勇敢的同胞们!不胜利,毋宁死!”此外还有数以百计的其他呐喊声,人类在战场上冲锋陷阵时喊的那些口号仿佛就挂在他们嘴边。伊阿宋看到月光下刀剑森森,觉得最好把宝剑抽出鞘。终于,前排的武士们看到了伊阿宋。顷刻之间,所有的龙牙武士都把他当成了敌人,他们异口同声地高喊着:“保卫金羊毛!”一个个挥起剑、举起矛,朝他扑来。伊阿宋知道自己单枪匹马根本不可能抵御得了这支嗜血成性的军队,但是,既然别无选择,只能挺身而出,像龙牙武士一样战死疆场。
可是,美狄亚叫他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
“赶紧扔到他们中间去!”美狄亚大声叫道,“这是你自救的唯一办法。”
此时,那些武士已经离得越来越近了,伊阿宋都看见他们愤怒的眼睛里冒出的火花了。他用力把石头掷出去,正好砸在一个挥着利剑朝他冲来的高个儿武士的头盔上。石头擦过那个武士的头盔,打在旁边同伴的盾牌上,又弹起来朝另一张愤怒的面孔飞去,正中那人的眉心。三个被石头砸中的人都想当然地以为是旁边的人在攻击他,于是不再向伊阿宋冲来,而是互相厮杀争斗起来。混战迅速蔓延开来,不一会儿,全军都陷入了激战,你砍我,我刺你,刀光剑影,人头落地,胳膊腿搬家。这场激战蔚为壮观,把伊阿宋看得叹为观止。不过,看到自己丢一块石头就引起这么大一场混战,他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短短一瞬间(短暂得就跟武士生长的时间差不多),龙牙武士全都横尸疆场了,只剩下最后一个幸存者,也是全军最勇敢、最强壮的英雄。他把猩红的宝剑举过头顶,高呼:“胜利啦!胜利啦!英名不朽!”就咽下最后一口气,倒在地上,躺在了那些战死的兄弟们中间。
这就是龙牙武士军队的下场。那场激烈、狂热的酣战就是他们在这片美丽的土地上尝到的唯一的快乐。
“让他们在这片荣誉的土地上安歇吧。”美狄亚狡猾地笑着对伊阿宋说,“世界上总是有这样的笨蛋,他们不知道自己为了什么而拼命厮杀,战死疆场,还痴心妄想子孙后代把桂冠戴在他们锈迹斑斑的破头盔上。伊阿宋王子,看到最后那个家伙倒下去的时候那副狂妄自大的神气,你不觉得好笑吗?”
“我觉得很难过。”伊阿宋严肃地回答说,“公主,老实跟你说,看到这番情景后,我觉得为了金羊毛好像并不怎么值得。”
“明天早上你就不这么想了。”美狄亚说,“的确,金羊毛或许并不像你想象得那么重要,但是,世界上没有比它更好的东西了。人生在世总要有个目标。行了,你今晚的任务已经大功告成了。明天你就可以告诉埃厄忒斯王,给你分配的第一项任务已经完成了。”
伊阿宋欣然听取了美狄亚的劝告,一大早就去王宫拜见埃厄忒斯王。他走进接见厅,站在王座脚下,深深鞠了一躬。
“你的眼睛看上去很疲倦,伊阿宋王子。”国王说,“看来一夜都没睡。希望你慎重考虑一下,不要为了驯服我的铜牛把自己烧成灰烬。”
“这事儿已经办成了,但愿陛下感到满意。”伊阿宋回答说,“两头公牛已经驯服,并套上了犁铧;那片地也犁过了,龙牙种在地里,盖上了土;武士们也长出来了,他们厮杀争斗,全都战死了。现在,请陛下恩准我去把那条恶龙干掉,从树上取下金羊毛,带着我的四十九位同伴离开贵国。”
埃厄忒斯王一听,顿时皱起眉头,显得怒气冲冲,心烦意乱。他知道,君无戏言,现在,只要伊阿宋敢去取金羊毛,他理应允许他去。可是,这个年轻人这么幸运地解决了铜牛和龙牙武士的问题,国王担心他同样能顺利地杀死恶龙。因此,虽然他巴不得看到伊阿宋被恶龙一口吃掉,但还是决定不冒这个风险,以免心爱的金羊毛落入他人手中。
“年轻人,”他说,“要不是我那不孝的女儿美狄亚用魔法帮助你,你根本就完不成任务。如果你不耍花招,这会儿早就化成一捧灰烬或者一堆黑渣了。我严禁你再设法去取金羊毛,违令者斩。坦白告诉你吧,你连一根金羊毛丝儿都别想见到。”
伊阿宋悲愤交加地告退了。他实在想不出什么好办法了,只能去召集他那四十九位勇敢的阿耳戈英雄,立即奔赴马尔斯林地,杀死恶龙,夺取金羊毛,登上“阿耳戈号”,扬帆驶回伊俄尔斯科。的确,这个计划能否成功,取决于一个可疑的问题:那条恶龙是否需要张那么多次嘴把这五十名勇士全部吞下去。可是,正当伊阿宋匆匆忙忙走下宫殿台阶的时候,美狄亚公主在他身后叫住了他,并且招手叫他回去。她那双黑色的眼睛闪着敏锐而智慧的光芒,伊阿宋觉得好像有条蛇在通过那双眼睛往外张望。尽管她昨天刚刚帮过他那么大的忙,他也不敢保证今天太阳落山前她不会对自己不利。你们要知道,那些女巫永远都靠不住。
“我那正派的父王埃厄忒斯怎么说?”美狄亚微微一笑,问道,“他愿不愿意痛痛快快地把金羊毛给你?”
