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了一辆新车,这是一件让人兴奋的玩意儿,一辆大宝马3.3型,意味着排量三点三升,长轴距,喷射式燃油。这辆车的最高时速可达一百二十九英里,有良好的加速性能。车身是淡蓝色,里面深蓝色的座位是用质量上等的柔软真皮制成的。窗子是电动的,遮阳篷顶也是如此。当我打开无线电的时候,它的天线会突然弹出,关机时它又会缩回。慢速行驶时,强有力的引擎不耐烦地咆哮和咕哝着;但当到达每小时六十英里的速度时,它的咆哮就停止了,马达开始发出欢快的呜呜声。
我一个人驱车去伦敦。这是个可爱的六月天,人们在田野里翻晒干草,道路两边开着毛茛花。在轻微的噪声中我以七十英里的时速开着车,身体舒适地靠在座位上,仅用几根手指轻压在方向盘上保持它的稳定。我看见前面有一个人竖起拇指要求搭车。我脚踩刹车,让车子在他旁边停下,对搭便车者我素来是停车接纳的。我知道站在乡间道路边看着车辆从身边开过的那种感觉,我讨厌那些假装没有看见我的驾车人,特别是有着三个空座位的大车子。那些昂贵的大轿车很少停下来,让你搭车的多半是些较小的或锈旧不堪的车子,要不就是里面已经挤满了孩子,驾车人会说:“我想我们能再挤上一个。”
这个搭车人把头伸进打开的窗子,说道:“去伦敦吗,先生?”

“是的,”我说,“进来吧。”
他坐进来,我继续开车。
他是个满口灰牙、长着一张小鼠脸的男子,黑色的眼睛灵敏、机警,酷似鼠目,耳朵上方略略带尖,穿着一件大口袋的浅灰色外套。灰色的外套,加上骨碌碌转动的双眼和带尖的耳朵,让他看上去更像是某种巨大的人鼠。
“你去伦敦什么地方?”我问他。
“我要穿过伦敦,从另一边出去。”他说,“我去埃普索姆,因为赛马,今天是德比赛马日。”
“原来如此,”我说,“我希望和你一起去。我喜欢赌马。”
“我从不赌马,”他说,“甚至都不看它们赛跑,那是极愚蠢的事情。”
“那你为什么去那里?”我问。
他似乎不喜欢这个发问,小鼠脸显得毫无表情,坐在那里直视着前方的道路,没有搭理我。
“我猜你应该是去帮忙操作投注机或诸如此类的东西吧。”我说。
“那甚至更傻,”他回答,“操作这些破机器和卖门票给那些傻瓜毫无趣味,任何白痴都能去做。”
接下来是长长的沉默,我决定不再问他什么。我记起以往我搭便车的时候,当驾车人喋喋不休地对我提问时,我是多么恼火。你要去哪里?你为什么去那里?你什么职业?你结婚了吗?你有没有女朋友?你叫什么名字?你多大了?等等等等,不一而足。我以前很讨厌这些。
“抱歉,”我说,“其实你做什么不关我事。问题在于我是一个作家,大多数作家都喜欢刨根问底。”
“你写书吗?”
“写。”
“写书很好,”他说,“这是我所说的技术性职业,我也是做技术活的。我最瞧不起那些人,他们一辈子都在做肮脏的、一成不变的工作,根本用不着一点技能。你明白我说的吗?”
“我明白。”
“人生的奥秘,”他说,“就是游刃有余地做好非常非常难做的事情。”
“像你那样。”我说。
“确切地说,像你和我。”
“你为什么认为我是行业中的佼佼者?糟糕的作家比比皆是。”
“如果你不是干得出色,你不会开着这样的车到处跑,”他回答,“它肯定花了你不少钱,这个小玩意儿。”
“它不便宜。”
“开足马力的话,它有多快?”
“每小时一百二十九英里。”我告诉他。
“我敢打赌它达不到。”
“我赌它能。”
“所有的制造商都谎话连篇,”他说,“你可以买任何你喜欢的车,但它永远达不到车商在广告上吹嘘的性能。”
“这一辆能。”
“那么加快车速,来证明一下。”他说,“来吧,先生,加快速度,让我们看看它会怎样。”
在查尔方特圣彼得有一个环形交叉路口,紧接在它后面的是一段又长又直的双车道。我们开出了环形路口,上了双车道。我用脚向下压着油门,这辆大车子仿佛被弄痛了似的,猛地向前直冲。在十秒钟左右,我们的时速达到了九十英里。
“太爽了!”他喊着,“美妙至极!继续下去!”
