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撒之猫

伟大的短篇小说们

[美]H.P.洛夫克拉夫特 | 姚向辉 译

据说在斯凯河之外的乌撒,谁也不能杀猫。此刻望着它趴在火堆前咕噜咕噜叫唤,我对此更是深信不疑。因为猫是神秘的生灵,能够接近人类看不见的怪异事物。猫是远古埃古普托斯的灵魂,承载着被遗忘城市梅罗和俄斐的传说。猫是丛林之主的亲属,继承了邪灵出没的古老非洲的秘密。斯芬克斯是猫的表亲,猫会说斯芬克斯的语言。但猫的历史比斯芬克斯还要悠久,记得斯芬克斯已经遗忘的往事。

在乌撒的镇民禁止杀猫之前,曾经有过一个老佃农,他和他老婆喜欢诱捕和杀死邻居家的猫。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做,不过确实有许多人讨厌猫在夜晚闹出的响动,不喜欢猫在黎明时分的院子和花园里偷偷摸摸地乱转。原因暂且不论,总之这对老夫妻诱捕和杀死了胆敢靠近他们住处的每一只猫,而且从中得到了莫大的乐趣。根据大家在入夜后听见的一些声响,许多镇民认为他们杀猫的手段相当残忍。不过,镇民不会和那对老夫妻讨论这种问题,一方面因为那两张饱经风霜的老脸永远挂着的表情,另一方面也因为他们的窝棚特别小,阴森森地藏在几棵枝叶茂盛的橡树底下,外面还隔着一个无人照料的院子。实话实说,猫的主人既痛恨那两个老家伙,但更害怕他们。没有人敢痛斥两人是暴虐的凶手,只好小心照顾至爱的宠物、家中的捕鼠能手,不让它们接近阴森树木下的那间偏僻小屋。然而疏忽总是在所难免,终究会有谁家的猫莫名失踪,入夜后响起那些声音时,失主不是无能为力地哀叹,就是感谢命运没有让他的孩子这么消失,借此安慰自己。因为乌撒的镇民实在淳朴,况且也不知道每一只猫最初的来历。

有一天,一支古怪的流浪大篷车队从南方走进了乌撒铺着鹅卵石的狭窄街道。这些漂泊者肤色黝黑,一点也不像每年经过小镇两次的其他行商。他们在市集支起摊位,靠预言未来换取银币,向商贩购买颜色艳丽的珠子。谁也说不清他们到底来自何方,但大家都见过他们念诵怪异的祷词。他们的车身上画着猫头人身、鹰头人身、羊头人身和狮头人身的古怪图画。车队的首领戴着头饰,这个头饰有一对角,双角之间是一枚造型奇特的圆盘。

大篷车队里有个小男孩,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只有一只小黑猫和他做伴。瘟疫对他没有手下留情,不过也留下这只毛茸茸的小东西来纾解他的悲伤。年幼的时候,一个人能从一只小黑猫的憨态中得到莫大的安慰。肤色黝黑的人们叫他美尼斯,他每天坐在绘着怪异图画的马车的踏脚台阶上和优雅的小黑猫玩耍,欢笑远远多于哭泣。

车队待在乌撒的第三个早晨,美尼斯找不到小猫了。他在市集大声哭泣,有几位镇民告诉了他那对老夫妻和夜间那些凄惨声音的事情。美尼斯听完他们的话,哭泣变成了思索,最终开始祷告。他向太阳伸展双臂,用镇民不懂的语言祈祷——不过话也说回来,镇民并没有很认真地听他在念叨什么,因为天空和云朵变幻出的怪异形状吸引住了他们的注意力。说来奇怪,就在小男孩对天空祈愿的时候,云朵似乎形成了各种朦胧模糊的怪异物体,比方说兽首人身、角顶圆盘的怪物。大自然充满了这一类能够激发想象力的奇观。

当天夜里,大篷车队拔营离开,从此再也没有露面,而镇民陷入困惑,因为他们发现整个小镇都找不到一只猫了。无论大猫小猫、黑猫灰猫、黄猫白猫还是条纹三花,每一户人家的猫都从壁炉前消失得无影无踪。老镇长克兰侬信誓旦旦地说是那些黑肤外来者搞的鬼,为了报复美尼斯的小猫被人杀死,他们带走了镇上所有的猫,他诅咒大篷车队和那个小男孩。但瘦骨嶙峋的公证人尼斯声称老佃农夫妇更值得怀疑,因为他们对猫的憎恶众所周知,而且最近越来越肆无忌惮,只是谁也不敢去责备那两个恶毒的家伙。然而,旅店老板的儿子阿塔尔赌咒说他在黄昏时分见到乌撒镇所有的猫都聚在那个可憎的院子里,两两并排,绕着窝棚非常缓慢而庄重地踱步,像是在施行某种闻所未闻的动物仪式。镇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一个这么小的孩子的话。尽管他们担心那对恶毒的老夫妻已经用魔法迷住并杀死了所有的猫,但他们不敢冲过去质问老佃农,而是想等他走出那个阴森可怕的院子再说。

