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

莫泊桑短篇小说选 4304 字 约 15 分钟

短篇小说法国文学怀旧

德·洛默兰伯爵刚刚穿好衣服,向覆盖他盥洗室一整面墙的大镜子里最后看了一眼,微微一笑。

他虽然头发已经花白,但的确可以算得上是个美男子。他身材高大,健壮,潇洒,腰身还没有变粗,瘦削的脸上蓄着纤细的小胡子,小胡子的颜色无法辨明,勉强可以说是金黄色。他很有气派,神态高贵,气宇轩昂;总之,他有着那种我也说不清的比几百万家产还能使两个人不同的东西。

他咕噜着说:

完了

“洛默兰还活着呢!”

他走进他的客厅,那儿有信件在等着他。

在他的桌子上,每样东西都有固定的位置,这是一张从来不工作的先生的办公桌,上面放着十来封信,旁边是三份观点不同的报纸。他像一个赌徒选择一张纸牌一样,动一动手指便把这些信摊了开来;他先看了看笔迹,这是他每天早上拆信以前要做的事情。

对他来说,这种期待、思索和微微的焦虑的时刻是很美妙的。这些被封在里面的神秘的纸能给他带来些什么呢?它们包含的是愉快、幸福还是悲伤呢?他向这些信迅速地瞥了一眼,认出了一些笔迹,选择了一下,根据他的需要分成两三堆。这儿一堆是朋友们的,那儿一堆是不相干的人的,再过去一堆是不认识的人的。那些不认识的人总是使他感到有点不安。他们想干什么呢?这些充满着想象、许诺和威胁的奇怪的字迹,究竟出自于谁的手笔呢?

这一天,有一封信特别吸引他的目光,这封信很普通,没有任何异样,可是他却心神不定地端详着它。他想:“这封信是谁写的呢?我肯定看到过这个笔迹,但已记不起是谁的了。”

他先没有决定把那封信拆开,只是轻轻地用两只手指夹着它,举到面前,设法透过信封看信上的字。

随后他又嗅嗅它,拿起桌上一把小小的放大镜,细细地研究这些字迹的微小特征。他感到心里突然焦躁起来。“这封信是谁写的呢?这些字迹我很熟悉,非常熟悉;过去我应该经常看到,是的,经常看到。不过这该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究竟是哪个该死的寄来的呢?算了!也许是来要钱的吧。”

终于他撕开信封念了起来:

亲爱的朋友,您大概已经记不得我了,因为我们已经有二十五年不见面了。我当时年轻,现在已经老了。我向您道别,离开巴黎,跟随我的丈夫——被您称作“我的医院”的老丈夫——到外省去。您还记得他吗?他已经死了,已经有五年了。而现在,我又回到巴黎,为了把我的女儿嫁出去;因为我有一个女儿,一个您还从来没有见过的美丽的十八岁的女儿。至于她的出生,我曾经告诉过您,不过您对这样一件小事肯定是不会多加注意的。

您,您仍旧是英俊的洛默兰;有人对我说过。那么,如果您还记得那个以前被您叫做“莉松”的小莉丝,今天晚上请您来和她,也就是年老的德·旺斯男爵夫人,您的永远的忠实的朋友,共进晚餐;她将既激动又高兴地向您伸出一只一定得握但不能再吻的忠实的手,我可怜的小雅克。

莉丝·德·旺斯

洛默兰的心开始扑扑地跳了起来。他深深地坐在他的扶手椅里发呆,信摊在膝盖上,眼睛往前直视,强烈的激动使他流下了眼泪,目光也在颤抖。

如果他一生中爱过一个女人,那就是她,这个小莉丝,莉丝·德·旺斯;由于她头发的离奇颜色和眼睛的浅灰色,他把她叫作“灰姑娘”。啊,这个娇柔的男爵夫人,她曾被她患痛风的、脸上长有粉刺的丈夫老男爵,出于嫉妒,出于对这个英俊的洛默兰的嫉妒,突然强行送到外省加以监禁;这个女人是多么清秀,多么美丽,多么迷人啊!