我把油门踩得碰触到了地板,我让它保持在那个位置。
“一百!”他大声喊,“一百零五!……一百十……一百十五!继续,不要减速!”
我的车在外车道,我们飞快地超过了几辆车,它们好像停住不动似的——一辆绿色的宝马迷你、一辆奶油色的大雪铁龙、一辆白色的路虎、一辆后面载着集装箱的大卡车、一辆橙色的大众牌面包车……
“一百二十!”我的搭车人喊叫起来,双脚蹬上蹬下,“继续!继续!让它达到一百——二十——九!”
就在这一刻,我听见了警笛的尖叫声,它如此响亮,仿佛就在我的车内鸣叫。然后一个骑摩托车的警察突然在我们旁边的内车道出现,他超过我们,举起一只手示意我们停车。
“哎呀,天呐!”我说,“坏事了!”
当警察超过我们时,他的速度一定达到了一百三十英里左右,他花了很长时间才慢下来,最后,他停在路边,我停到他的后面。“我不知道警察的摩托车可以开得这样快。”我茫然地说。
“这一辆能的,”我的搭车人说,“它和你的车是同一个制造商,型号是宝马R90S,是路上最快的摩托。所以时下很风行。”
那个警察从摩托车上下来,竖起支车架让车子向一边斜靠着,然后脱下手套,仔细地把它们放到坐垫上。现在他是那样从容不迫,因为他很清楚,他已经让我们俯首听命了。
“这是个大麻烦了,”我说,“我可一点笑不出来。”
“别和他多嘴多舌,你明白吗?”我的同伴说,“坐着别动,保持沉默。”
那警察慢慢踏着步子向我们走来,就像是一个行刑者走近他的受刑人。他是一个挺着肚子的大胖子,蓝色的马裤紧裹着粗壮的大腿,护目镜翻到头盔上面,露出一张闷热中的宽阔红脸。
我们像是犯错的男学生,坐着不动,等着他的到来。
“小心这人。”我的搭车人轻声说,“看,模样凶恶,像个魔鬼。”
警察走到我开着的车窗旁边,把一只肉鼓鼓的手放在窗框上。“为什么这样赶呢?”他说。
“没有赶啊,长官。”我回答。
“也许车后面有个怀孕的妇女,你急着送她去医院,对吗?”
“没有,长官。”
“哦,也许你家里着火了,你得赶回家把家人从楼上救出来?”他的声音柔和得反常,满是嘲讽的意味。
“我家没着火,长官。”
“既然这样,”他说,“那就是你把自己搞得一团糟了,不是吗?你知道这个路段的最高时速限定多少?”
“七十。”我说。
“那么,你不介意确切地告诉我吧,现在你的车速是多少?”
我耸耸肩,什么话也不说。
当他接着说的时候,把声音拉得非常高,吓了我一跳。“每小时一百二十英里!”他咆哮着,“比限定的时速高出五十英里!”
他转过脸,吐出一大口浓痰,落在我的车身侧面,它开始在漂亮的蓝漆面上往下滑。然后他又转回脸,死死盯着我的搭车人。“你是谁?”他突然问。
“他是个搭车人,”我说,“我让他搭了车。”
“不是问你,”他说,“我问他。”
“我做了什么错事吗?”我的搭车人问,他的声音就像洗发乳一样柔软和油滑。
“很有可能,”那警察回答,“不管怎么说,你是一个证人,我马上就来处理你。驾驶执照。”他厉声说道,同时伸出了手。
我把我的驾照给了他。他解开束腰外衣左胸袋的纽扣,拿出令人望而生畏的罚款簿,仔细地从我的驾照上把姓名和地址抄下来,然后把驾照还我。他在车子前面踱着步,读出我车牌的号码,然后也把它写了下来,并填上日期、时间和我犯规的细节。然后他撕下罚单最上面的一联,但是在把它交给我之前,他检查清楚了显示在复写纸上的所有信息。最后,他把簿子放回外衣口袋,扣上纽扣。
“现在,轮到你了。”他对我的搭车人说,并绕到车子的另一边。他从另一只胸袋里掏出一本黑色的小记事本。“姓名?”他厉声问道。
“迈克尔·菲什。”我的搭车人说。
“住址?”