于是,乌撒镇在徒然的愤怒中沉沉入睡,等人们在清晨醒来——天哪!所有的猫都回到了它们最喜欢的壁炉前!无论大猫小猫、黑猫灰猫、黄猫白猫还是条纹三花,一只猫都没有少。这些猫看上去都毛色光鲜,肚皮浑圆,满意地咕噜咕噜直叫唤。镇民互相讨论,大为惊异。老克兰侬坚持认为它们是被黑肤外来者带走了,因为猫进了老夫妇的窝棚从来是有去无回。不过,有一件怪事得到了所有人的注意,那就是没有一只猫愿意吃分给它们的肉,喝摆在它们面前的牛奶。整整两天,乌撒镇这些毛色光鲜、懒洋洋的猫都不碰任何食物,只顾在炉火前或太阳下打盹儿。

整整过了一个星期,镇民才注意到树下窝棚到了黄昏时分也不会亮起灯光。瘦子尼斯发现自从猫全体离家的那晚开始,就没有人再见过那对老夫妻。又过了一个星期,镇长决定克服恐惧,以履行职责的心态去一趟那个沉寂得奇怪的窝棚。出于谨慎起见,他还是拉上了铁匠尚恩和石匠苏尔做个见证。他们撞开形同虚设的房门,只发现地上躺着两具剔得干干净净的人类骨架,阴暗角落里有许多形状古怪的甲虫爬来爬去。

乌撒的镇民对此讨论了很久。验尸官扎斯和瘦子公证人尼斯争论不休,各种各样的问题淹没了克兰侬、尚恩和苏尔。就连旅店老板的儿子阿塔尔也受到了仔细的盘问,最后还得到了一份甜点当作奖赏。他们讨论老佃农夫妇,讨论黑肤者的流浪大篷车队,讨论小美尼斯和他的小黑猫,讨论美尼斯的祈祷和祈祷时的天空变化,讨论大篷车队离开当晚猫的表现,讨论后来在那个可憎院子中阴森树下窝棚里发现的东西。

最后,镇民全体通过了那条著名的法令,哈索格的商人将其告诉世人,尼尔的旅行者们热烈讨论。简而言之就是:在乌撒镇,谁也不能杀猫。

致悼艾米丽的玫瑰

[美]威廉·福克纳 | 张和龙 译

艾米丽·格瑞尔森小姐去世了,我们全镇的人都去参加葬礼。男人们怀着某种敬意去瞻仰这座倒塌的丰碑,女人们则大多出于好奇,想窥一眼深宅老院的内貌。除了那个老黑奴——艾米丽的园丁与厨子外,镇里的人至少有十年光景没进她的家门了。

这是一座方方正正的大宅子,一度漆成白色。圆形屋脊,尖顶装饰,涡轮形状的阳台带有70年代的明快风格。它坐落在小镇曾经最考究的街道上。不过,修车铺与轧棉厂已经将这条久负盛名的老街蚕食殆尽。只有艾米丽小姐的老宅硕果仅存,在棉花车与加油泵中间显得桀骜不驯,撩人眼球,其衰败破落之状极为丑陋,难看至极。此时此刻,艾米丽小姐也加入到小镇作古名人的行列,静卧在雪松环抱的墓园中。这座墓园里还安葬着杰弗逊战役中阵亡的南北双方无名士兵的遗骨。

在世的艾米丽小姐曾是小镇传统的化身,象征着责任与关爱。她是小镇世袭下来的某种义务。早在1894年的某日,萨多里斯上校——那位最早下令黑人妇女不穿围裙不得上街的镇长——就免除了她的税赋,而且从她父亲去世之日算起,终身有效。艾米丽小姐并不情愿接受这一慈善之举。于是萨多里斯上校虚构了一个貌似相关的理由,声称小镇曾向艾米丽小姐的父亲借过一笔款子,因此决定用豁免税赋的方式作为回报和补偿。上一代人中,只有萨多里斯这样有想法的人能编出这样的说辞,也只有女人们才信以为真。

后来,具有更多现代思想的人当上了镇长和议员。大家对免税之事颇有微词。第一年的一月,他们寄来了税单。到了二月,都没有收到她的反馈。于是他们又发了一封正式公函,敦请她方便时去一趟郡长办公室。一周后,镇长亲自执笔写信,提出要主动登门拜访,或安排专车把她接来。她在一张老式的便笺上写了回信,字体纤细流畅,字迹暗淡,大意是说她从不出门会客,并随信退回了税单,对之未置一词。