“恰恰相反,”伊阿宋回答说,“他因为我驯服了铜牛、播种了龙牙而大发雷霆,叫我别再痴心妄想,不管我能不能杀死恶龙,他都不会把金羊毛给我。”
“是的,伊阿宋。”公主说,“还有件事我不妨告诉你。明天太阳升起之前如果你们还没离开科尔基斯,国王就要烧毁你的战舰,把你和你那四十九位勇敢的同伴统统处死。不过,你放心。只要金羊毛在我的魔法势力范围内,你就一定会拿到的。今晚午夜前一个小时,在这里等我。”
到了约定时间,伊阿宋王子和美狄亚公主肩并肩,悄悄穿过科尔基斯的大街小巷,朝圣林走去。金羊毛就悬挂在那片圣林中央的一棵树上。他们穿过牧场的时候,两头铜牛走到伊阿宋身边,哞哞地叫着,点着头,伸出鼻子让伊阿宋抚摸,它们就跟普通的公牛一样,也喜欢友善的人抚摸自己的鼻梁。它们的野性已经被彻底驯服了,肚子里的炉火似乎也随着那股野性的消失熄灭了,这样一来,它们吃起草来更津津有味了,反刍起来也更舒服了。确实,以前这两头可怜的牲畜想吃口草都很不方便,只要它们一凑过去,鼻孔里喷出的火焰就把牧草给烧焦了。我实在想不出来它们是怎么活下来的。不过,现在它们不再喷出一团团的火焰和一股股的浓烟了,而是呼出甜美的牛的气息。
伊阿宋友善地拍了拍公牛,跟在美狄亚身后走进了马尔斯林地。那里的大橡树已经有几百年的树龄,树荫浓密,把月光遮得严严实实,只偶尔透进一道微光。微风轻轻把树枝吹到一旁,露出一线天空,以免身处昏暗之中的伊阿宋忘记头顶上还有一片天空。他们走啊走,终于来到林地幽暗的中心,美狄亚捏了捏伊阿宋的手。
“往那边瞧,”她低声说,“看见了吗?”
只见那边一道光芒在参天的橡树中间闪闪发光,不像月光,倒像落日的金色余晖。光芒是从某个物体上散发出来的,那物体好像悬挂在丛林深处距离地面大约一人高的地方。
“那是什么?”伊阿宋问。
“那就是你不远万里,历尽艰险来寻找的东西啊!”美狄亚说,“这会儿它在你眼前大放光彩,你却认不出它来了?那就是金羊毛。”
伊阿宋又往前走了几步,然后站住脚凝视着它。啊,多么美丽的无价之宝啊!多少英雄为了一睹它的风采,历尽艰辛乃至命丧黄泉,不是在寻找途中葬身大海,就是被铜牛的烈焰烧成灰烬。此刻,它在这里光芒四射,璀璨夺目。
“多么光彩夺目啊!”伊阿宋欣喜若狂地叫起来,“它肯定浸染过落日最绚丽的金色余晖。我现在就要去把它取下来贴在我的胸口。”
“慢着!”美狄亚拦住他说,“你忘了什么东西在守护它吗?”