“伦敦市温莎巷十四号。”
“出示点什么给我,证明它是你的真姓名、真地址。”警察说。
我的搭车人摸着口袋,拿出他自己的驾驶执照。警察核对了姓名和地址后,把驾照还了他。“你的职业是什么?”他突然问。
“我是一个泥浆搬运工。”
“一个什么?”
“泥浆搬运工。”
“把它拼读出来。”
“H-O-D C-A-…”
“行了。我能问一下吗,泥浆搬运工是做什么的?”
“长官,泥浆搬运工是一个把水泥搬上梯子去给砖匠的人。而泥浆斗是运水泥的工具,它有一个长柄,头上有两块成角度的木板……”
“好了,好了。你的老板是谁?”
“没有,我失业了。”
警察把所有的信息都写在黑本子里了,然后把它放回口袋并扣上纽扣。
“回到警署,我会去查一查你的情况。”他对我的搭车人说。
“我?我犯了什么错?”这个鼠脸的搭车人问。
“我不喜欢你的脸,这就是原因。”警察说,“在我们的文件里,也许会在什么地方有它的照片。”他在车子周围踱着步,转回到我的窗口。
“我想你明白你有大麻烦了。”他对我说。
“是的,长官。”
“你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再开这辆时髦车了,并不是我们处理完之后你就万事大吉。今后几年里,任何车你都不得驾驶,这兴许是件好事。此外,我希望他们把你关上一段时间。”
“你是说监狱?”我惊恐地问。
“没错,”他说着,嘴唇上带着嘲讽,“在牢房里,铁栅栏后面,和所有其他犯法的罪犯在一起,再加一个巨额罚款。对此,没有人会比我更高兴,我会在法庭见到你们,你们两个。你们会收到出庭的传票。”
他转身离开,向他的摩托车走去。他用脚让支车架弹回原位,把一条腿跨过车鞍,然后踢了一下起动机,呼啸着在路上驶离,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
“哦!”我喘着气,“总算折腾完了。”
“我们被逮住了,”我的搭车人说,“我们被逮了个正着。”
“你是说我被抓住了。”
“没错,”他说,“现在你打算怎么办,先生?”
“我想直接去伦敦告诉我的律师。”我说着,发动汽车,继续行驶。
“你不用相信他对你说的进监狱的鬼话,”我的搭车人说,“他们不会因为超速把人关进牢房的。”
“你能肯定?”我问。
“我绝对有把握,”他回答,“他们能没收你的驾照,能给你一个天文数字的大罚款,但事情也就到此了结了。”
我如释重负。
“顺便问一下,”我说,“为什么你对他撒谎?”
“谁,我吗?”他说,“你凭什么认为我撒谎了?”
“你告诉他你是一个失业的泥浆搬运工,但是你告诉我你是在一个高技术的行业。”
“我是的,”他说,“但没有必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警察。”
“那么,你是做什么的?”我问。
“啊,”他俏皮地说,“我已经告诉你了,不是吗?”
“是什么让你羞于启齿吗?”
“羞于启齿?”他喊道,“我,对我的职业羞于启齿?”他说:“我像世界上任何人一样为之感到骄傲。”
“那么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你们作家真是些爱打听隐私的人,对吗?”他说,“在答案水落石出之前,你是不会开心的,我说的对吗?”
“我真的一点也不在乎。”我言不由衷地告诉他。
他从眼角用小鼠般狡黠的眼光瞟了我一眼。“我觉得你很在乎,”他说,“从你的脸上我看得出,你认为我做的是某种很特殊的行当,你极想知道是什么。”
我不喜欢他这样揣摩我的内心。我保持安静,凝视着前方的道路。
“你也没猜错,”他继续着,“我是在一个非常特殊的行业。我的工作是所有行业中最最奇特的。”
我等着他说下去。
“你瞧,这也是我和你说话格外当心的原因。比如,我怎么知道,你不是另一个穿便服的警察。”
“我看上去像是警察?”