于是小镇议员们召开了特别会议,成立专门小组登门拜谒。可是她在八年或十年前不教瓷画课的时候起,就已经闭门谢客了。那位老黑奴开门纳客,将他们领进灰暗的楼道内,而楼梯的上方笼罩在更加灰暗的阴影中。屋子里尘埃扑鼻,潮气袭人。黑奴领着他们进了厅堂,只见满屋的家具全都裹着皮革。老黑奴打开百叶窗时,大家发现皮革上满是裂痕。他们落座时,只见微小的尘埃在身下冉冉腾起,在一缕阳光的照射下缓慢地转动着。火炉前生锈的镀金画架上,矗立着一幅艾米丽小姐父亲的蜡笔画像。

她走进厅堂的时候,大家起身示意。她身材矮小,通体肥胖,一袭黑衣,一根细细的金链子垂落腰间,消失在皮带内。她拄着一根乌木手杖,镀金的杖头锈迹斑斑。她的脑袋干瘪瘦小。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吧,同样的丰腴对她而言就变成了肥硕。她的外表显得臃肿,仿佛是死水中长期浸泡过的尸身。她的脸部堆满了脂肪,双眼眯缝在皱纹中,如同两颗细小的煤球被塞进了一大块面团。来访者说明来意的时候,只见她的双眼在大家的脸上睃过来睃过去。

她并没有请大家坐下。她自己就站在门旁,静静地听着,直到说话者结结巴巴地停下。这会儿,大家能听见金链子的末端传来看不见的怀表的嘀嗒声。

她说话的声音干涩,语气冷淡。“我在杰弗逊是不用纳税的。萨多里斯上校亲口说的。只要你们找到相关记录,这事儿自然就清楚了。”

“我们找过。我们就是政府派来的代表,艾米丽小姐。你没有收到郡长签名的纳税单吗?”

“哦,我收到过一份文件。”艾米丽小姐说,“谁知道他是不是假冒的郡长……我在杰弗逊是不用纳税的。”

“可我们在档案里查不到任何记录。你瞧,我们必须遵守……”

“你们去找萨多里斯上校吧。我在杰弗逊是不用纳税的。”

“可是,艾米丽小姐……”

“你们去找萨多里斯上校吧。”(萨多里斯上校死了快十年了)“我在杰弗逊是不用纳税的。托比!”黑奴应声而来。“送一送这些先生们。”

就这样,她干净利落地打败了他们,犹如三十年前她在臭味一事上打败了他们的前任一样。

当时,她父亲去世刚满两年,她的心上人——我们本以为会跟她结婚的心上人——刚刚抛弃了她。父亲死后,她很少出门。心上人弃她而去后,人们就根本见不到她了。一些女士们冒冒失失地去拜访她,但是都吃到了闭门羹。老宅内唯一能表明生命存在的就是那位黑奴了——当时他还是个小伙子呢——只见他提着购物篮进进出出。

“还有哪个男人能把自家的厨房收拾好?”女人们风言风语。因此,当臭味越来越大的时候,她们并没有感到惊讶。这是熙熙攘攘的世界与傲慢自大的格瑞尔森家之间的另一种联系。

邻家一位主妇向年届八旬的镇长斯蒂芬森法官投诉了。

“可是,你能让我怎么办呢,夫人?”他问。

“嗯,告诉她呀,不能再这样下去了。”那位主妇说,“不是有法规吗?”

“我看没有必要吧。”斯蒂芬森法官说,“可能只是黑鬼在院子里打死了一条蛇,或打死了一只老鼠而已。我去跟那个黑鬼说说看。”

第二天,他又接到了两份投诉,其中一位男士谨慎地提出了抗议:“我们必须得做点什么呀,法官先生。我是天底下最不愿意打扰艾米丽小姐的人了,但是我们必须得做点什么。”那天晚上,全体议员开会商讨。议事会里有三位老者和一位年纪稍轻者。

年纪稍轻的议员说:“事情很简单。告诉她把房子内外清扫一遍。给她一个期限,如果她不能……”

“算了吧,先生。”斯蒂芬森法官说,“你能当面指责一位女士说她身上有臭味吗?”

于是,第二天晚上,午夜过后,四个男人穿过艾米丽小姐的草坪,仿佛窃贼一般查探着她的老宅,或沿着墙根一路嗅探,或是在地窖的入口处用鼻子闻闻。其中一个人像播种一样不时从肩上的口袋里掏出点什么。他们撬开地窖的门板,朝里面撒上了石灰,在老宅周围也撒上了石灰。当他们再次穿过草坪时,一扇本来漆黑的窗户亮起了灯光。艾米丽小姐坐在房间里,灯光照在她的身后,只见她直立着上身一动不动,宛如木偶一般。他们蹑手蹑脚地从草坪上返回,没入老街槐树的阴影中。一两个星期后,臭味消失了。