是的,他曾经爱过她,他也相信曾被她爱过。她那时亲切地叫他小雅克,并且在叫这个名字时的神态非常动人。

无数原已淡忘了的、遥远而甜蜜、现在又变得辛酸的回忆又出现在他的脑际。一天晚上,她从一个舞会出来到他的家里,两人一起到布洛涅树林(2)去兜了个圈子。她穿着袒胸露肩的连衣裙,他则穿着便服。那时候正是春天,天气温和;她的连衣裙的清香,带着一点肌肤的芬芳,使暖洋洋的空气也变得香喷喷的。这个夜晚真是好极了!在走到湖旁时,因为月光正穿过树枝的间隙泻到水面上,她忍不住哭了。他感到有点儿惊讶,问她为什么哭。

她回答说:

“我不知道,是湖光和月色感动了我。每次我看到带有诗意的景色,我都会感到伤心而流泪。”

他笑了笑,也受到了感动,觉得这种女人的,这种受到所有的感觉煎熬的可怜的小妇人的激动很可笑,也很可爱。于是他热烈地抱吻她,结结巴巴地说:

“我的小莉丝,你真是妙不可言!”

这是多么甜蜜,多么温柔的爱情,不过又是那么短促;因为就在他们热恋时,他们的关系却被这个粗鲁的老男爵一下子斩断了。他把他的妻子送到外省去了,并且从此以后再也不让她见任何人。

当然,只过了两三个星期,洛默兰就把一切都忘光了!在巴黎只要是单身汉,女人总是一个接一个的。不过不管怎样,他已经为这一个在心里留下了一个小小的祭坛。因为他爱过的只有她!现在他更深有体会。

他站起来高声说:“今天晚上我当然要去吃饭!”他本能地转过身子,对着镜子,从头到脚看了看。他心里在想:“她一定很老了,要比我老得多。”在他内心深处,他为自己还能这样年轻英俊地显示在她面前而感到高兴;他会使她吃惊,也许还会使她感动,使她对已流逝得很远很远的岁月感到无限惆怅。

他又继续看其他的信,这些信都是无关紧要的。

整整一天他都在想着这个重新出现的女人!她现在怎么样了?在隔了二十五年以后再次相遇真是非常滑稽的事情!他还认识她吗?

他像女人一样细致周到地打扮自己,穿上一件白色的坎肩,配上他的黑礼服,当然要比穿黑色坎肩漂亮得多。他又把理发师请来,烫了一下头发,因为他还留着长发;随后他很早便出门了,表示他迫不及待的心情。

一走进那个刚刚陈设起来的美丽的小客厅,他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他自己的肖像,一张已经褪色的照片,是他在风华正茂的时期照的,放在一面挂在墙上的典雅的绸制镜框里。

他坐在那儿等着。终于他身后的一扇门开了;他猛地站了起来,回过身去,看到有一个白头发的老太太向他伸出了双手。

他握住两只手,一只接一只地吻了很久,随后抬起头来看着他从前的女朋友。

是的,这是一位老太太,一位忍着眼泪强作欢笑的陌生的老太太。

他不禁轻轻地说:

“是您吗,莉丝?”

她回答说:

“是的,是我,真的是我……您也许不认识我了,是不是?我经受了那么多的苦难……那么多的苦难……这些苦难烤干了我的生命……现在我就在这儿……请看看我……或者最好别看……请别看我……可是您还是那么英俊……您……那么年轻……而我,如果我偶尔在大街上遇到您,我立刻就会叫喊:小雅克!现在,您请坐,我们先谈谈,随后我去叫我的女儿,我的长大了的女儿。您会看到她是多么像我……更可以说我是多么像她……不,还不止这些:她跟从前的我完全一样,您就会看到的!”不过首先我想和您单独待一会儿。我怕我刚和您见面时会有点激动,现在已经完了,已经过去了……您坐着,我的朋友。”

他握着她的手坐在她旁边,可是他不知道对她说些什么好;他简直不认识这个女人,就好像他从来没有见过她。他到这所房子里来干什么呢?他能谈些什么呢?谈过去的事情吗?在她和他之间有什么共同之处呢?面对这个老祖母般的面孔,他什么也记不起了。过去当他一想到那一位,想到那位小莉丝,那位娇小的灰姑娘时,他的心中马上会涌现出所有那些亲切,温柔,甜蜜和心酸的往事,他现在一点都记不起来了。她怎么会变成了眼前的这一位呢?过去的那一位,被他所爱的那一位呢?那位在遥远的梦乡,灰眼金发的,叫“小雅克”叫得如此动听的妙龄女郎呢?