“不,”他说,“你不是,你不像,任何傻瓜都看得出。”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盒烟丝和一包卷烟纸,开始卷一支纸烟。我从一只眼睛的眼角看他,这个有相当难度的操作在他手中竟快捷得难以置信。大约不出五秒钟就卷好了,他用舌头沿着纸边舔了舔,把它粘住。然后,不知从何而来,他的手中突然出现了一个打火机。打火机蹿出了火焰,烟卷被点着,打火机随之消失了,这完全是一场精彩的表演。
“我从没见过有人这么快就能卷好一支烟。”我说。
“啊,”他说着深深吸了一口烟,“这么说,你注意到了。”
“我当然注意到了,这太棒了。”
他向后靠着,露出笑容。我注意到他如此迅速就卷好一支烟,这让他甚为得意。“你想知道我是怎么做到的吗?”他问。
“那么你说。”
“这是因为我有神奇的手指,我的这些手指,”他说着把两只手高高举在他的前面,“比世界上最好的钢琴家的手指都要更敏捷、更灵巧!”
“你是钢琴演奏家?”
“别傻了,”他说,“我看上去像个钢琴家吗?”
我瞥了一眼他的手指,它们的形状非常漂亮,如此纤细、修长、优雅,似乎和他的其余部分根本对不上号。它们看上去更像是脑外科医生或钟表匠的手指。
“我的工作,”他继续说,“比弹奏钢琴难上一百倍。弹钢琴是任何笨货都能学会的玩意儿,现今,你走进任何一所屋子,里面几乎都会有小毛孩在学弹钢琴,对吗,没错吧?”
“或多或少吧。”我说。
“这当然没错。但在一千万人之中,没有一个人学得会我做的事情。一千万个人之中没有一人!怎么样?”
“很神奇。”我说。
“你说得非常对,这很神奇。”他说。
“我想,我知道你是做什么的了,”我说,“你是玩戏法的,你是个魔术师。”
“我?”他轻蔑地哼了一声,“魔术师?你能想象我到处去参加那些无聊的儿童派对,从帽子里变出兔子吗?”
“那么你是一个纸牌玩家。你让人们加入纸牌游戏,给自己发一手好牌。”
“我!一个下流的赌牌骗子?”他喊道,“那无疑是一种卑鄙的勾当。”
“好吧,算我没说。”
我现在让车子慢速行驶,每小时不超过四十英里,以保证不会再被阻拦。我们上了连接伦敦和牛津的主干道,正下坡向德纳姆而去。
突然,我的搭车人手上举起一根黑色的皮带。“这东西以前你见过吗?”他问。那根皮带上有一个设计独特的铜扣。
“喂!”我说,“那是我的,是吗?那是我的!你从哪里拿到的?”
他咧开嘴巴笑了,来回轻轻挥动着皮带。“你认为我是从哪儿拿的?”他说,“当然是从你裤腰上解下的。”
我向下伸手去摸我的皮带,它没有了。
“你是说在我们开车的时候,你把它从我身上拿走的?”我问,惊得目瞪口呆。
他点点头,用那双黑色的小鼠眼久久地看着我。
“这不可能,”我说,“你必须解开搭扣,然后把整条皮带从裤腰的环里一路滑出来。这瞒不过我的眼睛,即使没有看到你下手,我也会感觉到。”
“啊,但你没感觉到,对吗?”他得意扬扬地说。他让皮带落到他的膝盖上,这时,出人意料地从他手指里悬下一根棕色的鞋带。“那么,这是什么?”他大声叫嚷着,舞动着鞋带。
“那是什么?”
“这里有人丢了一根鞋带吗?”他问,然后咧开嘴笑着。
我朝下瞄了一眼我的鞋子,一只鞋上的鞋带没有了。“天呐!”我说,“你怎样做到的?我没见你弯下过身子。”
“你什么都没有看到,”他自豪地说,“你甚至都没有看到我动一下,你知道为什么?”
“是的,”我说,“因为你有神奇的手指。”
“对极了!”他喊着,“你的脑子一点就开窍,我说的对吗?”他身子后靠,在他自卷的纸烟上吸了一口,吐出一股细细的烟雾冲上挡风玻璃。他知道他用这两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让他非常高兴。“我不想迟到,”他说,“什么时候了?”
“你前面有钟。”我告诉他。
“我不相信车上的钟,”他说,“看看你手表上的时间?”