打那时起,大家开始对艾米丽小姐感到非常歉疚。我们镇上的人都还清楚地记得,她的姑奶奶怀厄特老太太最后是如何发疯的。大家相信,格瑞尔森家里的人总把自己看得比别人高出一等。镇上的年轻人没人能配得上艾米丽小姐。我们始终把这一家人看成是一幅静态画:身材苗条、身穿白衣的艾米丽小姐站在后排,她的父亲的高大身形矗立在前排,手攥着马鞭挡在她的身前,老宅的大门框构成了画的边框。因此,当她年届三十却依然单身的时候,我们并没有幸灾乐祸,反而觉得我们的看法得到了验证。这家人虽然有精神病的家史,可是要真有谈婚论嫁的好机会出现,她也不至于白白错过呀。

她的父亲去世后,留给她的唯一遗产就是那幢老宅了。不过,大家反而感到很高兴。他们终于能够同情艾米丽小姐了。她孑然一身,不名一文,已经变成了普通人。眼下她也能体验到因一分钱而兴奋或因一分钱而绝望的心情了。

她的父亲去世那天,镇上的妇女全都赶往老宅,以示哀悼并施以援手。艾米丽小姐遵照风俗,在门口迎接了她们。她依然如平时一般打扮,脸上毫无哀恸之色。她对大家说,她的父亲并未辞世。一连三天如是重复。牧师们不断去找她,还有医生们,想尽力说服她,好让他们去处理遗体。正当他们打算诉诸强制措施的时候,她就没再坚持了。人们迅速将她的父亲下葬。

我们不是说她那时候就已经疯了。我们只是相信她不得不那样做。我们也没有忘记她的父亲将所有求婚的年轻人赶走之事。我们还知道一无所有的她只能对这个曾经剥夺她婚恋权利的人恋恋不舍。这也是人之常情嘛。

她从此久病不起。当我们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她的头发已经剪短,看起来更像是一位少女——那样子依稀与教堂彩窗上的那些天使颇为相似——神情中既有悲伤,也有安详。

镇子里签订了铺设人行道的合约。她父亲去世的那年夏天,项目开工了。建筑公司带来了黑奴、驴子与筑路机器,还有一个叫荷马·柏伦的建筑队队长。他是个北方佬,身材魁梧,肤色黝黑,动作敏捷,大嗓门,眼睛比脸色还要浅淡。男童们喜欢成群结队地跟在他的身后,看他声色俱厉地训斥那些黑奴,看黑奴们随着铁镐的起落齐声唱着号子。时间不长,他就认识了镇子上的每一个人。无论何时,只要你在广场附近听到串串笑声,荷马·柏伦肯定是人群的中心人物。没过多久,每个星期天的下午,我们开始看见他与艾米丽小姐驾着那辆黄色双轮马车,还有一对出自马房的褐色辕马一同进进出出了。

起初,我们很高兴艾米丽小姐心有所属了。镇子上的女人们絮叨起来:“格瑞尔森家的人当然不会嫁给一个北方佬,一个干粗活的人。”不过,也有其他人,那些年长的人说:即使是悲伤,也不会让真正的淑女忘记什么叫“尊贵品行”……当然,他们并没有直接称之为“尊贵品行”。他们只是说:“可怜的艾米丽!她的亲戚应该来陪陪她呀。”她在亚拉巴马州还有一户亲戚,但是多年前,她的父亲因为疯老太太怀厄特的房产问题与他们大吵过,两家从此再没有往来。对方甚至连她父亲的葬礼也未参加。

只要老人们说一句“可怜的艾米丽”,人们就交头接耳起来。“你认为情况真是这样的吗?”他们相互交谈着,“当然是。难道还有别的……”他们用手捂着嘴,窃窃私语。阳光灿烂的星期天下午,那一对辕马驶过街道时传来了轻快的哒哒哒声,人们便关上遮阳的百叶窗,长长的丝缎窗叶发出了簌簌的声音。“可怜的艾米丽!”

她将头高高昂起——甚至当我们相信她已经堕落的时候。她仿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想保持格瑞尔森家族最后一个人的尊严,仿佛这份尊严还需要接一点地气来确保密封性。她在购买老鼠药,也就是砒霜的时候就是如此。那时候离人们感叹“可怜的艾米丽”已有一年多了,她的两位表妹也正要来看望她呢。

“我想买点毒药。”她对药剂师说。当时她刚过三十,尽管略显单薄,但身材仍然苗条。那张脸上有一双冷淡而傲慢的黑色眼睛,太阳穴和眼窝的肌肉绷得很紧。你能想象到的灯塔守望人的脸应该就是这样。“我想买点毒药。”她说。

“好的,艾米丽小姐。哪一种?毒老鼠用吗?我推荐——”

“我要你们这儿最好的。我不在乎哪一种。”

药剂师说了好几种。“这些毒药的毒性都很强,能毒死大象。但是你想要的是——”

“砒霜。”艾米丽小姐说,“它的毒性强吗?”