他们一动不动地并肩坐着,两个人都很拘束,心里乱糟糟的,很不自在。

他们只是缓慢地,断断续续地讲了些可讲可不讲的话,接着她站起来,按铃叫人。

“叫勒内来,”她说。

听到开门声,连衣裙的沙沙声,随后是一个年轻姑娘的声音:

“我来了,妈妈!”

洛默兰如同看见一个幽灵似的被吓得失魂落魄,他支支吾吾地说:

“您好,小姐!”

随后他回过头去对她母亲说:

“喔,这就是您啊!……”

这果真是她,从前的她,消失了而又重现的莉丝。他又找到了二十五年前人家从他身边夺走了的那一位。这一个甚至比当时那一个更年轻些,更鲜润些,更稚气些。

他有一种发疯似的欲望想张开手臂,再一次把她搂在怀里,在她耳边轻轻地说:

“您好,莉丝!”

一个用人来通报:

“太太,饭准备好了!”

他们走进餐厅。

用晚餐时发生了什么事情呢?人家对他说了些什么,他又回答了些什么呢?他已进入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怪异的梦幻之中。他眼睛注视着这两个女人,脑子里只是像疯子般地想着一个念头:

“哪一个是真的她呢?”

母亲总是微笑着不断地问:

“您记起来了吗?”

他终于在这个年轻女子的明眸中重又找到他往日的回忆。他不下二十次想张嘴对她说:“您记得吗,莉丝?……”却忘记了这位脉脉含情地瞧着他的白发老太太。

可是,他不时地觉得脑中空空,什么也不知道了。他发现今天的这个人和过去的那个人不完全一样。过去的那一个在她的声音,眼光和整个身体中,有一些东西他已经找不到了。于是他绞尽脑汁去追忆他昔日的女友,为了重新记起她今天已经失去的,在这位再生者身上却没有的东西。

男爵夫人说:

“您已经失去了当年的活力了,我可怜的朋友!”

他喃喃地说:

“我还失去了许多其他的东西!”

可是在他思绪万千的心中,他感到他过去的爱情,就像一只被唤醒,即将来咬他的野兽似的复苏了。

那个年轻姑娘喋喋不休地说着话,有时候会出现一些从她母亲那儿得到的音调和常用的语句以及整个一套讲话和思维的方式,这种由于共同生活而得到的灵魂和神态的相像,震撼了洛默兰的全身。所有这一切都进入了他的体内,在他重又产生的激情上划开了伤口。

他很早便告辞走了,并在林荫大道上兜了个圈子。可是这个小姑娘的形象总是追随着他,纠缠着他,使他心烦,使他兴奋。在离开了这两个女人以后,他只看见一个了,就是那个重新出现的从前的年轻姑娘,他现在还像从前一样爱她。在中断了二十五年以后,他爱她的那种狂热,竟然越来越强烈了。

后来他回到家里,思考这件奇怪而又可怕的事情,并考虑该怎么办。

可是当他拿着蜡烛在他的镜子,也就是他离家时在它面前顾影自怜的大镜子面前经过时,他看到镜子里是一个头发花白的成年人;这时他蓦地想起了从前的他,那个小莉丝时代的他。他重又看到了他被爱的那个时代的年轻风流的他。于是他把蜡烛伸过去,凑近镜子看自己的形象,细细地察看脸上的皱纹,证实了他脸上那些他从来没有发现过的被岁月摧残的痕迹。

于是他嗒然坐下,面对着他可悲的自身的形象,咕噜着说:“完了,洛默兰!”

王振孙 译

(1)本篇首次发表于一八八五年七月二十七日的《高卢人报》。

(2)布洛涅树林:巴黎西面供贵族、资产阶级等游乐的场所。冬季四点至五点,夏季五点至七点,林荫大道非常热闹,充塞了往来布洛涅树林的车马。从第二帝国开始,到布洛涅树林去游玩成为一种时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