我撸起袖子看我手腕上的表,它失踪了。我看着那个人,他转过头对着我,露齿而笑。
“也被你拿走了。”我说。
他伸出手,我的表正在他的手掌中。“这是件好东西,”他说,“上等货,十八克拉金。也很容易脱手,处理高档货物从来不是什么难事。”
“如果你不介意,我想还是赶快把它还我。”我面有愠色地说。
他小心翼翼地把那只表放在他前面的皮革托盘上。“我不会从你这儿捞任何东西的,先生。”他说,“你是我的朋友,你让我搭了车。”
“很高兴听你这样说。”我说。
“所有我做的这些都是为了回答你的问题,”他继续说,“你问我以什么为生,我正在展示给你看。”
“你还拿了我什么?”
他再次露出笑容,这时他开始从他的外套口袋掏出一件又一件属于我的东西——我的驾照,吊着四把钥匙的一个钥匙环,几英镑纸币,几个硬币,一封我的出版商的来信,我的日记本,一支又短又秃的旧铅笔,一只香烟打火机。最后,是一只漂亮的老式蓝宝石戒指,上面镶有几颗珍珠,是我妻子的,我带着这只戒指去找伦敦的珠宝商,因为它脱落了一颗珍珠。
“现在还有一件可爱的物品,”他说着用手指把戒指翻过来,“它是十八世纪的,如果我没有弄错,属于乔治三世统治时期。”
“你说的对,”我深为感动地说,“千真万确。”
他把戒指和其他东西一起放在了皮革托盘上。
“那么,你是个扒手。”我说。
“我不喜欢这个词,”他回答,“这是一个低级而粗俗的词,扒手是些低级而粗俗的家伙,他们仅仅干些简单的外行活,他们只会偷瞎眼老太婆的钱。”
“那么,你称自己什么呢?”
“我?我是一个手指匠,我是一个专业的手指匠。”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庄严而自豪,仿佛在告诉我他是皇家外科学院的院长或坎特伯雷大主教。
“我以前从没听到这个词,”我说,“是你发明的?”
“我自然发明不了它,”他回答,“这个称号只适合该行业的顶级人物。例如,你听说过金匠和银匠,因为他们是金、银方面的行家。我是手指方面的行家,所以我是一个手指匠。”
“这想必是一份有趣的工作。”
“它是一份神奇的工作,”他回答,“让人心旷神怡。”
“这就是你去看比赛的原因?”
“赛马大会是最容易得手的,”他说,“你只需在赛马后懒懒散散地消磨时间,看着那些幸运者排着队去取钱。当你看见有人领到一大沓钞票时,就跟在他后面,伺机下手。但不要误会我,先生。我从来不偷输家,也不偷穷人。我只跟踪承受得起的人,赢家和富人。”
“你想得可真周到。”我说,“你多久会被抓到一次?”
“抓?”他大声喊着,“我被抓到?只有扒手才会被抓。手指匠从不会。听好了,如果我高兴的话,我甚至能取走你嘴里的假牙而不被你逮住!”
“我没有假牙。”我说。
“我知道你没有,”他回答,“否则,我早把它们取出来了!”
我相信他。他的这些纤细的长手指似乎无所不能。
我们在车子的前行中沉默了好一会儿。
“那个警察打算对你进行彻底调查,”我说,“你不担心吗?”
“没有人会查我。”他说。
“他们当然会。他把你的姓名和地址都详详细细写在他的黑本子上了。”
这个人又对我狡黠地、贼里贼气地微微一笑。“啊,”他说,“他是这样做了,但我敢打赌,他没有把这所有的写进他的记忆里。有些人甚至记不住自己的名字。”
“这和记忆有什么相干?”我问,“都被写在他的簿子里了,不是吗?”
“是的,先生,没错。但问题是,他把那簿子丢了,他丢掉了两本簿子,一本上面写有我的名字,一本写有你的名字。”
这个人用他修长而优雅的右手手指,扬扬得意地举起了两本他从警察口袋里拿走的簿子。“这是我做过的最容易的工作。”他骄傲地宣布。
我差一点让车子偏离车道撞上一辆牛奶色的卡车,我实在太兴奋了。
“现在,那个警察对我们俩一无所知。”他说。
“你是个天才!”我喊了起来。
“他没有了姓名,没有了地址,没有了车牌号码,什么都没有了。”他说。
“你太了不起了!”
“我想你最好赶快离开这条主干道,越快越好,”他说,“然后我们最好生起一堆小篝火,把两本簿子烧了。”
“你是个神奇的家伙。”我激动地喊着。
“谢谢你,先生。”他说,“被人夸赞心里总是美滋滋的。”
初刊于《大西洋月刊》 19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