“是砒霜吗?好的,夫人。可是你要的——”

“我要的是砒霜。”

药剂师低头看着她。她也朝他看去,直着身子,她的脸就像绑紧的一面旗子。

“哦,当然可以。”药剂师说,“如果这就是你想要的。可是根据法律,你要说明一下你买砒霜派什么用场。”

艾米丽小姐只是盯着他看,仰着头,逼视着他的眼睛,直到他把目光移开。他离开柜台取出砒霜,然后包好。跑堂的黑人男孩把包好的砒霜拿给她,药剂师本人却没有回前台。她回家后打开包裹,只见盒子上骷髅标记的下方写着“毒鼠用”。

第二天,我们大家都在议论:“看来她要服毒自杀了!”我们还说,如果能这样就最好不过了。我们第一次看见她和荷马·柏伦在一起的时候,我们都在说:“她就要嫁给他了。”接着我们又说:“她终究会说服他的。”荷马亲口说过:他喜欢男人。众所周知,他在埃尔克斯俱乐部与更年轻的男人一起喝酒。他还说过:他并不想结婚。后来,我们就在百叶窗的后面感叹:“可怜的艾米丽!”每个星期天的下午,只见他们俩乘坐在亮丽的马车上,艾米丽小姐高昂着脑袋,荷马·柏伦斜戴着帽子,嘴里叼着雪茄,手戴黄色手套,紧握着缰绳和马鞭。

那时候,一些女士们议论纷纷,认为这是小镇的耻辱,他们给年轻人树立了一个坏榜样。男人们却不想横加干涉,但是在女人们的压力下,浸礼会的牧师——艾米丽家的人隶属圣公会——被迫去找了她。那次见面到底发生了什么,牧师绝口不提,但是拒绝再去找她。第二个星期天,他们俩照样坐着马车招摇过市。次日,牧师的太太给艾米丽小姐在亚拉巴马州的亲戚写了封信。

她的两位亲戚又一次来到她家。我们静观着事态的发展。起初,什么事也没发生。接下来,我们确信他们俩打算结婚了。我们知道艾米丽小姐去过首饰店,订制了一套男人用的银首饰,每一件首饰上都刻有“荷”“柏”的字样。两天后,我们还知道她买过一整套男人的衣服,包括睡衣。我们真的很高兴,说:“他们俩就要结婚了!”我们很高兴,是因为与艾米丽小姐相比,那两位堂姐妹更带有格瑞尔森家族的遗风。

因此,当荷马·柏伦走了后,我们并没有感到惊讶——因为马路边的人行道早就完工了。我们略感失望的是,他们俩的关系并不是公开破裂的,但是我们相信他继续准备着艾米丽小姐的到来,或者给她一个机会撵走那两个堂姐妹。(当然,这是一次共谋。我们都是艾米丽小姐的盟友,都想帮助她除掉那两个堂姐妹。)富有成效的是,一周后她们俩就卷铺盖走人了。正如我们大家所期待的那样,荷马·柏伦不到三天就回到了小镇。一天傍晚,一位邻居看见黑奴打开厨房的门,让他进了老宅。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到荷马·柏伦。有一段日子,我们还能见到艾米丽小姐呢。黑奴提着购物篮进进出出,但前门一直紧闭不开。偶尔,我们会看见她在窗前待上片刻,就像撒石灰的晚上人们所看见的那样。然而,几乎有整整六个月的时间,她都没有上过街。当时,我们知道这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情。她作为女人的一生因为父亲而屡受挫折,她父亲那种性格的影响仿佛太过狠毒、太过暴躁而久久难以消失。

当我们再次看到艾米丽小姐的时候,她已经发胖,头发渐成灰白。随后的几年里,她的头发越来越灰白,直到完全变成了银灰色,此后才不再变色了。在她七十四岁去世的那天,头上仍然是充满活力的银灰色,犹如脑袋灵活的人的头发。

打那时起,她家的正门始终紧闭不开,这个状况维持了六七年的光景,直到她四十岁时,她才开始出门教授瓷画课程。

她在楼下的房间里开设了一间画室。萨多里斯上校那代人的女儿们、孙女们被定期送到那儿。她们兴高采烈,如同星期天送她们去教堂做礼拜一样。她们还将二十五便士投入募捐的盘子中。与此同时,艾米丽小姐的税务已经被免除。

后来,更新的一代人成为小镇的骨干和灵魂。学画的学生们长大了,离开了画室,却不再让她们的孩子带着颜料、枯燥的画笔以及从贵妇人杂志上剪下来的图片去她那儿学画了。老宅的正门在送走最后一位学生后关上了,而且永远地关上了。当小镇提供免费邮递服务时,唯独艾米丽小姐拒绝人们将铁质门牌与邮箱安在她家的大门上,而且也根本听不进别人的劝说。

时光飞逝,岁月荏苒。我们眼看着黑奴的头发越来越白,背越来越驼,还依然提着购物的篮子进进出出。每年十二月,我们照例给她寄去税单,一周后保准被邮局退回,上写“无人领取”。偶尔我们会透过一楼的窗户看见她——她显然已经把楼上的房间封存了起来——如同佛龛里的半截雕像。她的眼睛到底是在看着我们,还是没有看我们,我们一直分辨不清。就这样过了一代又一代,她是那么的尊贵、安宁、怪异,让人捉摸不透,又无可回避。