老实说,看见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就在眼前,伊阿宋早已高兴得把恶龙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可是很快,他就意识到要取金羊毛,还会遇到什么样的危险:当时刚好有一只羚羊把那道光芒当成落日的余晖了,于是飞奔着穿过树林,径直朝金羊毛跑去。突然间,随着一阵可怕的嘶嘶声,恶龙那巨大的脑袋和半截长满鳞片的身体突然从树干上伸下来(因为它本来缠在悬挂金羊毛的那棵树上)抓住可怜的羚羊,一口吞了下去。
恶龙美餐一顿后意犹未尽,它似乎觉察到附近还有别的活物,于是把脖子伸得老长,用那张丑陋的大嘴在树木间不停地试探,忽而这里,忽而那里。伊阿宋和公主藏在一棵橡树后,那恶龙把嘴伸到他们跟前,天哪,只见那颗巨大的龙头在空中摇来摆去,距离伊阿宋王子只剩一臂之遥了。那副样子实在叫人恶心。它那张开的大嘴简直跟王宫的大门一样宽。
“我说,伊阿宋,”美狄亚低声说(她跟所有的女巫一样,都喜欢恶作剧,存心要将这位勇敢的年轻人吓得心惊肉跳),“你现在还觉得有把握取到金羊毛吗?”
伊阿宋没有回答,而是抽出宝剑,向前迈了一步。
“站住,傻小子!”美狄亚一把抓住他的胳膊说,“你怎么还不懂呢?要是没有我做你的守护天使,你早就没命了。我这个金盒子里面装着一种魔药,对付恶龙比你的利剑管用得多。”
恶龙多半听到了他们的动静,它嘶嘶叫着,黑色的脑袋和开叉的舌头像闪电似的猛地伸过来,脖子足足伸长了四十英尺。它的头一伸过来,美狄亚就把金盒子里的魔药倒进了它张开的大嘴里。恶龙顿时发出一阵可怕的嘶吼声,激烈地扭动着身子,只见它尾巴甩到了最高的大树的树梢,接着“砰”的一声砸下来,把所有的树枝打得稀巴烂,随后便平展展地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了。
“那是安眠药。”女巫对伊阿宋王子说,“迟早人们会发现这些怪兽还有用;所以我不想把它杀死。快动手!把宝贝取下来,我们赶紧回去。你已经取到金羊毛了。”
伊阿宋从树上把金羊毛取下来,匆忙穿过树林往外走。他拿在手里的宝贝散发着金黄色的光芒,将沿路的幢幢黑影照得通亮。他看见自己曾经背过河的那个老妇人和她的孔雀就站在前面不远处的地方。老妇人看到他,高兴地拍了拍手,催他快走,随后便消失在了幽暗的丛林里。伊阿宋看到北风的两个儿子正在几百英尺的高空里沐浴着月光戏耍,就让他们赶紧去叫其他的阿耳戈英雄尽快上船。不过,尽管隔着几堵石墙、一座山和马尔斯林地的黑影,林叩斯的千里眼已经看到伊阿宋拿着金羊毛回来了,于是他建议大家赶紧上船。大家听了他的话,立即登上船,各就各位,把船桨握在手里,准备开船。
伊阿宋向战舰走去,他听见会说话的船艏像用严肃而甜美的声音急切地呼喊他:
“快,伊阿宋王子!赶快逃命!”
他一纵身跳上了船。四十九名英雄看到金羊毛那绚丽的光芒,大声欢呼起来。俄耳甫斯弹起竖琴,战舰仿佛长了翅膀,伴随着琴声的节奏在浪尖上飞驰,他们乘风破浪,向家乡驶去!
[全书完]
[1]金羊毛:宙斯曾派一只会飞的金毛羊去救塞萨利的王子弗里克索斯——他的父亲听信谗言,要用他来做祭品祈求上天赐予好收成。金毛羊背着弗里克索斯逃离祭坛,最后在科尔喀斯停下。国王埃厄特斯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弗里克索斯,并将金毛羊作为祭品献给宙斯。而那金灿灿的羊毛就挂在一片小树林里,成为这个王国最有价值的珍宝。
[2]埃宋:一位正直的国王,但性格过于优柔寡断。同母异父的哥哥珀利阿斯阴谋推翻了埃宋的统治,并将他放逐到了城外。
[3]见本书另两个故事《三只金苹果》和《俾格米人》。
[4]阿喀琉斯:特洛伊战争中希腊军的英雄,海洋女神之子。出生后被其母亲倒提着在冥水中浸过,除脚踵外,浑身刀枪不入。
[5]菲罗克忒忒斯:是古希腊神话中有名的神射手,在特洛伊战争后期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最终射杀了掳走海伦、掀起战争的特洛伊王子帕里斯。赫拉克勒斯在临死前把自己的强弓和毒箭都传给了菲罗克忒忒斯。
[6]埃斯科拉庇俄斯:古希腊神话里的医药之神。
[7]据古希腊神话,此老妇即天后赫拉,她允诺做伊阿宋的保护神。
[8]波塞冬:古希腊神话中的海神。
[9]见《喀耳刻的宫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