现在她去世了。她在布满尘埃与阴影的老宅内一病不起,只有那个老黑奴服侍着她。我们甚至都不知道她生病了。我们早就不想从黑奴那儿打听她的事情了。黑奴从不主动和别人说话,可能也从不和她说话。他说话声音大,嗓音粗粝,干巴滞涩,仿佛很长时间都没说过话了似的。

她是在一楼的房间里过世的。她躺在笨重、挂着床帏的胡桃木床上,头发灰白的脑袋枕在黄色的枕头上,枕头因为常年不见阳光已霉迹斑斑。

老黑奴在正门迎接第一批女士的到来,开门让她们进屋。她们保持着肃静或发出咝咝的声音,眼睛迅速而好奇地朝室内扫视着。老黑奴随后不见了。他径直穿过厅堂,朝后屋走去,此后就再也没有见到他了。

那两位堂姐妹也立刻赶来奔丧。她们在第二天举办了葬礼。我们全镇的人都来了。艾米丽小姐的身上覆盖着一簇簇的鲜花。灵柩上方的蜡笔画上,她的父亲正深沉地凝视着。镇上的女人们有的窃窃私语,有的神情骇然。镇上的老人们——有的穿上整齐的邦联军服站在门廊或草坪上,议论着艾米丽小姐的一生,仿佛他们都是同代人似的。他们还以为自己当年同她一起跳过舞——也许还追求过她呢,殊不知把数学般精确推进的时间给搞混了。老人们向来如此。在他们的眼里,过去的时光不是一条越走越窄的小道。相反,它是一块不受冬天侵袭的巨大草地,与他们的现在之间只隔着十来年岁月的狭窄瓶颈。

我们都知道,老宅的楼上还有一间卧室,四十年了无人得以一见,现在将不得不强行打开。直到艾米丽小姐体面下葬后,人们才破门而入。

大门被用力撞开时,卧室内弥漫着腾起的灰尘。薄薄的带有刺鼻味的帷幕布满了整个房间,层层叠叠,仿佛是一场婚礼的装饰物——褪了色的玫瑰红帷幔布帘、玫瑰红灯台、梳妆台,一排精致的水晶饰品,还有那个男人用过的银制梳洗用品——早已锈蚀斑斑,上面刻过的“荷”“柏”字样已模糊不清了。这些物品中放着一副领子与领带,仿佛刚从身上取下来。拿起来后,桌上灰尘的表层留下了苍白的新月状。一把椅子上挂着一套西服,小心摆放着。椅子底下有两只无声的鞋子,还有被丢弃的袜子。

躺在床上的正是那个男人。

我们久久地站在那里,俯瞰着凹陷的、无肉的骷髅上的笑容。遗骨的姿势表明他曾经被人拥抱过。但是现在,永世的长眠超越了爱情,甚至征服了爱情的煎熬,最终与他做伴了。他在睡衣下面的肉身早已腐烂干净,与他躺卧的床榻难以分离了。在他的遗骨上、旁边的枕头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均匀的灰尘。

这时,我们注意到了第二个枕头上有人睡过的凹痕。有人从枕头上捡起了什么。我们探身过去,骷髅的洞窟中散发出淡淡的刺鼻味儿——我们看到了一绺长长的深灰色发丝。

美女还是老虎

[美]弗兰克·斯托克顿 | 吴涛 译

很久以前有一位暴君,他的国家虽已受到拉丁远邻的文明开化,但他的思想仍然野蛮、专制、不受拘束,这造就了他性格中残酷暴虐的一面。这位国王的脑中充满狂野的念头,同时手握至高的权威,将这些妄想随心所欲地化为现实。他与这些念头对话,一旦达成共识,马上动手落实。当国家与政体中的每一个臣民都依照他的规则行事,他就会表现出平和与友善的一面;若稍有偏离,他仍会保持平和与友善,因为没有什么比攘平反乱、粉碎错误更让他中意的了。

国王残暴的那一面,借由某种外来建筑得到了发挥——公共竞技场。它能彻底展现人的英勇与兽的本性,从而让观看的人民获得思想的提升与教化。

残暴性与戏剧性在此结合。国王的竞技场并非为了让人有幸听见角斗士垂死前的胡言乱语,也并非为了让人见证宗教与饥肠之间产生冲突时导致的必然后果。竞技场的意义在于引发人们心智上的进步。这座宏大的圆形剧场,以及它环状的观台、神秘的地牢、隐秘的地道,宛如一位浪漫的大法官,以绝对公正的判决惩治罪恶的灵魂,褒赏高尚的情操。

当有公民被控犯罪,并且罪行惊动国王时,全国上下就会张贴告示,宣布择日审判,地点正是国王的竞技场。虽是模仿遥远的邻邦建造的竞技场,也保留了其名称和设计,但功用却大相径庭,完全源自国王本人。这个男人身上的每一寸血肉都在告诉他,身而为王就必须将脑中的幻想变成现实,将狂野无边的残酷观念灌输给每一个个体,化为其行事的准绳。

于是他所有的子民都聚集在环形观台上,国王本人则坐在竞技场一端高高的王座上,身边围绕着宫廷大臣。他稍稍示意,下方的大门便轰然洞开,被告从中走向竞技场中央。在他面前出现两扇一模一样的门,门后是封闭的空间。被告必须上前打开其中一扇门,选择权完全在他手中。被告无需遵守任何命令,免受任何影响,如前文所述,他将获得绝对公正的判决。如果门后是一头饥饿的猛虎,可以想见他的下场将是多么悲惨无情,饿虎会立刻扑在他身上,将他撕成碎片,罪行就此得到惩戒。被告若是如此收场,顷刻间丧钟就会响起,竞技场外围的演员开始大声痛哭,而全场观众纷纷低头,怀着沉重的心情缓缓踏上回家之路。他们为如此年轻有为的生命哀悼,或是为如此年长受尊敬的灵魂痛惜。

而如果被告打开了另一扇门,会从中翩跹走出一位美丽的女子,是国王从整个国度里依照被告的年龄与身家精心挑选的结婚对象,并且婚契即刻生效,以此作为无罪的奖赏。即便被告已经成家立业,或是他早就心有所属,都不影响这场天降的婚姻。国王才不会容许一些凡俗杂事来动摇他至高的奖惩大计。婚礼在现场当即举行,从王座下的暗门里会走出一名牧师和一整支唱诗班,还有跃动的舞娘吹起欢快的金色小号,为这对新人送去幸福的祝愿。在庄严与欢乐的气氛中,在铜钟洪亮的鸣响中,观众们为婚礼欢呼喝彩。这位清白的被告在孩童们撒满鲜花的道路上,引领他的新娘回家。

这位暴君惩恶扬善的方式堪称粗暴,不过其公平性也显而易见。被告无从得知哪扇门的背后是美女,只能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丝毫不知下一秒自己难逃虎口还是难辞婚约。有时老虎在这道门背后,有时则相反。这种裁决不仅公平,而且立竿见影:被告如果有罪,当场就会受到制裁;而若是无罪,则无论愿意与否,立即兑现奖赏。在国王的竞技场上,绝无模棱两可的判决。

这种做法反响非常好,每当人民在审判之日齐聚一堂时,谁也不知道他们将目睹一场血腥的虐杀,还是一场可笑的婚礼。就因为这种不确定的因素,使得这种审判方式独树一帜,大众对它充满期待,从中获得满足,而社会舆论对于审判结果绝不会抱有异议,毕竟,选择权岂不正掌握在被告自己的手中吗?

暴君国王有一个女儿,这个女儿与他最瑰丽的想象一样美,也和他一样拥有热诚跋扈的性格。不难想象,国王视公主为掌上明珠,对她倾注的爱超越一切。宫廷中有一位出身名门但地位低下的年轻人,勇敢地爱上了公主。公主对这位浪漫而传统的情人也十分满意,因为整个王国上下,再也没有谁比他更英勇潇洒。公主也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骨子里的粗暴性格让这份爱格外温暖、坚定。两人厮守了好几个月,直到某一天国王意外发现了这段热恋。他毫不迟疑就将年轻人投入大牢,并且很快选定了审判日。由于情况特殊,国王与所有子民都对这场审判极为关注。毕竟这种事前所未闻:竟有人胆敢爱上国王的女儿。许多年以后这可能算不得稀罕,但当时确实极为新奇,令人咋舌。

这场审判专门搜寻了王国中最凶狠残暴的野兽,只有最可怕的怪物才配得上这一天的竞技场;同时也以挑剔的眼光寻找最美丽的少女,万一命运眷顾,年轻人得以逃脱一死,能够由此获得最般配的新娘。当然,每个观众都知道这位被告所犯的罪行:他爱上了公主,这是他、她或者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事实。唯有国王不容许这种事实与他引以为傲的审判机制发生抵触。不管结果如何,年轻人落得怎样的下场,国王都会带着他的审美观看到底,看看有人爱上公主,究竟该不该惹来杀身之祸。

裁决之日来临,人们从四方远近聚拢到竞技场,挤满了环形观台。那些找不到容身之处的观众把外墙围得水泄不通。国王与大臣纷纷就位,他们的对面正是那两扇命运之门,因为彼此分毫不差而越发显得可怕。

一切都准备就绪。在国王的示意下,王座下的大门打开,公主的情人走入场中。他高大的身材、英俊的容貌激起一阵惊叹与焦躁的嗡嗡声。观众中的一半人从未见过这样一个好小伙,难怪公主对他倾心!他根本不该站在这审判台上!

依照礼仪,年轻人到达指定位置后,转身向国王鞠躬。其实他的眼中除了坐在国王身边的公主外,根本容不下其他王室成员。要不是公主的血液里流淌着她父亲的野蛮天性,她可能根本不会出现在这种场合,但她炽热的灵魂不会允许她错过。自从国王决定让年轻人选择自己的命运之时起,公主再也无法思考任何与她的爱人无关之事,不分白昼与黑夜。好在公主比任何一个对这场判决感兴趣的人都拥有更大的权力、影响力和支配力,她做到了此前无人能及的一件事——她破解了门后的秘密。哪一扇门的背后是笼门未关的猛虎,哪一扇又有美女静候,她心知肚明。这两扇沉重的门的内侧还覆盖了厚厚的毛皮,以确保里面不会传出任何声音或暗示给那些接近门闩之人。然而什么也挡不住一个有意志力的女人,挥霍手中的权力和金币来获得她想知道的秘密。

公主不光知道哪间房里坐着美女,正红着脸幸福地等待大门打开,她还知道这个美女的真实身份。国王选择了宫廷中最可爱、最漂亮的一位女官,只要年轻人证明无罪,就能立刻与这位比他官阶高许多的美女成婚。公主着实讨厌女官,曾不止一次看见,或者说想象自己看见这个妖娆的货色对着自己的挚爱眉目传情,有时甚至会得到对方的回应。还有几次她看见这两人在一起说话,虽然时间短暂,但已足够互诉衷肠。也许谈话的内容空洞无聊,但她又如何能确定?这个女人仗着美貌,竟敢抬眼与公主所爱的男人互相对视。从古老的先祖开始传递下来的野蛮之血已经在身体里沸腾,她对寂静的房间里满脸幸福的女官恨之入骨。

她深爱的男人转过身,用目光寻找她。在无数焦急渴盼的脑袋之中,他看见了公主苍白黯淡的面容。两人的心意如此相通,所以他一下就看出,公主知道哪扇门的后面是老虎,哪扇是美女。这在他的预料之内,因为他了解她的本性。这位公主在搞清楚事情的真相前,是不会善罢甘休的,而且包括国王在内的所有旁观者,都不会知道她的心思。年轻人唯一的指望就是仰仗公主解开谜题。他们眼神相通的瞬间,他知道她成功了。他对此深信不疑。

他迅速瞥了一眼公主,那紧张的眼神分明在问:“选哪扇?”清晰得仿佛他站在原地大声喊出了这个问题。这正是分秒必争的时刻,这一秒抛出的问题,下一秒就亟待解答。

她的右臂搁上面前栏杆的绒垫,右手轻微但迅速地指一指右方。除了心爱的他,没有别人看到这个动作,因为所有人的眼睛都紧盯着竞技场上的裁决。

他扭过头,踩着坚定的快步穿过场地。每个人都屏息凝神,两眼死死跟随着年轻人的步伐。他走到右边的门前,没有丝毫犹豫便打开了门。

故事的高潮就在这里:那扇门里跳出一头猛虎,还是走出一位美女?

我们越是推敲这个问题,就越难找到答案。人心宛如迷宫般迂回,一旦深究起来便迷失了感情的方向。亲爱的读者朋友,请一起来思考看看,不要以你自己的思想来推测,而是站在这个冲动、野蛮的公主的立场来判断。她的灵魂正居于绝望与嫉妒的烈焰之中。既然横竖都要失去所爱之人,那么该由谁来接管呢?

她曾在不眠之夜来回踱步,也在最深的噩梦中饱受折磨,每每都使她陷入惊恐之中,掩面而泣,害怕心上人打开门后,迎来饿虎的利爪和尖牙。

但更多的时候她幻想的是他打开了另一扇门!一想到曾经的爱人开门后看到美女后的狂喜画面,她便咬牙切齿,撕扯自己的头发。他一定会冲向那位两颊滚烫、眼中闪耀着胜利光芒的女人;他会牵起她的手,因重获新生而喜不自禁;他会迎着观众的欢呼和幸福的钟声,在牧师和欣喜的唱诗班面前宣誓成婚。公主不得不眼睁睁地看着他和她走在鲜花铺就的道路上渐行渐远,身后是全体子民的祝福与欢腾。公主的灵魂将饱受痛苦的煎熬,将发出绝望的尖叫,但必然被现场的欢呼声冲刷得一干二净。

倒不如让他即刻死去,在受祝福的混沌来世等待她岂不更好?

但一想到那可怕的老虎、那撕心裂肺的惨叫、那血腥的场面!

她的决定在瞬间确定,背后却是日日夜夜反反复复的痛苦掂量。她猜到他一定会问她,她也准备好了答案,所以毫不迟疑地用手指向了右边。

公主的决定经过了深思熟虑,以我个人的猜测恐怕难以回答。所以我把问题留给你们:右边的门里,会出现美女,还是老虎呢?